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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34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601000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2、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和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木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全县科技综合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一是加强大春作物的中后期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灾害预警机制,加强生产指导,进村入户开展科技培训,促进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2.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16.4万吨以上目标顺利实现。二是继续抓好病虫监测防控工作,密切注视我县重大病虫发生动态,并认真抓好州级的2个粘虫测报点、2个香蕉枯萎病监测点和稻瘟病(穗瘟)的监测,以及县级自定的3个果实蝇监测点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数字依据。

2、进一步加快产业培植。一是加快建设红河谷经济开发开发带和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发展,继续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按照《元阳县产业扶贫“1+5+10”实施方案》,继续培育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肉牛等产业,大力发展梯田红米、梯田茶叶、梯田鸭等精深加工业。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扶持奖励政策,强化农业公司、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在产业扶贫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贫困户持续增收。二是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品牌打造。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对认证、品牌打造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品牌形象推广和包装,提升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组织农业企业参加特色农产品推介活动,提升元阳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技术、管理指导工作,发挥县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帮助农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进村入户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组织人社、职校等部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需求,开展分类培训,特别是农产品销售、理事长职能职责相关的培训,让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紧密联系。

3、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保留乡村特色风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产业兴旺要求,筑牢农民增收致富产业;围绕生态宜居要求,打造新型农村人居环境;绕乡风文明要求,深入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围绕生活富裕要求,提升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发挥职能、职责,按照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的要求,加大元阳县南沙镇呼山村委会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点、元阳县新街镇土锅寨村委会实施乡村振兴点建设和发展,力争将呼山村建设成发展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和美村寨的排头兵,将土锅寨村打造成全新的综合业态——“农旅文综合体基地。

4、继续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研究出台《元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元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网络平台建设方案》等政策,建成县乡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规范有序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业战略,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

5、加大力度推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做好全县高标准农田十四五规划。加大力度推进2020年总投资3388.11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33万亩。

6、持续全力整治,提升环境助力决胜小康。一是坚持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按照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环境美的要求,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联动机制,切实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整治工作,打造宜居、生态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广泛开展革除陋习我们在行动”“小手拉大手”“元阳巾帼在行动等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全方位、高密度、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激发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坚持曝成效与曝问题相结合,加大媒体曝光力度,通过舆论监督助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19个独立编制数机构数)。分别是:(1)局机关。(2)农技推广中心。(3)热带水果技术推广工作站。(4)种子管理站。(5)农业广播电视学校。(6)水产工作站。(7)茶叶技术推广站。(8)农机管理站。(9)植保植检站。(10)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站。(11)农业产业站。(12)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13)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15)生物办。(16)种植业科。(17)人事科。(18)政策法规科。(1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8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67,832,571.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832,571.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0349287.3元、179.33%,主要是2021年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田园综合体项目)320000000元项目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76,500,543.97元。其中:基本支出32,487,569.21元,占总支出的6.82%;项目支出444,012,974.76元,占总支出的93.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增326722437.29元,增218.14%。变动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元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000000元、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田园综合体项目资金320000000元)等,导致决算数超上年过大,导致收入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487,569.21元。与上年数28767874.08元对比,经费增加3719695.13元,增加12.9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随年度变化根据工资调整要求进行调整,从而进一步增加年度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39,287.21元,占基本支出的96.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8,282.00元,占基本支出的3.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012,974.76元。与上年数121010232.60元对比,增加323002742.16元、增加266.92%,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元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000000元、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田园综合体项目资金320000000元)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项目,支出12819.主要用于对农产品进行检测、抽样、定期不定期巡查农业生产、农资经营等业务产生的费用支出。

2.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550000元。主要用于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奖补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3.2021年省对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补助项目,支出8200元。主要用于农用物资购买、差旅费、布标制作等支出。

4.元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阳光堆肥房、氧化塘+表流人工湿地1项(共7套),配套污水管网等)。

5.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支出2085692元。主要用于农户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6.元阳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支出682,04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教材费、场地租用费、教师授课补助费、教师交通费、学员外出学习租车费、实训耗材、学员档案资料费、跟踪服务费和资料印刷费、项目管理等。

7.元阳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支出1,081,392.2元,主要用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制作示范基地标示牌、科技示范主体标示牌,组织科技代表、明白人、乡村带头人、种养殖大户进行实地观摩培训及项目管理等。

8.元阳县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项目支出1,703,729元,主要用于对元阳县内种植甘蔗的农户按吨位进行补助,每吨补助50元。

9.元阳县梯田红米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支出600,000元,主要用于收集并纯化元阳等地红米品种、收集并纯化其它红米品种,进行基因型分析,构建分子指纹图谱,完成哈尼梯田红米代表性品种稻米品质综合性评价及绿色指标全分析,制定哈尼梯田红米(云南省)地方标准,红米品种稻瘟病及白叶枯病抗性鉴定等。

10.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支出1522391.23元,主要用于对动物疫病防控、扑杀、防控物资购买、差旅费等支出。

11.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含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690,291元,主要用于开展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示范创建工作,购买配套养殖水质传感器、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等数字化设施设备,配套建设产业基地远程可视化展示、生产管理物联网测控系统、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追溯系统等支出。

12.农机监理业务经费项目,支出8143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机监理安全培训、宣传等。

13.元阳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草地贪夜蛾防控项目,支出1,075,000元,主要开展水稻专业化统防统治、草地贪夜蛾性诱等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建设草地贪夜蛾性诱监测点,新建草地贪夜蛾高空灯监测点,高空灯运行维护等。

14.2021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项目,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州级固定观测点进行观测的企业进行补助。

15.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晚秋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支出284,076元,主要用于开展主要用于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及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

16.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红米稻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支出140,073元,主要用于物化投入、社会化服务及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

17.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154,373.43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试剂、气体、标准物质、耗材、快速检测试剂、检测站资质能力建设等。

18.元阳县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元阳县农机化发展与购机补贴工作培训项目,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机化发展与购机补贴工作培训。

19.2021年元阳县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项目,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及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发展培训会。

20.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元阳县新街镇爱春阿者科村美丽休闲乡村建设项目,支出991389.57元,用于开展阿者科新建梯田灌溉生态沟渠、田间生产路、修复村庄水碾房、新植村头生态竹林、修复阿者科蘑菇房古貌等。

21.元阳县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帮扶全覆盖培训项目,支出556200元,用于开展2021年产业帮扶全覆盖培训工作。

22.2021年元阳县农产品品牌示范区创建项目——中国(元阳)红米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00000元,用于开展中国(元阳)红米文化展示中心建设图片、视频、资料等宣传建设。

23.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与信息化(牛角寨镇新安所村委会益农信息示范社建设项目,支出50000元,用于开展对牛角寨镇新安所村委会进行办公设备购买补助。

24.元阳县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建设项目,支出7900元,用于开展农经统计年报培训。

25.元阳县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130000元,用于开展引进优良种公牛6头,引进优良种羊10只,热区青贮玉米试验示范种植10亩。

26.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元阳县统计监测项目,支出50000元,用于开展对全县14个乡镇的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报表制度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统计员进行集中培训,购买培训办公设备。

27.元阳县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生产发展温氏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项目合作家庭农场贷款贴息)项目,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温氏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和金锣集团生猪屠宰供应项目合作家庭农场贷款贴息。

28.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创建项目,支出15000,主要用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摸底排查、检查指导工作汽车燃油费办公费、宣传费等。

29.2021年元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支出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培训和政策宣传支出。

30.2021年元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支出3971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印制、办公设备购置、印制股权证等支出。

31.2021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田间工程、建安工程、仪器设备、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2.元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35,420,725.18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的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投资等。

33.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糖料蔗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项目,支出242,497元,主要用于开展糖料蔗种良法技术推广对农户甘蔗种植补助。

34.元阳县生猪屠宰厂建设项目,支出13992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免烧砖墙+钢架结构+钢丝网防火棉复合瓦生猪屠宰车间1栋、鸡屠宰车间1栋、污水处理设备、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一套。

35.元阳县农科局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元阳县稻渔综合种养项目,支出4674032.8元,主要用于开展采购鲤鱼苗、鸭苗、修建永久鱼凼、修建暂养池等。

36.元阳县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装箱养殖绿色生态循环项目,支出1,496,600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集装箱尾水处理系统一套,提升集装箱养殖尾水处理能力,提高养殖循环用水质量等。

37.南沙镇石头寨村肉牛养殖项目支出498620元,主要用于建设养殖场。

38.上新城乡小土龙村委会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支出9992705元,主要用于建成育肥猪舍6栋及附属设施。

39.元阳县红薯种植项目支出149100元,主要用于物化投入、技术推广服务、土地整理、水利设施及项目管理等方面。

40.农村农田种养示范及技术培训建设项目支出568693.6元,主要用于建设农村农田种养示范点及进行技术培训。

41.元阳县马龙河陆基圆桶养鱼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支出2,567,616元,主要用于建设陆基圆桶36套及相关养殖系统配套附属设施,包括池塘整修、主干道路、引水设施、供电系统、养殖系统、尾水系统等。

42.元阳县南沙镇呼山村红土青柚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3534160元,主要用于节水设施灌溉系统,电力设施建设。

43.元阳县甘蔗产业扶持项目支出2386641.9元,主要用于对元阳县内种植甘蔗的农户按吨位进行补助,每吨补助50元。

44.上新城乡扶贫示范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支出8909990.4元,主要用于建设育肥猪舍、建设污水处理池,污水设备等。

45.2021年第一季度县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经费支出105000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

46.元阳县冬水田养鱼扶持项目支出299640元,主要用于购买鱼苗。

47.元阳县甘蔗种植扶持项目支出3633233.45元,主要用于对元阳县内种植甘蔗的农户按吨位进行补助,每吨补助50元。

48.2021年第二、三季度县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经费167400元,主要用于驻村队员食宿补助。

49.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支出3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哈尼梯田重点村落恢复及基础建设、哈尼梯田修复、景区可达交通提质改造、哈尼梯田旅游环线停车场建设、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展示中心改造等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500,543.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84%。与上年数149778106.68元对比,增加6722437.29元、增加4.48%,主要原因2021年新增元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00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蔬菜、水果检测、样品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55,9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投入奖补、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9,36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9,20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085,6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1%。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7,132,65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3%。主要用于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监理、生产救灾、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4,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631.03元,完成预算的3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8,631.03元,完成预算的67.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5.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压缩一般三公经费的要求,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压缩办公支出、非必要不接待、非必要不出公车等,从而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0,828.00元,下降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0.70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88.70元,下降55.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压缩一般三公经费的要求,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压缩办公支出、非必要不接待、非必要不出公车等,从而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631.03元,占92.51%;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00元,占7.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不存在费用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631.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2021年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没有安排公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8,631.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当年开展农业农村工作下乡、项目检查、出差、外出开会、车辆维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1年不安排国(境)外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28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1058.2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压缩机关运行支出、非必要不接待、非必要不出公车、节约办公耗材、水电等。2021年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180,527,700元,其中,流动资产18,975,300元,固定资产38,846,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2,706,2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898,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717,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13,619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204,3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7472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9761.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9496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601111



附件【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表202208240347280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