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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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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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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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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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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77301000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县、乡(镇)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全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科、股、所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元阳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元阳县政协机关,县级各民主党派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中共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中共元阳县委、中共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为实现机构编制由管得住向管得活的转变,我办始终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只减不增”的原则。一是严控内设机构。对各部门内设机构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云南省各级机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增减平衡、只减不增。二是严控审批程序。始终坚持机构编制事项“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严格规范程序管理。三是严控编制增量。控制部门编制总量,设置硬标准,因加强重点工作确需增编的,原则上从内部编制内调剂解决,但视工作实际情况可适当调剂增编。四是规范用编进人。按照全省控编减编要求,严格控制全县编制总量,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一律实行编制使用通知单管理,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五是盘活存量编制。
2.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红编办〔2018〕7号)等要求,2019年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信息进行了全面摸排、核查、整改,对存在不准确、缺失、有误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完善,对机构改革中转隶人员、日常工作调动人员和死亡人员的信息作及时调整、核销,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信息作及时录入。同时建立了人员变动相关台账资料,为下一步实名制数据的录入奠定基础。
3.严格审核机关事业工资发放人数。始终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人数审核工作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点来抓,并坚持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共同把关的联动机制。同时,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对新录用、调动、退休、死亡等各类流动人员信息,做到及时录入、更新完善、调整核销。
4.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抽查及法人运行情况调查。
5.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一是针对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重新调整了编办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领导班子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纪实记录,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积极开展各种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治理、违规吃喝等隐形四风等专项整治活动,打造一支依法行政、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2)狠抓理论学习,强化干部队伍素质。一是积极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业务知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积极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通报违反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案例的方式,组织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3)严肃党内生活,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组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
(4)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一是以归口组织部门管理为契机,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向组工干部看齐。二是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继续在机关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建立起提醒谈话制度和通报批评制度,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发现问题及时批评。三是以主题教育为抓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对作风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并建立起问题整改台账,全面转变干部作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机关科、事业科、监督检查科、登记管理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48,056.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056.39元,占总收入的97.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4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73,700.78元,主要原因分析:县委编办县级财政拨款收入是按职工人数进行拨付,因2021年实有人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207,521.54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723.51元,占总支出的98.19%;项目支出21,798.03元,占总支出的1.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7974.6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与2020年相比实有人数减少,相应经费支出也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5,723.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9772.6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与2020年相比实有人数减少,相应经费支出也随之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3,903.39元,占基本支出的90.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820.1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98.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98.0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用于进行采购设备和相应的办公耗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县委编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布置党员活动室和党建书屋。经费主要用于采购投影仪和党建活动室得桌椅及书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723.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9%。与上年对比减少329772.6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与2020年相比实有人数减少,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4,02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6%。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67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负担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94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财政负担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食宿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5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000元,支出决算为6,261.00元,完成预算的1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61.00元,完成预算的14.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78.00元,下降19.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8.00元,下降19.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26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国机构编制普查,对接机构编制人员编制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820.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120.88元,主要原因分析:县委编办属于2019年机构改革新增单位,相关办公耗材大多在2020年进行置办,主要用于维持本单位正常运行所需办公用品及人员经费,因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3514.64元,其中,流动资产42718.72元,固定资产50795.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43.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977.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77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表202208230351086092022082409221229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