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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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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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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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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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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700101000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林场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组织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执行。
制定具体管理制度,保护和管理辖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辖区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选聘专职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积极完成生态公益林等项目实施工作,做好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抚育、封山育林等营林项目工程。
加强防火宣传,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服从上级扑火指挥,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扑火工作。宣传、贯彻《野生动物法》。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狩猎和猎捕工具管理规定,掌握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状况、防止乱捕滥捕、组织珍稀动物抢救,保护辖区内的珍稀动物,制止破坏活动。
为保证造林质量,应根据本地绿化任务,设置苗圃培育苗木,并按照林木良种选育标准,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树种、品种,以保证绿化需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搞好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林草局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管护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为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麒麟台林区管护用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项目资金总额2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元阳县马街乡麒麟台林区,项目总建设面积307.97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面积147.97平方米,主体为砖混结构,共2层。室内外装修,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森林消防安全设备等。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改善了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职工和群众满意度。
2.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苗圃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欠发达国有林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总额43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在元阳县新街镇,项目建设苗圃基地15亩,培育湿地松苗25万株,刺脑苞苗5万株,项目建成后将为森林生态修复提供优质苗木,为森林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2021年公益林管护工作
2021年公益林管护项目资金总额37.28万元,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管护国家公益林4.66万亩,管护8个生态公益林区,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实施公益林管护工作,预防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分别是:1.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经营科,护林防火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5 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61,277.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1,277.2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61,277.22元,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为2021年新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4,461,277.22元,2020年收入0.00元,增加4,461,277.2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61,277.22元。其中: 基本支出 3,320,389.22元 ,占总支出的 74.43%; 项目支出 1,140,888.00元 ,占总支出的 25.5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4,461,277.22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长 3,320,389.22元,项目支出增长 1,140,888.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为2021年新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支出合计4,461,277.22元,2020年支出合计0.00元,支出增长4,461,277.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0,389.22元。 与上年对比 日常支出增长3,320,389.22元 ,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为2021年新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日常支出合计3,320,389.22元,2020年日常支出合计0.00元,支出增长3,320,389.2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171,046.39元,占基本支出的95.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9,342.83元,占基本支出的4.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0,888.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 1,140,888.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为2021年新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合计1,140,888.00元,2020年项目支出合计0.00元,项目支出增长1,140,888.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苗圃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2021年支出合计386900.00元,项目主要建设苗圃基地15亩,培育湿地松苗25万株,培育刺脑苞苗5万株,项目以实施完成,等待苗木出圃验收。
2.管护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2021年支出合计257400元,项目主要建设管护房相关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项目以竣工验收。
3.管护房危房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2021年支出合计200,000.00元,项目主要建设林区危房,通过项目建设加固改造因年久失修的管护房,项目以竣工验收。
4.森林生态公益林管护费,该项目2021年支出合计296,588.00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管护4.66万亩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工资发放,公益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461,277.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对比增长 4,461,277.22元,主要 原因分析本部门为2021年新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支出合计4,461,277.22元,2020年支出合计0.00元,支出增长4,461,277.2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47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 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费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45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73,75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6%。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部门开展工作经费、项目建设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5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林区危房改造加固项目建设。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数40,000.00元,支出决算数 19,000.00元,完成预算的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9,000.00元,完成预算的47.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000.00 元,实际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19,000.00元,增长100%,因为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是2021年新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00元,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增加19,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 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部门为2021年新成立的二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支出合计19,000.00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合计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支出增长19,0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9,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9,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及森林防火巡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 27299446.81元,其中,流动资产23253822.77 元 , 固定资产404562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 元 , 在建工程 0.00元 ,无形资产0.00 元 ,其他资产 0.0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374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37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4,18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4,18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700101111
附件【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表202208220521191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