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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23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301000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州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融入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统领,全面落实以稳为先、以硬为核、以软为重、以活为效的发展思路,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持续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实现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思想权益维护与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局长办、副局长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646,686.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86,786.51元,占总收入的98.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9,900.00元,占总收入的1.09%。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增加了739,333.86元,增幅5.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579,433.86元,增幅4.1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以及2021年度拨入了县级以下烈士陵园建设资金,导致年度总收入及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845,879.86元。其中:基本支出2,374,495.49元,占总支出的15.99%;项目支出12,471,384.37元,占总支出的84.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了1,818,469.20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了1,618,421.49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436,890.69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是因为上年度支出中包含2019年度结余在上年度支出,扩大了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是因为烈士陵园建设支出的增加以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军转干部安置、两保接续、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支出列入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4,495.49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了1,618,421.49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是因为上年度支出中包含2019年度结余在上年度支出,扩大了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9,819.17元,占基本支出的90.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676.32元,占基本支出的9.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71,384.37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436,890.69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是因为烈士陵园建设支出的增加以及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军转干部安置、两保接续、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支出列入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军转干部安置、两保接续、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支出。按照优抚对象、退役士兵安置等生活补助标准及发放时限要求,及时按月兑付补助资金,充分保障受助人员相关权益;依照省级确定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及时兑付义务兵优待金,确保国家的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在兑付过程未存在挪用、截留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8,277.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了1,710,866.4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以及烈士陵园建设资金的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日常业务活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元阳县民兵训练中心建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79,91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3%。主要用于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自谋职业保障金、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9,21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其他优抚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支付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6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省、州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省、州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462.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60.20元,降幅2.80%,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截至20211231日,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452,616.30元,其中,流动资产791,616.30元,固定资产161,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0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5,77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3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3,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301111



附件【元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2082303534827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