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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16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901000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乡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们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州提出打造三个示范区的目标定位,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发展活力重振、回升向好,为十四五顺利开局打下了坚实基础。固定资产投资2.43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9.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04元,同比增长6.9%;粮食总产量1308万公斤,人均有粮456.5公斤。

疫情防控持续深入。坚定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加强,防御重大疫情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云南健康码注册使用率达100%,为精准化疫情防控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化支撑。稳步推进疫苗接种,截至目前,全乡累计接种3.77万剂,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平台、三机制,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紧盯脱贫对象,坚持一月一筛查、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审核、一月一动态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致贫返贫监测,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力量对全乡所有农户全覆盖、无死角开展2次精准摸底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县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回头看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等工作,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产业发展亮点纷呈。按照一种一养一加工的发展思路,加快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种植业方面,在绿山村以党总支+种植大户+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投资30万元种植甘蔗400亩,每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3万元以上;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在绿山、都鲁保、克甲等村种植小黄姜3200余亩;在小新街大坪子村建设野生茶种植示范基地1个,种植面积达500余亩,有效保证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养殖业方面,投资130万元在新鲁沙新建养殖规模达100头小黄牛的养殖基地1个,目前养殖黄牛40余头,养殖基地形成规模后,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每年增收3万元,同时可收购本地青饲料90吨以上,有效促进农户增收;完成者台、小新街、嘎妈等稻鱼综合种养示范点建设,种养面积达1000余亩。加工业方面,与元阳稻梦园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在者台村采取党组织+公司+村集体经济的运营模式,投资700余万元新建年产1600吨红米线的加工厂1个,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预计今年2月可投产运营。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完善,可实现者台村集体经济每年增收7万元以上;以签订保底收购梯田红米协议的方式,引导者台、嘎妈、大拉卡、新鲁沙等农户以稻鱼综合种养模式发展梯田红米3000亩,同时吸纳周边群众就近务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提升全乡经济发展后劲。全年投入涉农、衔接资金1829.72万元,实施项目168个。投资650.65万元完成嘎妈下寨易地搬迁随迁户安置房二层建设,完成迁出区土地复垦复绿并通过上级验收;投资130.6万元完成农村厕所革命项目建设;投资40万元的新鲁沙村级党组织活动室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投资38万元的马家寨、纸厂活动室加盖二层项目已完工;者台红米线加工厂、都鲁保新安寨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即将投入使用;美丽乡村项目有序推进,一批村内危险道路挡墙、活动场地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健全,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乡村面貌持续改善。坚持以乡村面貌改善、幸福指数提升为目标,依托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以三治两提两转一长效为抓手,着力打造人居环境新形象。一是大力推进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投资650万元完成绿山精品示范村、大坪子、良子、鱼塘等9个自然村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乡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不断提升。二是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大力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完成户厕建设400座,新建或改造无害化卫生公厕5座,有效解决群众如厕问题。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购置了垃圾清运车3辆,包背箱38个,开发保洁员岗位200个,上岗199名,有力保证生活垃圾及时清扫和清运。全年共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160余次,累计出动2890人次,出动机械12台次,集中清除生活垃圾300余吨,有效减少陈年垃圾存量。四是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实施集镇污水治理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建成使用后,将实现集镇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整治村庄河塘沟渠,新建排水沟4500米,整治村内废水沟3200米,架设排污管道3000米,整治小粪塘60个,清理河塘2个,进一步从根源上对农村污水横流进行整治。五是加大假乱俗户外广告清理工作。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和志愿者共计160余人集中、分组包片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累计清除广告500余条,清除面积730余平方米,乡容村貌环境更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

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坚持教育优先。全面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全年发放两免一补”550.85万元、营养改善补助”368.73万元;依法推进控辍保学,严格执行贫困学生救助制度,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全年落实雨露计划政策补助192人共59.6万元,发放徐汇区教育基金奖补师生20万元。促进文化繁荣。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文化活动演出86场。完善社会保障。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动态识别与精准施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69.8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8.05万元,农村低保金561.75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63.2万元,审批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6.75万元。监测对象两保参保率实现100%。全力保障就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开展就业培训13班次,培训人数141人,全年新增就业人员766人。

社会治理扎实有效。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2000余人次,群众法律知晓率大幅提升。全年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2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10件,已受理106件,成功调处96件,调处成功率达87.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打整治不放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统计、供销、民族宗教、残联、地震、人武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残疾人事业持续推进;气象服务、防震减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财政所;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2.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小新街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1,116,335.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16,335.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681,927.50元,下降27.61%,主要原因是本年相关的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095,287.06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3,096.96元,占总支出的29.15%;项目支出31,242,190.10元,占总支出的70.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389,029.02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相关的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幅度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53,096.96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支796,864.88元,增长6.6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招录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二是本年财政补助比上年增加,新增项目等收入增加,支出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96,972.14元,占基本支出的8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56,124.82元,占基本支出的19.89%。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1,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242,190.10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2,185,893.9元,下降28.06%,主要原因是相关的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幅度减少,导致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故比上年执行数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本年共实施涉农项目29项,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7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3项、改善基础设施项目6项、农危房改造建设2项;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3项;其余项目为保运转类项目。其中:

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项目,支出15,100.00元;

2.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州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

3.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

4.2021年小新街乡党员教育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9,350.00元;

5.2021年离退休干部学习组活动经费项目,支出600.00元;

6.小新街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0,000.00元;

7.小新街乡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经费项目,支出7,000.00元;

8.文化和旅游专项经费项目,支出2,700.00元;

9.小新街乡2021年州级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9,200.00元;

10.小新街乡2021年疫情防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

11.2021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04,000.00元;

12.2021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86,000.00元;

13.2021年小新街乡下新寨小学征地补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95,000.00元;

14.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0,000.00元;

15.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0,000.00元;

16.小新街乡嘎妈下寨加层项目,支出2,862,342.59元;

17.小新街乡老街子、嘎妈新寨、嘎妈上新寨安置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521,300.00元;

18.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60,000.00元;

19.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786,400.00元;

20.2021年小新街乡乡村道路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595.00元;

21.2021年〔下半年〕小新街乡乡村道路养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3,595.00元;

22.元阳县小新街乡11个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59,380.00元;

23.2021年第二批第二次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285,800.00元;

24.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元;

25.小新街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37,740.00元;

26.2021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61,120.00元;

27.小新街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26,700.00元;

28.2021年第五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85,353.04元;

29.元阳县小新街乡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85,900.00元;

30.小新街乡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2,200.00元;

31.嘎妈村委会嘎妈下寨建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637,634.41元;

32.2021年第一批扶贫专项资金项目,支出6,459,199.1元;

33.云锡控股公司帮扶小新街乡者台村补短板建设项目资金项目,支出80,800.00元;

34.2021年第四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03,200.00元;

35.2021年第六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00元;

36.元阳县小新街乡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经费项目,支出179,090.00元;

37.2021年第五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3,117.19元;

38.2021年第五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500.00元;

39.元阳县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补助经费项目,支出45,000.00元;

40.2021年第三批第二次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60,000.00元;

41.2021年第三批第五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988,400.00元;

42.2021年第五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800.00元;

43.2021年第三批第五次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000,000.00元;

44.2021年第五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500.00元;

45.2021年第五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781,729.77元;

46.2021年第六批涉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00,000.00元;

47.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0,000.00元;

48.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710.00元;

49.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6,314.00元;

50.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1,000.00元;

51.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50,000.00元;

52.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9,500.00元;

53.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53,970.00元;

54.小新街乡新鲁沙村委会纸厂村活动室建设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40,000.00元;

55.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7,3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89,67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3%。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减少13,173,543.61元,下降24.37%,主要原因是相关的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幅度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86,050.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46,09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0,391.39元,其中办公费298,481.17元、电费35,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9,919.00元、会议费296,716.72元、培训费29,350.00元、公务接待费5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89,92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952.50元、其他交通费用232,05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30.00元,其中生活补助113,750.00元、奖励金18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00.00元;资本性支出19,93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9,9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31,8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办公费31,814.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办公费12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3,7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4,08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700.00元,其中办公费20,700.00元、电费2,000.00元、劳务费17,00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1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4,68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51,736.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2,760.00元,其中办公费142,760.00元、培训费40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189.96元,其中抚恤金243,538.00元、生活补助9,676.44元、救济费60,975.5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6,99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9,060.7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其中劳务费2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938.00元,其中生活补助34,56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37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33,5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3,518.00元,其中办公费20,000.00元、会议费23,518.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0,000.00元,其中生活补助1,19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21,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1,521,3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521,3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8,596,35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36,08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530.53元,其中办公费671,190.92元、会议费14,500.00元、公务接待费130,000.00元、劳务费19,090.00元、委托业务费78,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67.3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582.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2,036.00元,其中生活补助2,172,100.00元、奖励金6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9,876.00元;资本性支出23,745,704.41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2,985,704.41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6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2,0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10.00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10.00元;资本性支出16,314.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6,314.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6,6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6,664.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5,0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5,05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64,0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9,6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4,470.00元,其中生活补助21,000.00元、救济费263,470.00元。

23.其他(类)支出7,3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50.00元,其中生活补助7,35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2,819.81元,完成预算的5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7,819.81元,完成预算的6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000.00元,完成预算的46.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取得的成效;二是预算深化改革,上级拨款中逐步细化明确资金用途,资金侧重用于民生、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重点方面建设,资金用在刀刃上,使之发挥更大效益。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0,952.12元,增长9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19.88元,下降4.66%减少的原因:本年度车辆维修次数减少,外加乡基础设施建设变好,导致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8,672.00元,增长2,823.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开展了防止返贫监测、疫情防控等大型入户类工作,导致公务用车使用次数、会议接待次数增加,相对应的公务用车维修及燃油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未结算的三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19.81元,占46.04%;公务接待费支出185,000.00元,占53.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7,819.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819.8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止返贫监测入户、项目验收、疫情防控入户、堵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防止返贫监测各级检查、疫情防控检查、项目检查、人大调研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二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未结算的三公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9,622.52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348,992.66元,增加116.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的工作业务量大,外加本年结算了部分以前年度的账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15,246.99元、电费35,000.00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9,919.00元、会议费264,734.72元、培训费4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8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89,922.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819.81元、其他交通费232,0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4,347.7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82.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部门资产总额5,754,965.66元,其中,流动资产3,658,409.73元,固定资产2,096,55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92,994.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05.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7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9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小新街乡表2022081809115473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