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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16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000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有保障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合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了筹资标准与时间、参保方式、缴费方法、贫困人口参保政策。20211-12月,全县应参保人数为408600人,已参保384804人,参保率94.18%。(其中脱贫人数175707人,参保率100%)。基金收入60155.35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3574.90万元(不含上年预缴6,928.2080万元,含预缴下年9719.18万元,当年实现收入3857.72万元),财政补助收22048.06万元,利息收入448.83万元,其他收入10.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72.99万元。基金支出70586.1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待遇支出18147.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937.03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2501.22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95亿元。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0211-12月,职工参保13810人(在职10064人、退休3746人),基金收入15065万元,支出为15007万元,结余58万元。

2大病保险。20211-12月,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大病保险待遇,支出2501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6424人次,赔付金额1261.74万元(脱贫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3475人次,赔付金额593.37万元)。

3医疗救助。取消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20211-12月,实施医疗救助共37498人次,救助金额2041.79万元。

4落实特殊人群资助参保政策。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现有医保系统中脱贫人口给予每人每年18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00元;对城乡低保对象、持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60元。截至目前,已资助各类特殊人群204216人,资助金额3520.33万元。

5落实脱贫户享受基本医保倾斜政策。确保脱贫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脱贫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20211-12月,元阳县脱贫人口累计门诊就诊439329人次,总费用1747.6万元,报销比例达56.49%28种特殊病慢性病备案登记人数12670人,就诊6058人次,总费用222.05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0%;住院总人次37498人次,住院总费用17076.15万元,经基本医疗报销11857.0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916.93万元、医疗救助2041.79万元后,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0%。全面落实县域内脱贫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6精神和谐家园。组建元阳县精神和谐家园,对我县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不足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救助。20211-12月,元阳县精神和谐家园建设活动共实施救治1852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2723.5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1767.3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8.29万元,医疗救助报销6.36万元,兜底保障报销0.44万元,和谐家园救助102.41万元。

7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2021年,元阳县医保局向州医保局上解疫苗采购及接种费4232.54万元,目前,已下拨九批次人均8元接种费501115人次400.89万元到全县疫苗接种医疗机构。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采购接种,全程做到钱等苗。二是严格协议管理,按时拨付合规医疗费用。今年以来,多次深入到定点医药店机构开展履行协议情况检查,组织开展了定点医药机构培训1次,并签订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33份,实现了协议签订全覆盖、合规医疗费用按时拨付。建立规范的县乡两级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费用的初审、复审两级审核制度,对单笔大额医疗费用进行复审。三是积极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目前我县共2家县级公立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确保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切实保障外来就医人员的就医需求。扩大异地就医范围,将有异地居住、异地工作、外出务工等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实施电话等方式快速备案。四是全面落实公共服务清单。元阳县医疗保险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执行省州统一的医保服务清单(31项)和办事指南,办事窗口摆放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由专人负责清单和办事指南管理工作。按期申报集采药品,目前,元阳县区域内已完成5批国家集采231个中选药品,元阳县申报了122种药品,截至目前已完成76种带量采购药品的分担量,执行约定采购总量进度好于预期。五省联盟采购品种共18种,我县已申报11种,现已完成9种。县域内完成的5批次国家集药品共节约医保基金128.19万元。

8严监管,确保基金安全。416日,元阳县召开2021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会。元阳县医保局采用智能审核系统全覆盖,查阅病历等对统筹区域内的18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时监管和稽查,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套项目收费、超医保支付限制范围用药、无指针住院等费用进行违规扣款。1-12月,共进行违规扣款141.59万元,约谈8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2家,有效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社会氛围,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9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与省州同步推进我县实现医保公共服务查询、个人业务经办等在线办理,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面推进扫码就付刷脸工程指尖办理等创新应用与公共服务深入融合,县人民政府于2020129日、1211日,分别下发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活电子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关于举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暨健康扶贫医疗保障知识宣传培训的通知》,县医保局聘请支付宝电子激活的老师到各乡镇组织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和使用,提升知晓率。截至12月底,全县医保电子凭证已完成激活22.65万人。

10提升便民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共办理特慢病门诊卡19558张(其中脱贫人员办理12670张),系统内医院确诊的特慢病脱贫人员全部办理了特慢病门诊卡。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脱贫人员异地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20211-12月,一站式结算24469人次,其中本地结算23208人次,脱贫人口异地就医结算1262人次,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1261人次,有1人次通过手工报销,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率为99.90%。三是围绕医疗保障领域,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业务查询。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1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一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以公开、便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基本要求,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目标,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业务流程、便民电话等内容,放在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医保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质内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基层调研,开展交流研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干都职工思想政治防线。三是抓好业务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经办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真正做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对外服务高效便捷,树立医保部门的新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1个行政单位为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机构科室:1.办公室2.综合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143,632.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3,632.77元,占总收入的98.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1%。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6193307.7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10月因税务局归集户撤消,全县预算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代缴,2021由财政直接拨入各预算单位,因此收入减少;二是本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直接拨入社保专户核算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660,812.10元。其中:基本支出3,750,175.95元,占总支出的32.16%;项目支出7,910,636.15元,占总支出的67.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190386.6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10月因税务局归集户撤消,全县预算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代缴,2021由财政直接拨入各预算单位,因此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直接拨入社保专户核算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50,175.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39,404.9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10月因税务局归集户撤消,全县预算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代缴,2021由财政直接拨入各预算单位,因此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医疗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3,434,824.77元,占基本支出的91.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315,351.18元,占基本支出的8.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10,636.1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75098.1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直接拨入社保专户核算导致支出减少。具体项目支出如下:

1.元财社发〔202035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186,388.35元(上年结转资金)

2.元财社发2020130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71,833.80元(上年结转资金)。

3.元财社发202132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报务与保障能力提升49,000.00元。

4.元财综指202140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医疗报务与保障能力提升62,000.00元。

5.元财社发202199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经费74,620.00元。

6.元医保发2021202021年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经费166,79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18,26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对比减少21232929.82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10月因税务局归集户撤消,全县预算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代缴,2021由财政直接拨入各预算单位,因此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直接拨入社保专户核算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59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1,63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4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000元,支出决算为39,528.00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28.00元,完成预算的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10.00,下降8.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10.00元,下降8.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因为疫情影响会议都采用视频会议,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9,52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5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医保局来我局考察、指导工作;其他县市医保局来我局交叉调研、考察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80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153.3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工作人员逐步到位,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34967.03元,其中,流动资产153662.93元,固定资产18130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3035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5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1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111



附件【元阳县医疗保障局表202208220316320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