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04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701000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本届政府的收官之年。一年来,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目标要求和乡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活力重振、回升向好,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完成财政预算收入2341.24万元,完成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422.88万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完成招商引资0.44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4亿元。

  全年政府工作取得了五个方面的突出成效:

  一是疫情防控扎实有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坚定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措施,实行包村包户包保责任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成效显著,常态化防控措施扎实有力,防御重大疫情风险水平进一步提升。申领注册使用“云南健康码”,为精准化疫情防控提供重要信息化支撑。截至目前,全乡累计接种42409万剂,有效保障了人民健康安全,群体免疫安全屏障初步建立。

  二是脱贫成果更加稳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全面开展重点对象帮扶措施落实和成效监测各项工作,全乡已脱贫户4118户18588人,“三类人员”226户971人,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查找短板弱项,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021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118户579.9万元,补助“雨露计划”资金175户(3000元/户)52.5万元。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433个,转移劳动力13810人外出务工,其中脱贫户8093人。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将干部回乡规划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成立干部规划家乡理事会和规划编制小组,累计动员21名干部报名回乡参与规划,组织各类培训会5次61人,确保“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起好步、见实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工程,投资450余万元推进蛮板、革命村精品示范村和岩子脚伙山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农村宜居指数进一步提升。

  三是产业发展卓有成效。依托自身独特的自然环境及资源优势,大力挖掘、培育独具地域特色的优势产业,持续打造以尼枯补、独家为代表的高山生态茶产业;打造以坝思、卡里卡等为代表的热区水果产业,发展妃子笑荔枝种植1300余亩,推广黑老虎种植8万余株;探索发展魔芋种植20余亩、名贵食材羊肚菌5亩;打造岩子脚、大鱼塘等为代表的高山中药材产业,目前发展黑三七、重楼等中药材1200余亩,年内可在大鱼塘新增发展黑三七种植1300亩。

  四是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投资326万元推进集镇污水处理项目,投资170万元稳步推进“美丽集镇”建设项目,完成集镇2个入口拆违扩道和景观打造,集镇功能和面貌进一步提升。投资211万元实施公厕提质改造5座和新建无害化户厕700座。投资100余万元对三家、老曹寨等村寨危险路段进行加固和活动场所改造提升。投入80余万元对全乡臭水沟、污水塘进行整治;出动300余人次和车辆对尼蛮线、逢蛮线,凹沟线路域环境整治,出动40余人次对凹腰山街上违章占道建筑进行拆除,得到群众一致好评。聘请255名保洁员,发动群众2000余人次,清理村庄公共区域垃圾260吨,清理沟渠10000余米,全乡范围内清理各类假乱俗户外广告780余幅,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五是人民福祉显著增强。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为32671人,实际缴纳人数为32667人,参保率达99.9%,全乡脱贫户、监测户均已100%收缴。全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人数321人,完成任务数275人的116.7%;续保人数19588人,完成率为92.9%。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6.7万元,农村低保280.2万元,发放优抚人员定期生活补助金42.2万元,发放救灾救济资金5.1万元、困难临时救助53.5万元。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发放学生困难生活补助251.27万元、营养餐补助242.01万元。

  除此,武装、市场监管、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得到增强,人事劳动保障、退役军人、统计等工作持续推进;共青团、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11.应急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 人。其中:行政编制3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 人),事业编制 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4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6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 33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在编实有车辆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23,412,389.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12,389.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50,839,221.31元同期减少27,426,832.03元,主要原因分析:对比上年,各项建设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收入及各项收也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25,513,939.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4,527.48元,占总支出的52.54%;项目支出12,109,412.48元,占总支出的 47.46%;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50612840.09元对比同期减少25098900.13元,同期下降49.59%,主要原因分析:对比上年,各项建设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及各项支出也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04,527.48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减少了4579192.61元,同期减少了25.4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1,656,880.66元,占基本支出的8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7,646.82元,占基本支出的13.0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09,412.48元。与上年对比同期减少了20519707.52元,同期减少62.89%,主要原因分析:基础设施项目及各项专项业务工作减少,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是

  1.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192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支。

  2.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州级补助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由于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3.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由于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4.2021年1至2月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及投资入库工作奖补资金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5.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45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财政所建设。

  6.2021年党员教育经费支出45160元,主要用于党员培训支出。

  7.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经费开支。

  8.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

  9.2021年公邮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7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经费开支。

  10.文化和旅游专项经费支出2700元,主要用于文化经费开支。

  11.2021年州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临时救助支出。

  1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临时救助支出。

  13.2021年度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和培训专项资金支出672297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及培训支出。

  14.2021年度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和培训专项资金支出76950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补助及培训支出。

  15.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支出1155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支出。

  16.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支出11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自然灾害救助。

  17.易地搬迁资金支出2757430.83元,主要用于农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

  18.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支出48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出。

  19.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支出1151200元,主要用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出。

  20.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支出3499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21.2021年农村公路县级养护资金绩效考评专项资金支出3499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22.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出14997.8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经费支出。

  23.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支出87940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支出。

  24.2021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604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支出。

  25.2021年第三批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逢春岭乡黑老虎种植项目支出。

  26.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支出282200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支出。

  27.州级2021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8425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经费支出。

  28.2021年第一批第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出1011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经费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拆旧复垦支出。

  30.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逢春岭乡伙山村美丽村庄建设支出。

  31.上海中信集团帮扶逢春岭乡革命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支出1500000元,主要用于革命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支出。

  32.州级2021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65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经费支出。

  33.2021年第三批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出28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支出。

  34.2021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30000元,主要用于逢春岭乡黄精种植项目支出。

  35.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支出41988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36.中央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出4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地质灾害支出。

  37.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支出265700元,主要用于农村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38.2020年第二批州本级体育彩票金项目资金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生产路建设支出。

  39.2020年第二批州本级体育彩票金项目资金支出65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生产路建设支出。

  40.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逢春岭乡黄草坪村委会浪滩坡公路建设。

  41.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老曹寨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2.2021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州资金支出805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691,839.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78% 。与上年对比同期减少了21849000.13元,同期减少了46.95% ,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结束,各项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35,99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9,9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6,24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8,70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生院乡镇津贴的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42,9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林业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93,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190,95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公务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1,9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路养护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6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4,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8,173.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公务费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8,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616148元,支出决算为 352,547.80元,完成预算的57.2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397.80元,完成预算的12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150.00元,完成预算的22.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财务保障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275.90元,下降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87.90元,下降4.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88.00元,下降3.8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财务保障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397.80元,占72.73%;公务接待费支出96,150.00元,占2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56,397.8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397.8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工作、控辍保学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1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年各项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5,052.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9%,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财务保障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的相关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资产总额57090281.31元 ,其中,流动资产55068130.18元,固定资产2022151.13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66059.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32542.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366平方米,账面原值2599152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408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896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1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1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7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逢春岭乡表2022081711230638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