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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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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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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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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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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801000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元阳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代表州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5.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8.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元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财政的关心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兜牢“三保”底线,努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控制债务风险,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力服务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
2.抓好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进“以票管收”,做到应缴尽缴。
3.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在预算安排方面,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
4.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
5.着力推进财税改革。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机制,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细、做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与次年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挂钩,强化支出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绩效;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县、乡两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调整,完善乡镇预算管理方式,巩固乡镇一级财政,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不断理顺各预算单位事权,促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营造统一公平的发展环境;
6.加强部门联系,稳推减税降费。加强与税务、人社、医保等各部门的联系,统筹推进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压实扛牢政治责任,高位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7.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升采购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元阳县财政局,内设1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综合与研究科、财政监督科、债务管理科、行政科、科教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农村科、社会保障科、金融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科、绩效管理科、金融合作科、资源环境科,下设非税收入管理局(事业副科级)和票据管理中心(股所级)两个事业单位,加挂元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和元阳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两块牌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7人(含事业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事业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财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25,42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5,427.58元,占总收入的85.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1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3,553,477.00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加大对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服务项目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2,539,757.07元。其中:基本支出9,608,719.60元,占总支出的76.63%;项目支出2,931,037.47元,占总支出的2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3,093,261.00元,增长32.75%,主要原因是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8,719.6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35,587.93元,占基本支出的81.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3,131.67元,占基本支出的1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财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1,037.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909,005.13元,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委托第三方机构的项目管理服务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管补助经费项目,财政拨款10,000.00元,支出10,000.00元。
2.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财政拨款10,000.00元,支出10,000.00元。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补助经费项目,财政拨款1,445,700.00元,支出1,445,700.00元。
4.普惠制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财政拨款217,980.00元,支出217,980.00元.
5.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经费项目,上年结转结余476,193.47元,本年财政拨款771,164.00元,支出1,247,357.4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7,578.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5%。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9.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委托第三方机构的项目管理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59,868.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7,60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1,48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41,41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5%。主要用于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7,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961.17元,完成预算的68.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933.17元,完成预算的5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028.00元,完成预算的74.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支出6,315.93元,增长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519.07元,下降1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835.00元,增长22.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各种考核、检查、调研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33.17元,占32.06%;公务接待费支出74,028.00元,占67.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33.1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933.1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0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0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财政、国资、金融工作相关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0,952.65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1.91%,主要原因是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0,735,652.29元,其中,流动资产1,995,406.65元,固定资产8,740,245.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8,077.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6,6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17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1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6,17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元阳县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1801111
附件【元阳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303054769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