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071
-
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8-18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49801000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
2.协调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
3.组织编制移民安置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编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落实。
4.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移民安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5.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6.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
7.负责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组织验收。
8.负责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
9.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
10.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移民信访事项。
12.承办上级管理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移民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及时足额兑现直补资金。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兑付的工作流程,按照依法、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县、乡(镇)、村三级部门对登记在册的移民直补人口进行核查核减登记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无误后,将直补资金足额兑现到每位移民账户里(从今年开始兑现到每位移民,之前兑现到每户),已兑现2021年直补资金79.05万元。
(2)全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为推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办积极到移民点了解移民基本情况、移民意愿、移民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并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每项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高效发挥项目效益。2021年共实施项目12个,共投资2862.5万元,其中:一是后期扶持项目11个,共投入367.5万元。新建彩钢瓦顶棚项目工程1个,活动室建设项目4个。灌溉沟渠建设工程5个,垃圾处理点建设项目1个,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美丽家园·小康库区”项目1个,计划投资2495万元。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马堵山水电站库区南沙镇大沙坝村委会“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495万元,省、州两级安置办已到位资金1333.82万元,县级涉农资金整合30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正全力推进,完成了入村道路硬化、违章建筑拆除、平整建设场地、鱼塘开挖、居民风貌改造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255万元。
(3)扎实开展牛倮水库征地。完成3号弃渣场、2号弃渣场、进场公路、石料场、管理营地、大坝、导流洞出口等丈量工作,丈量土地共计420.039亩,其中水田154.057亩、旱地210.208亩、林地55.774亩。目前,正在开展征地公示工作,待公示期满即可兑现征地资金。征地资金兑现后将开展水库淹没区及灌渠等方面土地征用丈量工作。
2、做好信访接待及纠纷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坚持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工作,把化解纠纷搬到一线、搬到田间地头,把等访变为下访,化解移民各类矛盾纠纷,牢牢掌握移民稳定主动权,随时掌握移民思想动态,洞察移民心理变化。关注移民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状况,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2021年接到来信、来访3批次6人次,均已全部化解;2021年7月起,丫多河水库因遗留矛盾纠纷问题近10年未得到化解,导致征地补偿款40余万元尚未兑现,我办重新组织县信访局、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南沙镇桃园村委会困勒村、热水塘村,马街乡丫多村委会凉水井村、麒麟台村委会小皮甲村、马街村委会罗汉村(现为南沙镇桃园村委会景圣村)调查化解,现已将调解情况上报,由县矛盾调解中心进行最终调解。
3、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按照《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对移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积极配合县纪委、县财政、审计等做好移民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确保各项移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资金审计相关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移民资金和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确保项目资金审计常态化、规范化。今年实施的项目大部分项目未全面完工,一旦项目完工需要进行支付工程款前,积极邀请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确保有审计报告后再支付项目资金。同时加强移民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1个其他事业单位为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内设四个机构:副主任办、综合科、后期扶持科、规划安置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474,22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5,367.20元,占总收入的91.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98,856.76元,占总收入的8.01%。与上年对比减少16362522.58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626,588.42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817.86元,占总支出的8.28%;项目支出6,166,770.56元,占总支出的91.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4419.7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和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9,817.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850.88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整,2021年2月调入2人,2021年3月调出1人,2021年9月调入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6,695.55元,占基本支出的9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122.31元,占基本支出的5.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66,770.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568.86元,主要原因分析: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搬迁安置办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技能技术培训工程工作,支出130914元;2.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维稳工作,支出:98044元,3.元阳县新街镇大瓦遮村委会大瓦遮村道路硬化工程,支出96995元;4.元阳县逢春岭乡黄草坪村委会蛮板村修建田间灌溉沟渠工程,支出19644元;5.元阳县上新城复兴村委会蛮堤新村灌溉沟渠修建工程,支出87582.39元;6.开展元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支出734554.02元;7.发放2021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直补)专项资金,支出792000元;8.发放中央水库移民扶持(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6000元;9.实施小型水库帮扶项目,支出48006.31元;10.元阳县上新城乡复兴村委会蛮堤新村田间灌溉沟渠工程,支出469174元;
11.南沙镇大沙坝村活动场地硬化工程,支出82662.89元;12.元阳县逢春岭乡黄草坪村委会蛮板村修建田间灌溉沟渠工程,支出622155.51元;13.南沙镇大沙坝村活动场地硬化工程,支出153338.19元;14元阳县南沙镇大沙坝村委会大沙坝村新建田间灌溉沟渠工程,支出641305元;15.元阳县逢春岭乡岩子脚村委会牙独迷下寨村小组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438086.83元;16.元阳县逢春岭乡黄草坪村委会浪摊坡上寨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434298.42元;17.元阳县南沙镇大沙坝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支出2000000元;18.元阳县南沙镇大沙坝村“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支出8901607元;19.中央水库移民扶持(种植业、养殖业技能培训),支出200000元;20.开展大中型水库维稳工作,支出34403元;21.元阳县逢春岭乡岩子脚村委会沟边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14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3,368.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65%。与上年对比减少5773814.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后期扶持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67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90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937,57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用于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的接待费用从大中型水库维稳工作经费中列支,没有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内。
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用于移民信访维稳工作的接待费用从大中型水库维稳工作经费中列支,没有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是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1261742.11元,其中,流动资产324313.5元,固定资产47501.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88992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5479.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14.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7848.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1678.7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7848.7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49801111
附件【元阳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表202208160833338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