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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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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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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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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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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本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承担相应任务,医疗服务和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的管理和技术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负责所辖区域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及随访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对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认真执行有关政策重点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依法执业管理、加强医患沟通、医疗技术、健康扶贫等医疗服务要素的考核和监管。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工作及目标任务,全面履行“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乡村一体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提高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技术和中医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二、承担公共卫生管理。承担本乡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892,386.56元。与上年同期6426043.9相比增加466342.66元增幅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7,310.64元,占总收入的74.25%;与上年同期5346220.85元相比减少228910.21元,下降4.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775,075.92元,占总收入的25.75%;与上年同期1076823.05相比增加698252.87元,增长64.8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公共卫生拨款减少,事业收入增加原因是业务能力提升,门诊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288,171.44元。与上年同期6558456.19元相比增加729715.25元,增幅11.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品的服务支出及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968,458.14元,占总支出的81.89%;与上年同期要5392018.81元增加576439.33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老院搬迁到新院购置各种所需物品增加。项目支出1,319,713.30元,占总支出的18.11%;与上年同期1166437.38元相比增加153275.92元,增幅13.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经费支出等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68,458.14元。与上年同期要6558456.19元相比减少589998.05元,下降9.88%,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本年有4人退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75,803.14元,占基本支出的61.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92,655.00元,占基本支出的38.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9,713.30元。与上年同期1166437.38元相比 增加15275.92元,增幅13.14%,增加的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乡医劳务补助及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为公卫人员工资保险、乡医劳务补助、公卫材料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9,81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8%。与上年同期5470073.03元相比减少260258.99元,公共卫生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72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19,11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7,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2516734.67元,其中,流动资产1119945.91元,固定资产1396788.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6675.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6675.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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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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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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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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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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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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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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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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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763561.38 |
1119945.91.91 |
3643615.47 |
1086046.08 |
15021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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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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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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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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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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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0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03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元阳县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