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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07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801000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我们紧紧围绕着中央制定的十四五”规划,并在县委、县政府、乡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统筹规划下,我们团结一致抢抓机遇,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落实脱贫攻坚成效回头看,深化改革弥补基础设施短板,稳固衔接乡村振兴持续发展,逐步提升民生福祉增强群众幸福感上卓有成效。

脱贫成效进一步巩固。2021年我乡严格按照四个步骤和防返贫动态监测要求,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乡党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要求、细化措施、严明纪律,通过强化研究体系、专题研究部署、网格化包保攻坚、建立调度机制和压实工作责任5大工作流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补齐短板,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截止2021年底,全乡共有监测户2751188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19506人、边缘易致贫户15467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5人。

疫情防控常态化扎实推进。建立网格化管理新常态,线下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入户讲解、群众会议等方式,结合线上今日大坪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强化正面宣传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全乡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浓厚宣传氛围。云南省健康码全乡注册人数达到4789人次,使用率达到100%绿码率为100%,为全乡疫情防控提供精准的人员行动数据信息。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符合接种人员应接尽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各年龄阶段的疫苗接种目标任务和加强针接种任务,对不符合接种人群收集支撑凭证,同时加强从高、低风险地区回乡人员管控,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和居家隔离制度。分门别类建立疫情防控人员信息台账形成一人一册,一户一档,按时间节点整理好,确保每个事情都有负责人,每个环节都有台账资料作为佐证。

产业项目有序推进。已完成总投资2036万元的虹鳟鱼、鲟鱼等中、高端鱼养殖项目开工建设,预计明年6月初投入使用;投入170余万元扶持种植特色四季红油香椿487亩、刺脑包135亩、释迦果454亩;《大坪矿区生态修复及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申报云南省重大工程项目库盘子;继续巩固发展草果、板蓝根等传统产业和野生黑三七、黄精、重楼等高端药材中草药种植培育,积极支持牛、羊、猪等大牲畜和鸡、鸭、鹅家禽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投入69.58万元实施了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新下寨、张家寨和三岔河村委会白石老寨的村内道路硬化;投入44.08万元实施了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及三岔河村委会白石老寨、平安寨村内危险路段挡墙建设;投入48.4万元实施了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村内排水、排污建设。投入48.25万元实施了老金山片区生态修复治理;投入30万元实施了芦山村委会箐脚、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三岔河村委会平安寨3个公厕建设;投入32万元实施了全乡403户户厕建设;投入32万元实施了大金公路损毁路段挡墙、排水沟、路面建设;投入27万元实施了靛塘村委会金子河文化活动室建设;预计投入300万元的十八塘、芦山、小寨三个村村委会办公用房正在推进中,预计明年3月份完工投入使用;积极协调农危房改造补短板资金200万元支付施工方;预计投入200万元的十八塘梯子坪、空壳树精品示范村和美丽乡村项目即将完工;投入921.32万元的金子河及金子河马店段河道疏浚工程已基本完工;投入34万元的集镇区污水处理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明年3月份完工投入使用。

民生福祉提升卓有成效。积极践行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理念。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两保应保尽保,截止现在,全乡养老保险参保率均为94.15%,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参保率为90.16%。适度扩大社会救助对象范围,提高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及临时救助标准。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780.174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金15.36万元、低保金601.7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金585.73万元,城镇低保16.05万元)、孤儿保障金81.5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744万元、高龄补贴23.5万元、特困供养补助金48.23万元,慰问救助困难群众1000余人。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累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余期3500人次;发放应急救灾资金10万元整,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159人次,发放老党员固定补助24380元。2021年上半年新增优抚军属优待对象2人,累计发放优抚人员定期生活补助228人次,发放补助金10.3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大坪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755,776.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55,776.87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6%2021年度收入较上年同期25,868,118.28元减少4,112,341.41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本年涉农资金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从收入结构图可以看出213类农林水事务收入12,805,469.50元排列第一,占本年总收入的58.86%,主要用于核算我乡农业部门包含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林业站和村委会5个部门人员工资核算及涉农项目资金的核算;第二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4,679,574.97元,占本年总收入的21.51%,主要用于核算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经费;第三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371,855.86元,占本年总收入6.31%,主要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原大队及二五干部补助收入和抚恤费;第四211类节能环保收入1,188,733.90元,占本年总收入5.46%,主要用于核算林业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费、生态护林员工资及培训费等;第五221类住房保障收入487,071.00元,占本年总收入2.24%,主要用于核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第六210类卫生健康收入413,219.14元,占本年总收入1.9%,主要用于核算卫生院职工乡镇岗位津补贴;第七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302,300.00元,占本年总收入1.39%,主要用于核算应急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及自然灾害资金;第八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86,379.00元,占本年总收入0.86%,主要用于核算文化站职工工资,免费开放经费及工作经费;第九220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收入116,066.00,占本年总收入0.53%,主要用于核算乡国土所人员工资福利;第十229类其他收入87,030.00元,占本年总收入0.4%,主要用于核算彩票公益金项项目;第十一214类交通运输收入80,701.50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37%,主要用于核算公路养护资金;第十二205类教育收入22,376.00元,占本年总收入0.1%,主要用于核算是党校人员的工资福利;第十三204类公共安全收入15,000.00元,占本年总收入0.07%,主要用于核算综合治理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4,380,425.01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8,508.29元,占总支出的42.94%;项目支出13,911,916.72元,占总支出的57.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同期25,622,455.52元减少1,242,030.51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本年涉农项目减少,涉农资金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从支出结构图可以看出213类农林水事务支出13,842,576.18元排列第一,占本年总支出的56.78%,主要用于核算我乡农业部门包含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林业站和村委会5个部门人员工资核算及涉农项目资金的核算;第是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6,135.77元,占本年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核算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经费;第三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455.86元,占本年总支出6.06%,主要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原大队及二五干部补助支出和抚恤费;第四211类节能环保收入1,223,364.90 元,占本年总收入5.02%,主要用于核算林业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费、生态护林员工资及培训费等; 第五212城乡社区支出991,049.66 元,占本年总支出4.06%,主要核算易地搬迁资金;第六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91,300.00 元,占本年总支出2.43%,主要用于核算应急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及自然灾害资金;第七221类住房保障支出487,071.00元,占本年总支出2%,主要用于核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第八210类卫生健康支出413,219.14元,占本年总支出1.69%,主要用于核算卫生院职工乡镇岗位津补贴;第九207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86,079.00元,占本年总支出0.76%,主要用于核算文化站职工工资,免费开放经费及工作经费;第十220类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16,066.00,占本年总支出0.48%,主要用于核算乡国土所人员工资福利;第十一229类其他支出87,030.00元,占本年总支出0.36%,主要用于核算彩票公益金项项目;第十二214类交通运输支出80,701.50元,占本年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核算公路养护资金;第十三204类公共安全支出30,000.00元,占本年总支出0.12%,主要用于核算综合治理资金;第十四205类教育支出22,376.00元,占本年总支出0.09%,主要用于核算是党校人员的工资福利;第十五203类国防支出5,000.00元,占本年总支出0.02%,主要用于核算乡镇国防事业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8,508.29元。比上年13,330,317.72元减少2,861,809.43元,减少21.4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16,462.75元,占基本支出的86.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2,045.54元,占基本支出的13.87%。基本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11,916.72元。比上年12,292,137.80元增加1,619,778.92 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支出资金增长。具体项目支出如下表:

 

项目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支出数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

合计

1

2010107

元财行指〔2021〕6号大坪乡2020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16,800.00

2

2010107

元财行发〔2021〕27号大坪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州级补助经费

50,000.00

3

2010107

元财盘活〔2021〕127号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22,600.00

4

2010108

元财行发〔2021〕22号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经费

50,000.00

5

2010301

元财盘活〔2021〕117号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47,510.16

6

2010301

元财农发〔2020〕104号大坪乡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3,000.00

7

2010399

元财建指〔2021〕10号2021年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及投资入库奖补专项资金

10,000.00

8

2010399

元财预发〔2020〕89号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63,397.00

9

2010507

元财行发〔2020〕28号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及“两员”补助及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补助经费

20,000.00

10

2013299

元财行指〔2021〕18号2021年离退休干部学习组活动经费

5,044.00

11

2013299

元财行发〔2021〕5号2021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37,300.00

12

2013299

元财盘活〔2021〕90号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22,080.00

13

2049999

元财政法发〔2021〕8号2021年综合治理专项资金

15,000.00

14

2070199

元财教发〔2021〕51号2021年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2,640.00

15

2070199

元财教发〔2020〕157号大坪乡2021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14,200.00

16

2070199

元财教发〔2021〕24号大坪乡2021年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

7,000.00

17

2070199

元财盘活〔2021〕129号2021年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补助资金

 

18

2082001

元财社发〔2021〕137号2021年州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85,800.00

19

2082001

元财社发〔2020〕65号2020年第三批临时救助补助资金

66,600.00

20

2082001

元财社发〔2020〕94号城乡居民困难临时救助资金

40,000.00

21

2110401

元财资环发〔2021〕4号2021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培训费补助资金

746,633.90

22

2110499

元财资环发〔2021〕6号2021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培训费补助资金

442,100.00

23

2110499

元财资环发〔2020〕22号2020年生态护林员培训费和补助资金

15,400.00

24

2120899

元财资环发〔2020〕55号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124,400.00

25

2129999

元财盘活{2020}96号大坪乡小寨田坝马店三家梯子坪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349,999.66

26

2129999

元财盘活{2020}92号大坪乡小寨田坝三岔口梯子坪安置点补助经费

510,000.00

27

2130126

元财农发〔2020〕9号2020年元阳县农村“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资金

200,000.00

28

2130126

元财农发〔2019〕66号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

312,000.00

29

2130126

元财农发〔2020〕73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267,700.00

30

2130126

元财农发〔2021〕32号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

260,000.00

31

2130126

元财农发〔2021〕79号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

686,400.00

32

2130142

元财农发〔2021〕66号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67,251.25

33

2130142

元财农发〔2021〕66号2021年农村公路县级养护资金绩效考评补助资金

67,251.25

34

2130205

元财资环发〔2021〕36号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1,450.00

35

2130209

元财资环发〔2021〕5号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

436,130.00

36

2130299

元财资环发〔2021〕5号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

312,800.00

37

2130502

元财农发〔2021〕13号2021年州级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第一书记补助经费

490,600.00

38

2130504

元财农发〔2021〕47号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482,500.00

39

2130504

元财农发〔2020〕104号大坪乡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3,060,600.00

40

2130599

元财综指〔2020〕138号大坪乡芦山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以及村委会办公设施配备

20,000.00

41

2130599

元财农发〔2020〕104号大坪乡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2,700,000.00

42

2130599

元财农发〔2021〕13号2021年州级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第一书记补助经费

44,998.00

43

2130599

元财农发〔2021〕21号大坪乡2021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600,000.00

44

2130599

元财盘活〔2021〕135号大坪乡2021年第五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500,000.00

45

2130599

元财农发〔2021〕91号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书记〕补助资金

20,000.00

46

2130599

大坪乡土地增减挂钩拆旧经费

147,000.00

47

2130899

元财金发〔2021〕36号1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

30,000.00

48

2140106

元财建发〔2021〕95号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80,701.50

49

2240703

元财资环发〔2020〕61号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270,000.00

50

2296099

元财综发〔2021〕23号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

80,730.00

51

2299999

元财资环发〔2021〕66号2021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

6,300.00

合计

13,911,916.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21,22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比上年同期25,134,480.52元减少1,013,251.67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涉农资金减少,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78,71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1%。主要用于核算行政机关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及政府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核算乡镇国防事业工作经费;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核算综合治理资金;

5.教育(类)支出22,3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核算党校人员的工资福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6,0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核算文化站职工工资,免费开放经费及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45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原大队及二五干部补助支出和抚恤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3,219.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核算卫生院职工乡镇岗位津补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23,36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核算林业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费、生态护林员工资及培训费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59,99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核算易地搬迁项目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13,842,57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9%。主要用于核算我乡农业部门包含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林业站和村委会5个部门人员工资核算及涉农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0,70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核算公路养护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6,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核算乡国土所人员工资福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7,0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核算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91,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核算应急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及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23.其他(类)支出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核算2021年州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6,387.09元,完成预算的5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997.09元,完成预算的4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390.00元,完成预算的64.0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遵守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实施厉行节约成本控制。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55.71元,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70.71元,下降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00元,下降0.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实施厉行节约成本控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997.09元,占51.02%;公务接待费支出86,390.00元,占48.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997.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997.0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日常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3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3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日常业务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2,991.70元,比上年1,090,184.24元减少137,192.54 ,主要原因是大坪乡机关部门日常办公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资产总额7,107,792.19元,其中,流动资产2,983,320.35元,固定资产4,124,471.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54,372.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7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3平方米,账面原值84,000.00 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39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3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8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表2022081602524798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