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069
-
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8-18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501000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马街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股所级):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 “ 三定 ” 方案中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马街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相当于股所级事业单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办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
应急服务中心。承办组织编制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乡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乡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有关工作。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方面的服务性工作。
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面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及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乡各族群众,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总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坚韧务实、苦干实干,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开创马街各方面工作新局面。
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持续加强稳增长促发展形势研判,全力加强公共配套设施、精品示范乡村、产业结构优化等重点建设项目,加快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进度,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实体资本合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推动投资持续回升。2021年,全乡预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49亿元,同比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86元,同比增长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5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4650万元,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发生新变化。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着力强化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体系,狠抓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全力开展收入测算、民房改造、基础设施、素质提升四大工程,高质做实后评估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乡共纳入监测对象240户1165人,已消除风险217户1087人,未消除风险23户78人,均已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APP信息录入工作,提质改造农房9间,拆除废旧农房46间,全面提升群众住房保障质量。就业帮扶针对性显著增强,开展就业指导120余次、推荐岗位1200余个,转移就业1.38万余人,转移率达82.3%。269个公益性岗位、161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发挥了重要的就业兜底作用和提升群众组织化程度作用。“雨露计划”、“金秋圆梦”、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奖补和医疗救助、慢性病签约、大病专项救治、精神和谐家园等教育帮扶措施、医疗保障措施高效落实。修缮集中饮水水池4个,更换饮水管网3.5公里,饮水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实现10个村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收益规模跃上新台阶。
常态化疫情防控积累新经验。全乡乡村组党组织、共产党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四个行动起来”,扎实推进疫苗接种、重点人员监测排查、红白喜事管控、亮码测温消杀等常态化工作,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乡疫苗接种覆盖率达92.23%、健康码、行程码申报率达100%,实现疫苗接种“一人一档”精准追踪。“三非人员”、推送监管人员、返乡人员实现底数情况台账式管理,第一批11名强边固防突击队员安全圆满完成戍边固防光荣任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人心。
产业结构转变取得新成效。围绕“稻鱼鸭产业片区、特色林果片区、红河谷热区”三大片区优化全乡产业布局,引进源鸿公司、坤太公司等企业参与助推全乡产业发展。“稻鱼鸭”产业片区稳定在5222.69亩,特色林果片区主要产业规模达到香蕉1.2万亩,沃柑3000亩,芒果2700亩、蔗糖甘蔗2159亩、水果甘蔗3019亩,茶叶、黄姜、板蓝根、枇杷、花椒等农产品种植规模不断提升。红河谷热区种植冬早蔬菜2000余亩。完成西观音山精品游览线、红河谷精品游览线2条精品旅游线路初步设计,重点发展特色水果采摘、彝族文化、靛染文化、文物保护等旅游业态。
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突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编制完成马街村委会规划草案,有力支撑乡村振兴集镇战略点高质量发展。顺利完成9段乡村道路危险路段病害清除工作。丫多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个村级活动室、农副产品集散点、涉危挡土墙建设项目实现竣工。马街村水果基地建设、马街村精品示范村、三合寨村美丽村庄建设等重点项目接近尾声。马街公路提级改造工程、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加快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丫多河水库水环境整合治理项目启动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呈现新格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加强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宣传宣讲,持续营造全乡保护生态环境浓厚氛围,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持续向好。林长制全面推行,公益林、商品林规模持续优化,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4.48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50.75万元,发放护林员护林费96.6万元,草原生态补贴41.29万元,耕地地力补贴272.56万元。森林保护和防灭火工作扎实有效,圆满完成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河长制工作有实运转,划定丫多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及准保护区范围50.436平方公里,保持红河、乌湾河、丫多河、者那河常态化巡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现重大转变,完成6个公厕建设、600户户厕改造“厕所革命”,集镇和农村垃圾处理费收缴比率达95%,“红黑榜”制度高效贯彻,马街村委会、乌湾村委会人居环境顺利通过州级抽验,人居环境长效整治在马街蔚然成风。
民生保障事业得到新改善。全力抓好控辍保学“六步法”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水平得到提升,299名初中毕业生中有127人被高中学校录取、172人被中职学校录取,升学率100%。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0045人,完成任务数的92.6%,养老保险续保15084人,完成任务数的94.41%。发放农村低保501.52万元,特困供养救助35.9万元、城乡临时救助14.6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7.5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扶养18.69万元、高龄补贴19.42万元、优抚退役军人22.89万元、救灾资金14.75万元。开展村级文艺队文艺表演活动30余次,组建11个宣讲小分队开展宣讲177场次,服务群众1万余人。2021年成功申报省级文明村1个,州级文明村1个,州级文明单位1个,州级文明校园2个,州级文明家庭1户,州级文明新风示范村2个。完成全乡吸毒人员清理排查情况登记,为群众安装“反诈APP”和“金钟罩”微信小程序推广注册1万余人次,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8件,办结35件,立刑事案件63起、破案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缉枪治爆大排查、矛盾纠纷大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源”行动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消防安全检查、校园安全检查、7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监测等日常巡查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政府自身建设迈出新步伐。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群众办实事670件,完成率100%;带头为民办实事开展志愿服务及各类活动20余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安装,完成乡、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工作。主动接受乡人大主席团法律监督,认真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大力发扬“坚韧、苦干、实干”作风,切实加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干部干事创业环境得到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 4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马街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853,495.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23,895.07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9,600.00元,占总收入的0.29%。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25,060,430.88元,原因是由于本年涉农项目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比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0,554,208.89元。其中:基本支出 14,373,144.56元 ,占总支出的 28.43%; 项目支出 36,181,064.33元 ,占总支出的 71.5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7,172,693.76元,原因是由于本年涉农项目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比去年减少,相应的支出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73,144.56元。比上年增加763,118.77元,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工资增资幅度较去年增加,故支出相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74,706.14元,占基本支出的8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98,438.42元,占基本支出的15.9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181,064.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35,812.53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农项目减少,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1.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州级补助经费16,8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换届工作。
2.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
3.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经费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换届工作。
4.马街乡人民政府工作专项经费50,288.44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转。
5.丫多村委会建设大门款29,600.00元,主要用于丫多村委会建设大门。
6.马街乡人民政府工作经费专项资金59,576.03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运转。
7.回收15吨废旧铅蓄电池及铅再生项目征地补偿38,960.00元,主要用于废旧铅蓄电池及铅再生项目征地补偿。
8.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26,000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9.2021年省“百名好支书”及“红河州好支书”绩效补助经费3,000元,主要用于绩效补助。
10.2021年元阳县马街乡党员教育经费专项资金46,586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
11.2021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2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
12.马街乡2021年政法工作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政法工作。
13.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4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
14.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7,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
15.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2,7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
16.马街乡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
17.城乡居民困难临时救助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18.2020年城乡困难临时救助补助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19.2021年州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69,5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20.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0,1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21.马街乡2021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
22.马街乡2020年生态护林员培训费补助资金25,76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培训。
23.2021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培训费补助资金58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
24.马街乡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三批补助资金40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
25.老茶厂、罗昂伙天安置点安置费1,875,185.10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项目。
26.罗昂伙天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23,200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项目。
27.2021年度省级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资金5,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工作。
28.老茶厂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29,920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项目。
29.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302,308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
30.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专项资金1,129,6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
31.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4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
32.2020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改厕补助资金3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
33.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368,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
34.元阳县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专项资金136,312.5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35.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专项资金15,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
36.2021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助经费202,799.72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37.马街乡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752,32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助。
38.马街乡州级2021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321,492.3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
39.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马街乡马街村委会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1,900,000元,主要用于马街村委会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项目。
40.马街乡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5,107,728.6元,主要用于涉农项目。
41.元阳县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马街乡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27,798.44元,主要用于自然能提水工程。
42.鸠妈村委会活动阵地建设100,000元,主要用于鸠妈村委会活动阵地建设。
43.乌湾村委会活动阵地建设100,000元,主要用于乌湾村委会活动阵地建设。
44.新建红土寨村委会活动场所1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红土寨村委会活动场所。
45.元阳县马街乡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经费专项资金8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
46.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马街乡农村危险地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44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险地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7.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马街乡鸠妈茶叶初制加工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000元,主要用于鸠妈茶叶初制加工所建设项目。
48.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马街乡鸠妈茶叶初制加工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00,000元,主要用于鸠妈茶叶初制加工所建设项目。
49.马街乡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马街乡鸠妈村委会三合寨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三合寨美丽村庄建设项目。
50.马街乡马街村委会水果基地建设专项资金4,750,000元,主要用于水果基地建设专项。
51.马街乡州级2021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
52.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
53.元阳县马街乡2021年第三批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240,000元,主要用于涉农项目。
54.马街乡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项资金3,269,160元,主要用于涉农项目。
55.马街乡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村级集体资金专项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集体。
56.创业担保代款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代款工作。
57.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29,537.5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58.马街乡2020年第二次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75,565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59.阿批多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地质灾害防治50,596.7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项目。
60.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补助。
61.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救助〕1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补助。
62.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元阳县马街乡鸠妈村委会三合寨多功能文体活动室项目补助资金612,000元,主要用于三合寨多功能文体活动室项目。
63.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元阳县马街乡红土寨村委会七星下寨活动场项目补助资金490,000元,主要用于红土寨村委会七星下寨活动场项目。
64.2021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补助资金2,45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9,295,223.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51% 。与上年对比减少18,112,426.2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农项目减少,导致本年支出整体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19,96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7,1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5,0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3,29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6,96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乡镇津贴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31,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林草保护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33,30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易地搬迁安置项目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5,062,90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以及厕所革命项目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5,10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2,2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3,2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6,29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2,4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76,289.58元,完成预算的3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8,269.58元,完成预算的5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020.00元,完成预算的14.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195,129.16元,增长24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7,109.16元,增长25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020.00元,增长190.1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支出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269.58元,占79.00%;公务接待费支出58,020.00元,占2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218,269.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218,269.5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镇开展日常下乡入村、到县级开会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58,0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58,0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项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1,040.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94.53元,由于机关运行中各项支出纯在浮动,如车辆燃油费会因为公务出差的频率距离有所浮动,会议费会因为该年度会议的数量及参会人数有所浮动,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存在小额增减,属于正常浮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刊费、会议费、接待费、电费、车辆燃油费维护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资产总额13,642,364.53元,其中,流动资产11,391,663.90元,固定资产1,910,90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39,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07,182.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8,05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5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5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5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表2022081807304717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