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65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1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2901000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是从事小学教育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为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章程,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实施小学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根据国家的教育教学方针,拟订、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3.指导实施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幼儿教育工作。

4.配合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组织实施小学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学校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订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6.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7.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8.主管学校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9.组织实施小学、学前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10.组织实施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实施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实施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学校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工作。

12.组织实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3.承办小新街乡人民政府及县教育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内设校长室、财务室、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教务处、学生资助中心、总务室、少队室、党建办公室等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2,019,02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77,424.76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1,600.00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对比增加2960176.31元,增长率为10.1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了对教育投入资助人员增加和营养餐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016,140.80元。其中:基本支出25,274,784.61元,占总支出的76.55%;项目支出7,741,356.19元,占总支出的23.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36437.71元,增长率为14.7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资助人员增加和营养餐标准提高,相应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274,784.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13062.16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改革,教师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45,887.03元,占基本支出的98.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8,897.58元,占基本支出的1.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41,356.1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375.55元,主要原因分析学生资助人数增加,资助金额增加,营养餐标准提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项目支出2532823.68元,占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情况。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834500元,占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364447.99元,主要用于满足日常办公运转及差旅培训等的支出。

4.特殊教育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2991.52元,主要用于满足日常办公需求。

5.非财政拨款专项其他人员支出241600元,主要用于整改2017年食堂临聘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58,534.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对比28,640,739.09元,增长了4117795.7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等,资助人员增加和营养餐标准提高,相应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6,968,75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学生生活补助、营养餐补助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4,22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79,22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9,9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429.50元,完成预算的14.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9.50元,完成预算的14.3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接待南京心汇心基金一行16人,产生接待费1429.5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429.5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29.50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南京心汇心基金一行16人,产生接待费1,429.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29.5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9.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9.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南京心汇心基金一行(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为我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30778286.7元,其中,流动资产1188159.24元,固定资产29590127.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28093.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44517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750平方米,账面原值380260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25项,账面原值38366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5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6002901111



附件【元阳县小新街乡中心小学2022082810585097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