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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06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101000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黄茅岭乡将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谋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州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全县“三示范一枢纽”发展定位和“一核一带两城三区”的发展布局及黄茅岭乡“一心一谷一山两河”发展思路,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着眼全局,高质量谋划“十四五”规划。高质量谋划好脱贫攻坚“十四五”规划。坚持产业兴村与治理有效并举并重,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的基础上,着眼长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谋划上下功夫,重新研判黄茅岭新乡情、新方向、新目标。聚焦脱贫攻坚弱项短板,深入调研,科学研判,围绕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事业等领域项目规划上下功夫,以项目申报、包装为载体,持续推动项目建设与经济总体质量发展上有效衔接。

2.接续开展百日巩固行动。强化“军令状”“交总账”意识,持续深化“四个聚焦”部署,重点强化稳定就业、产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提升、贫困村提升、问题整改清零等8项举措,紧盯工作难度大的村寨,紧盯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成果持续巩固“不回潮”,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强对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跟踪监测,对因病、因疫、因灾等原因有致贫和返贫风险的农户,逐户分析、因户施策,明确解决措施、帮扶责任、完成时限,及时化解潜在风险。认真落实“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等措施,做到“兜准、兜住、兜牢”。
    3.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委监督。三是破解瓶颈难题,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监管”,落实好“一部手机办事通”“为民服务中心系统”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四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驰而不息转作风,始终坚持不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

   4.科学布局,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提前做好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一是提前建立完善2020年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为确保2020年后不出现大量返贫、致贫问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着眼稳定脱贫,加快推进产业现代化。坚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力实施“一产助推旅游、二产服从生态、三产激活全局”发展模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特色农业方面。稳定粮食安全,重点发展冬早蔬菜、元阳南部乡镇农产品产业、甘蔗等农业产业;大力推进香蕉、甘蔗、果蔬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做强做大柑橘、枇杷等特色产业,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步伐,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畜禽产业方面。坚持市场导向,大力发展畜禽产业,着力抓好以生猪、山羊、牛等为主的畜禽产业,辐射带动一批养殖示范场、养殖示范村,打造成全县最大畜禽养殖示范区,积极培育专业养殖合作社,促进全乡畜禽产业健康发展。建设藤条江暖冬小镇,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土司文化和民族文化,以马鹿塘节点,着力打造成休闲旅游区,力争在旅游产业发展上有新突破。惠农富农方面。认真落实国家农业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因地制宜开展高产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抓好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项目。二是提前谋划脱贫攻坚期后的连续性工作,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抓好产业、人才、规划、组织、政策“五个衔接”,深入谋划乡村振兴推进路径,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 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1.应急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 人),事业编制 3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人),事业人员 3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人)。 

离退休人员 1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017,32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17,321.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1,376,793.28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较2020年减少,导致整体收入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635,120.84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82,055.23元 ,占总支出的 52.25%;项目支出 9,853,065.61元 ,占总支出的47.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991,289.2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较2020年减少,导致整体收入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82,055.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 4,415,578.8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减少及人员增减变化,导致整体机关运行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476,385.23元,占基本支出的8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5,67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1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53,065.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 575,700.3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危房改造、政府性基金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导致整体支出降低。其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支出。具体支出如下:

1.2021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13200元,主要用于人大开支。

2.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州级补助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3.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经费支出50000元,主要由于人大换届选举支出。

4.2021年元阳县黄茅岭乡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20000元,主要乡村振兴工作培训支出。

5.2021年离退休干部学习组活动支出4074元,用于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6.2021年“百名好支书”绩效补助支出12000元,用于对好支书的补助支出。

7.2021年党员教育培训支出45800元,用于对党员的培训支出。

8.2021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支出15000元,用于综合治理,构建平安云南支出。

9.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支出48725.21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办公,培训支出。

10.城乡居民困难临时救助资金100000元,用于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11.2021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20000元,用于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支出。

12.2021年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培训补助支出1109700元,用于对生态护林员的劳务费和培训费用。

13.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三批补助支出920000元,用于退耕还林补助支出。

14.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出380000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15.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支出210000元,用于厕改建设支出。

16.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助资金支出786400元,用于厕改建设支出。

17.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60000元,用于用于厕改建设支出。

18.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支出2000元,于用于厕改建设支出。

19.红河州农村公路养护州级补助资金支出117337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20.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支出10000元,用于开展民族工作相关支出。

21.黄茅岭乡大山村委会工作经费支出25000元,用于村委会配套设施修缮支出。

22.2021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支出15000元,用于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支出。

23.2021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支出65800元,用于省级公益林补助支出。

24.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支出468470元元,用于国家级公益林和商品林补助支出。

25.2021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补助经费支出169130元,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的生活补助和办公支出。

26.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经费支出58200元,用于拆旧复垦支出。

27.上海徐汇区对口帮扶第一批携手新兴乡村乡镇结对专项资金支出500000元,用于村集体经济产业扶持支出。

28元阳县黄茅岭乡第一批涉农黄姜种植补助资金支出1636200元,主要用于小黄姜产业发展。

29.2021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34975元,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的补助支出。

30.2021年第三批第二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补助资金支出160000元,用于厕改建设支出。

31.黄茅岭乡戈它村委会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精品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2.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书记〕补助资金支出70000元,用于驻村工作开展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3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0000元,用于相关工作开展办公费用支出。

34.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40804.4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35.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190000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支出。

36.篮球场灯光工程建设〔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支出20000元,用于篮球场亮化建设支出。

37.地质灾害防治预算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支出5250元,用于对群防人员的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9,520.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03%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 2,436,559.25元,主要原因是专涉农、危房改造、政府性基金建设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14,43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9%。 主要用于支出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用、劳务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支出。

5.教育(类)支出15,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2,25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及培训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3,70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城乡困难临时救助、遗属补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9,86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2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3%。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补助和培训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

12.农林水(类)支出9,765,6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对村委会干部的补助支出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水利支出、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40,80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 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1,0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 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0,2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55,6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 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自然灾害救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5,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预算群测群防员补助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000.00,支出决算为356,539.00元,完成预算的53.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6,539.00元,完成预算的5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2.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严格的财务制度保障,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 33,342.72,增长1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97.28,下降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340.00元,增长26.01%。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主要是脱贫攻坚后评估,乡村振兴等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539.00元,占41.10%;公务接待费支出210,000.00元,占58.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6,539.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6,539.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迎检、指导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000.00元,与上年增加4712,89.84元主要原因是党委换届、人大换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将事业单位运行费用纳入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的相关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部门资产总额 14,972,361.37元,其中,流动资产12,925,609.89元, 固定资产2,046,751.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218,8591.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906.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88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2,88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1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黄茅岭乡表2022081808453576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