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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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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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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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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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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73201000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基本职能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后,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促进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我单位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县党委、人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部门收入,37,529,699.23元,比上年同期39,176,602.95元对比,减少1,646,903.72元;部门支出44,458,619.16元,比上年同期26,775,949.97元对比,增加17,682,669.19元;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94,181.5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296,365.01元,固定资产增加22,360.00元。
(2)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结合开展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进百村”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村(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入户摸底排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开展识别工作,着力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目标不准、措施不对路等问题。
(3)执行“挂包帮”“转走访”“四个一”工作法,扶贫工作有成效。2021年,局领导多次率干部职工到联系挂钩点(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上门走访帮扶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实际,求真务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制定方案,加强跟踪工作;严格管理,做好各项工作;加大宣传,提高民众的意识;依法行政,做好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6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公共服务科、智慧旅游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6人(含事业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529,69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29,699.23元,占总收入的86.4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59%。与上年39,176,602.95元对比减少1,646,903.7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458,61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7,552.82元,占总支出的44.46%;项目支出24,691,066.34元,占总支出的55.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6,775,949.97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6,381,885.79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4,064,554.9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020年为6,26,511.36,2021年资本性支出减少,但对其他企业支出增加,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67,552.82元。与上年26,149,438.61元对比日常支出减少6,381,885.7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91,925.66元,占基本支出的4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75,627.16元,占基本支出的50.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91,066.34元。与上年626,511.36元对比增加24,064,554.9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项目支出为其他企业补助资金等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红财预发(2019)129号哈尼古歌驻场演出经费补助255,040.00元,主要用于传习馆演员哈尼古歌驻场演出经费补助,2、胜村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终止合同审定现阶段支出费用9,765,611.00元,主要用于根据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终止新街镇胜村旅游小镇项目建设决定,县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按程序与中英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和商谈,并按项目合同终止审核程序。2019年12月23日完成审核工作,经征求意见后,出据《元阳县胜村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现阶段支出费用情况审核报告书》,3、元财教发(2021)18号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第二批景区门票补助资金)212,170.00元,主要用于哈尼梯田4A级旅游景区对旅游团队实现免费入园,服务人次0.0.0961万,年开放时间在365天以上,通过实行旅游团队景区门票免费入园及门票补助政策,进一步拉动旅游团队游,促进全县旅游市场迅速复苏。2020年1-8月接待国内旅游人次0.4575万,完成旅游收入10.94万元,4、红财外发(2021)69号2020年中高端住宿企业奖补资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云南省精品酒店、五星级旅游民宿和国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奖补资金,用于做好帮助企业减负纾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全力支持住宿业提速增效发展相关工作。5、元财发(2021)144号2021年第二批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补助资金8,000,000.00元,投入890万元,在新街镇全福庄村委会全福庄中寨村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内容:1.投入440万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内道路及景观改造、停车场改造、房屋风貌改造、标识导视系统建设(标识、导引、文化展示牌等)、排水系统改造、弱电系统改造、摄像头安装等附属设施。2.投入450万元,打造村内标准化种养殖各15户(含养殖户圈舍、发酵床改造、农户房前屋后菜地可食花园打造等)、游客体验坊改造5户、完成1家酒店提质改造、1个民宿改造、完成1个花园餐厅、2?个农家乐改造提升。相关经营性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通过与市场主体合作经营、租赁、人股分红等模式运营,充分考虑设备折旧等因素。按照协议约定获取产权收益,其分配与乡村公益事业、村集体经济和扶持脱贫群众发展有效链接,6、开展文化旅游工作经费5,058,245.34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工作中的应急性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45,333.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05%。与上年26,695,189.97元对比,增加12,450,143.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部分用于日常经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4,733.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737,09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企业补助。其中工资福利等8,996,244.66元,商品和服务10,075,627.1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5,681.00元,其他对企业补助11,377,781.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6,93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费、死亡抚恤费。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9,208.8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1,824.29元,失业保险费44,973.19元,死亡抚恤30,92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5,74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在病保险的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90,704.3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04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11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3%。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驻村队员的生活补助费。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000,000.00元,驻村队员的生活补助费115,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9,7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765.00元,完成预算的6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385.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380.00元,完成预算的76.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缩减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7,765.00元,比2020年的52,410.40元增加35,354.60元,增长67.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385.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969.60元,增长9.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属于旅游部门,今年景区接待任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85.00元,占34.62%;公务接待费支出57,380.00元,占65.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8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38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文化馆、图书馆2辆流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3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3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哈尼梯田旅游景区,5A景区创建,上级或相关县级领导接待,产生的接待批次150及人次670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5,627.16元,与上年17,794,275.66元对比减少7,718,648.5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基本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其他对企业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1,663,641.22元,其中,流动资产6,467,734.19元,固定资产5,195,907.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6,081,683.0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94,181.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3,6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73201111
附件【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表202208190528032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