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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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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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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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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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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0301000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元阳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县级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元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专项验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和项目审批、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8.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⑴强化制定全县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⑵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⑷积极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反馈引导作用和对消费的带动引领作用,发展粮食全产业链,加快推动粮食生产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打造绿色粮食品牌。
⑸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县级储备,完善乡镇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县级储备与乡镇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⑹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⑺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州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县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实现新提升。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左右。
2.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新突破。力争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紧扣国家和省投资导向、现代产业发展方向扩大有效投资,做好121个储备重点项目的增量投资。
3.价格调控监测基本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有序,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
4.能源能耗工作安全持续好转。积极推进18座水电站水电站、电网改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零死亡事故的良好局面,确保各水电站正常运行;完成单位GDP能源消耗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十七个:1.办公室2.政策法规科3.发展规划科4.固定资产投资科5.产业发展科6.地区经济科7.易地扶贫搬迁科8.农村经济科9.基础设施发展科10.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11.社会发展科12.价格调控监测科13.粮食和物资能源储备科14.粮物财务审计科15.执法督查科16.能源协调科17.能源安全督导。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116,717.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6,717.11元,占总收入的90.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9.6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8314646.8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352,907.64元。其中:基本支出6,373,352.04元,占总支出的23.30%;项目支出20,979,555.60元,占总支出的76.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减少53448387.84元,减幅66.15%,主要原因2021年度项目拨款收入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73,352.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369.79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调入,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51,207.11元,占基本支出的8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2,144.93元,占基本支出的1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79,555.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550757.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直接拨款至实施单位,因此项目支出较2021年减少。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开支情况如下:
1.2021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支出3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完成了国家级常规、专项、直报、预测、生猪应急级省级地方特色等多项调查任务,记录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数据,分析我州农户种植、养殖成本收益情况,为宏观调控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政策性建议。
2.2021年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修改完善《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总体规划第二稿,涉及子项目的元阳县哈尼梯田重点村落恢复、哈尼梯田及生态水渠修复、文旅保护发展、梯田景区可达交通提质改造项目等完成四项审批。
3.云南省2018年特色小镇创建以奖代补资金,支出860000元,主要用于元阳哈尼特色小镇,实施了“一镇五村”人居环境提升、污水处理厂、节点提升改造、重点村落风貌提升改造等9个项目,引进了锦田酒店、云上梯田、乡伴原舍、花窝窝等一批精品民宿。
4.元阳县学府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59178.3元,用于建设扶贫车间厂房1000平方米,附属设施600立方米蓄水池1座,改善搬迁群众的发展环境,优化人口与资源的合理配置,拓宽就业渠道,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高扶贫投入效益,加快迁出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后续保障。
5.2021年项目对接工作经费项,支出409233元,主要用于本年度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6.“十四五”规划编制费,支出618617元,主要用于《元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并下发执行。
7.项目前期费(中央直达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度项目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8.梯田原生谷培育保护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4538500元,主要用于收集、培育、保护梯田原生谷种质资源保存量7种,梯田原生谷种培良保护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产业支撑。
9.梯田红米深加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有效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加快推进梯田红米产业化进程,提高哈尼梯田红米的附加值,达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10.元阳梯田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400亩示范基地种子、肥料、农膜和绿色防控;制作标牌,绿色食品宣传及申报,种质资源圃建设;地方品种调查、收集、整理,品种鉴定、检测、保存与创新利用等。
11.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经费,支出6400元,主要用于粮油的抽检工作经费。
12.2021年军粮筹措供应费用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500元,主要用于军供的办公用品费用支出。
13.2021年元阳县粮食产业(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经费,支出400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费用。
14.2020年省级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14个应急网点的补助,其中12个应急网点每个网点2000元,小计24000元,2个加工应急网点3000元,小计6000元,合计20000元。
15.应急物资采购经费,支出41444.3元,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采购及物资搬运费,采购内容:电筒、雨水鞋、安全帽(红色)、铁锅、锅铲、头灯、切割机、汽油发电机、铁铲、台灯、锄头、砍刀、灭火器、电线、斧子、工兵铲、手锯、编织袋、手套、储水袋、千斤顶、望远镜、喊话喇叭、电焊机、搬运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52,907.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减少53448387.84元,减幅66.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重点项目前期费和特色小镇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6,6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1%。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7,28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支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5,506.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5,51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支付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一镇五村”项目建设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17,942,17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0%。主要用于支付元阳县学府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梯田原生谷培育保护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梯田红米深加工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5,2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支付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499,0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8%。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粮食专项业务活动,其他粮油事务支出等;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44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自然灾害救灾及重建资金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21.00元,完成预算的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21.00元,完成预算的0.6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原因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及频率,提倡线上学习交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二是由于一部分公务接待费从其他应付款支出,未在决算表中反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066.00元,下降83.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66.00元,下降83.6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原因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及频率,提倡线上学习交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二是由于一部分公务接待费从其他应付款支出,未在决算表中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52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元阳县民用机场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批次2次共5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2,144.9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0779.41元,减少32.9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按照厉行节约原则,降低成本,减少日常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6142.00元;印刷费支出216288.00元;电费支出474.94元;邮电费支出34481.99元;差旅费支出4468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21.00元;劳务费支出8025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57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28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4949640.93元,其中,流动资产3692458.93元,固定资产125718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9253.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60.00元,流动资产减少896393.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953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53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30301111
附件【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082309255518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