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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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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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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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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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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50001000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级财涉农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涉农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4.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责任、政策、工作的落实。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
6.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7.牵头配合州级做好开展国家级重点帮扶县核查工作,以及县市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成效、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行业扶贫成效考核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监测情况。全县共有三类人员2897户13151人(脱贫不稳定户1615户7230人、边缘易致贫户1191户554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91户372人),其中,已消除风险2267户10945人,未消除风险630户2206人。帮扶情况。2021年度,全县共使用脱贫攻坚防止返贫风险补助资金150.098万元,共计帮扶149户692人,其中:通过教育帮扶的有62人涉及42户,使用帮扶资金23.6万元;通过乡村公岗安置帮扶的有61人涉及61户,使用防控帮扶资金4.55万元;通过进行住房安全保障的有47人涉及14户,使用帮扶资金42万元;通过医疗救助的涉及57户,使用帮扶资金59.1291万元。
2.扶贫项目及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扶贫项目。一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规划《元阳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表(2021-2025年)》,规划总投资502550万元,其中:2021年150181万元、2022年98861万元、2023年97406万元、2024年81048万元、2025年75054万元,已上报州扶贫办。二是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建立《元阳县2021年项目库》,规划总投资87846.5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5216.2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7894.19万元,乡村振兴示范建设项目3000万元,其他1736.11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库动态改造。三是编制2021年涉农资金方案。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及省、州8月份开展调整方案的要求,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了《元阳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调整规划总投资34456.34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15692.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7525.08万元,其他1238.96万元;并已报送至省、州财政、扶贫目标审查备案。四是根据《关于报送元阳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汇总表和验收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2020年项目验收备案,共涉及项目1588个,验收资金64930.49万元,并已上报州乡村振兴局。五是项目评估审查和批复。截至10月,评估审查了2021年涉农金项目第一、二、三、四批及部分衔接资金项目,并已全部批复,共批复资金38383.15万元。共拨付资金33983.14万元,已支出金额29286.3万元,未支出金额9096.83万元,资金支出率76.3%。六是项目运行情况。截至10月,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第一、二、三、四批衔接资金项目共批复353个,开工353个、开工率92.83%,竣工263个,竣工率74.5%,共拨付资金33983.14万元,已支出金额25967.88万元,未支出金额8015.26万元,资金支出率76.41%。七是报表监测工作。继续做好项目月报监测工作,从1月起,实施项目运行月报制度,截至10月,已监测10期,并按时上报州扶贫办,同时建立项目运行季度通报制度,现已通报了第一季度情况。八是项目信息录入情况。按照省、州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录入国办系统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批复的第一、二、三、四批及部分衔接资金项目353个项目已录入国办系统。
(2)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一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先后召开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工作推进会及业务培训会等多次会议,认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制定印发文件。制定印发《元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和《元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同时要求涉及项目清理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流程图等操作方法。三是理清项目清单。2012年11月—2020年扶贫项目清单已理清,并发至所有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清理,要求逐项核实核对全面清理。四是明确完成时限。根据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台账的通知》要求,11月15日前完成资产公示、确权、移交等工作。
(三)东西协作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计划情况。一是东西部扶贫协作(第一批)项目资金建设情况。2021年元阳县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计划内资金项目4个,投入资金253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个,总投入资金2535万元(其中上新城乡小土龙村委会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1000万元;沙拉托乡坡头村沃柑种植项目资金500万元;马街乡马街村委会水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嘎娘乡龙克村委会麻栗寨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资金535万元)。二是2021年元阳县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计划内资金项目3个,投入资金306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470万元(沙拉托乡阿嘎河谷黑斑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10万元;新街镇马龙河集装箱养鱼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860万元);旅游发展890万元(新街镇全福庄中寨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资金890万元),劳务协作资金700万元(由州级统筹安排,不在县内实施评审)。
2.项目实施情况。2021年上海对口帮扶计划内资金7个项目,建设投入资金5595万元。目前,已对6个项目进行评审,并向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提交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文件并得到了批复。根据《元阳县关于下达2021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元财发〔2021〕94号)和《元阳县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元财发〔2021〕144号)的要求,第一批资金4个项目中4个项目开工建设;第二批资金3个,1个项目正在进行项目调整,2个有序推进中。
(四)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和2021年金融扶贫专项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局稳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审批1950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申请,并实时转到相关承贷金融机构继续审核办理。目前实际共计投放1369笔,累计金额5998.46万元。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用好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脱贫乡、脱贫村、脱贫人口。实施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工程,力争3年内创建1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4个以上精品示范村、100个以上美丽村庄,推动元阳乡村面貌整体改观、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4268万元,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1个行政单位为元阳县乡村振兴局,内设综合科、项目管理科、信贷扶贫开发科、政策法规科、易地扶贫开发科、督查考评科、社会帮扶项目管理中心、精准扶贫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含事业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事业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888,745.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88,745.98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7%。比上年决算数49,922,784.70元,减少23034038.72元,同比下降46.14%,主要原因是去年的扶贫项目多,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收入374504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收入1486900元。本年脱贫攻坚结束,扶贫项目收入减少,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收入200000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收入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8,856,070.78元。其中:基本支出3,858,820.18元,占总支出的13.37%;项目支出24,997,250.60元,占总支出的86.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决算数47,478,560.51元,减少18622489.73元,同比下降39.22%,主要原因是去年的扶贫项目多,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支出374504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支出1486900元。本年脱贫攻坚结束,扶贫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支出200000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支出2000000元。所以整体累计支出相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8,820.18元。比上年决算数7,335,186.72元减少3476366.54元,同比下降47.39%,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经费减少及人员调出增多,人员绩效工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3,116.78元,占基本支出的8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5,703.40元,占基本支出的15.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97,250.60元。比上年决算数40,143,373.79元,减少15146123.19元,下降37.73%,主要原因是去年的扶贫项目多,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支出374504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支出1486900元。本年脱贫攻坚结束,扶贫项目减少,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支出200000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支出2000000元,所以,项目支出相对比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1.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80%。主要用于支付银行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
2.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支出1500980元,占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对监测对象教育、乡村公岗安置、住房安全保障、医疗救助帮扶。
3.项目管理费支出1600000元,占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项目评估与验收。
4.其他扶贫支出1896270.60元,占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16,274.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比上年决算数47,282,886.51元,减少18466611.54元,下降39.06%,主要原因是去年的扶贫项目多,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支出374504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支出1486900元。本年脱贫攻坚结束,扶贫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资金支出20000000元,返贫风险补偿资金支出2000000元,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显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67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62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992,40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机关运行、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000元,支出决算为5,590.00元,完成预算的1.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90.00元,完成预算的1.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91.00元,下降1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1.00元,下降16.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59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和县市工作对接等按规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033.59元,比上年决算数756,140.00元,减少196106.41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缩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002.90元,印刷费:44564元,水费:8388.50元,电费:11849.34元,邮电费:29191.95元,差旅费:23750.90元,租赁费:9600元,会议费:5296元,公务接待费:5590元,劳务费:163800元,工会经费:71000元,其他交通费:9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878497.97元,其中,流动资产252064.97元,固定资产6264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997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386.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50001111
附件【元阳县乡村振兴局表202208190937271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