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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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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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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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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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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41901000
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元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拟订有关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定等工作。
6.承担全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压实责任,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加强地震应急、“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并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地震监测和地震群测群防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地震监测和地震群测群防宣传等工作。
3.科学谋划,狠抓落实,推动震害防御工作再上新台阶。明确责任清单,规范审批程序,保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完成收集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为震后快速评估和抗震救灾辅助决策提供建议。通过元阳电视台、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定点宣传、流动宣传等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4.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外出培训和执法考试,充实调整地震群测群防人员,不断增强防震减灾工作力量和提高队伍素质。
5.配合省、州做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了基准、一般站、中小学校预警信息服务示范终端和多分量,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灾情速报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地震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元阳县地震局,元阳县地震局内设3个职能站室。即:办公室、监测预报站、震害防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地震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地震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收入合计1,330,446.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446.15元,占总收入的82.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29%。与上年度部门收入执行数770946.42元相比增加559499.73元,增加72.58%。原因:一是本年度本单位根据元政发〔2021〕21号文件,新增事业人员,人员工资收入和基本经费收入增多,二是比上年增加地震灾情速报系统建设项目缺口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支出合计1,356,821.15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446.15元,占总支出的82.87%;项目支出232,375.00元,占总支出的17.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部门支出执行数974826.42元相比增加381994.73元,增加39.19%。原因:一是本年度本单位根据元政发〔2021〕21号文件,新增事业人员,人员工资支出和基本经费支出增多,二是比上年增加地震灾情速报系统建设项目缺口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4,446.15元。与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对比增加149619.7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本单位根据元政发〔2021〕21号文件,新增事业人员,人员工资收入和基本经费收入支出增多。本年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3,469.15元,占基本支出的9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977.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37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375.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用于地震灾情速报技术系统及配套条件阶段建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是用于支付工程劳务费,项目工程已完工待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44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0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826.42对比增加125619.7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本单位根据元政发[2021]21号文件,新增事业人员,人员工资收入支出和基本经费收入支出增多,二是比上年增加地震灾情速报系统建设项目缺口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646.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372.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3.4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35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163.9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9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13,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8,6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3,3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6%。主要用于地震预测预报支出56000元;地震事业机构支出827345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000元,支出决算为17,722.00元,完成预算的2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22.00元,完成预算的2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4.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制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240.33元,增长2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74.33元,增长3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6.00元,增长5.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多费用增多。二是本年度下乡深入基层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使用公车次数增多燃油费增多,所以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三是上级部门对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多,需要公务接待的次数也增多。四是物价上涨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2.00元,占71.79%;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占28.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2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22.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部门工作组对我局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检查时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元阳县地震局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462883.08元,其中,流动资产27602.08元,固定资产4352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641901111
附件【元阳县地震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08191027573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