-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864
-
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9-04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0101000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元阳县2022年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面积为120亩,预算资金338.4万元,执行337.33万元。培植苗木919000株,其中:刺脑包340000株;四季香椿130000株;花椒(青椒)100000株;八角40000株;皂角叶30000株;鲁沙梨180000株;桃子(红桃)19000株;李子(五月脆李)20000株;冷饭团60000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元阳县林业站、元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元阳县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元阳县林木种苗站、元阳县草果技术实验指导站、元阳县木材检查站、元阳县护林办、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 6 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3,848,52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8,52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062,535.36元,下降29.67%。主要是去年有州级财政拨入红财资环发〔2021〕72号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3,05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87,464.64元,增长14.32%,主要是支付元财盘活〔2022〕246号2022年森林公园建设专项资金3,000,000元、元财资环发〔2022〕4号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第五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373,300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050,000元,下降100%,主要下降的原因是红财资环发〔2021〕72号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3,050,000元上缴财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820,862.55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0,083.67元,占总支出的43.03%;项目支出14,140,778.88元,占总支出的56.9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12,355.49元,增长10.7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4,750.48元,下降4.08%。主要减少的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867,105.97元,增长25.43%,主要新增加林长制项目,所以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80,083.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87,071.78元,占基本支出的9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3,011.89元,占基本支出的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40,778.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投入防火经费359,500元,积极主动预防、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2022年,对森林火情火点时进行了有效处置,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2.生态护林员。续聘生态护林员2156名,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共投入资金18,000,000元。
3.管护天然商品林停伐47.27万亩。投入资金6,976,900元(其中:补偿费4,699,000万元、其他管护费支出2,277,900元)。
4.开展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共投入资金435,000元。全县现有森林面积145.5万亩、草原面积约8.3万亩,共发生森林病虫害3.29万亩,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6万亩,通过人工防治5.89亩,防治率100%;
5.生态公益林面积73.43万亩(国家级公益林56.93万亩,省级公益林16.5万亩),投入资金7,304,400元(其中;补偿费4,637,000元、管护费支出2,667,400元)。
6.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7.5万亩,第三批资金400元/亩。
7.元阳县2022年乡村振兴林业产业苗圃建设项目共支付33,733,000元。培植苗木919000株,其中:刺脑包340000株;四季香椿130000株;花椒(青椒)100000株;八角40000株;皂角叶30000株;鲁沙梨180000株;桃子(红桃)19000株;李子(五月脆李)20000株;冷饭团60000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0,862.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12,355.49元,增长10.77%,增加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30,000,000元,2018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资金7.5万亩,第三批资金400元/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1,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82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60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53,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专业队及林火监测员工资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支出、林业有害治理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9%。主要用于森林公园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852,27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2%。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福利、专业队工资、遗属补助、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支出、防火扑救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6,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补助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7,000元,支出决算为531,43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1,439.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7,000元,支出决算为531,43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1,439.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561.78元,下降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561.78元,下降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禁止浪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森林督查工作、林长制工作、日常天然林公益林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011.89元,比上年减少23,399.02元,下降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降低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办公水电费、电话费、公务出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2,633,489元,其中,流动资产9,481,344.01元,固定资产13,016,498.02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5,646.9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9,990,688.96元,主要是去年结转州级财政拨入红财资环发〔2021〕72号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3,0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6,505.9元,主要是新增固定资产大坪林业站,金额1,053,879.87元及办公设备购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3,8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5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73,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3,8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3200600101111
附件【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