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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743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000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6.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

  11.承办组织编制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乡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乡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有关工作。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方面的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意义重大。全镇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新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99,236,649.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36,649.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8630491.2元对比增加70606157.91元,增加率246.61%,增加的主要原因:年度预算主要对安排工资福利支出进行了安排,调整预算数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本年各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纳入预算管理,21305扶贫科目下新增约5000万调整预算数;棚户区改造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新增约1570万调整预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1,334,736.92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1,000.91元,占总支出的28.27%;项目支出65,513,736.01元,占总支出的71.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8172415.28元对比增加63162321.64元,增加率224.2%,主要增加原因:(1)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商品和服务类支出调整较大,用于支持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支出增大;(2)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安排21305扶贫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约5000万,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新安排221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约1570万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20万元用于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下的环卫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21,000.91元。与上年27322415.28元相比减少1501414.37元,减少率5.5%,主要减少原因:本单位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不必要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20,153.91元,占基本支出的7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0,847.00元,占基本支出的20.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513,736.01元。与上年850000元对比增加64663736.01元,增加率7607.5%,主要增加原因:2020年度各项脱贫攻坚基层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棚户区改造经费等纳入预算管理,本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的此类资金超过6000万元,造成本年支出数与上年度相比有较大的增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04,487.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0%。与上年26,760,775.28元对比增加63843712.64元,增加率238.57%,主要增加原因本年度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相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64,40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等部门的工资、津补贴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综合治理维稳工作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学校学生补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0,6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群众艺术活动支出,乡镇主要涉及文化站人员工资。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7,16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1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机构工资、津补贴发放,卫生院津补贴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03,4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70,53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4,078,50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2%。主要用于农服中心、水管站、林业站等部门的工资、津补贴发放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28,7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32,3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国土所工资、津补贴发放。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20,98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0%。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5,0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8800元,支出决算为417,093.52元,完成预算的4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763.52元,支出预算383600元,完成预算的5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330.00元,支出预算615200元,完成预算的3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较2019年脱贫攻坚战役关键年度相比,本年度开展各类脱贫攻坚活动的接待支出减少,二是统计口径和支出口径方面,培训费、会议费不在三公经费统计范围,本年度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以会议、培训方式较多,发生支出计入会议费和培训费中。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86,385.48元,下降6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707.48元,下降2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7,678.00元,下降76.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较2019年脱贫攻坚战役关键年度相比,本年度开展各类脱贫攻坚活动的接待支出减少,二是统计口径和支出口径方面,培训费、会议费不在三公经费统计范围,本年度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以会议、培训方式较多,发生支出计入会议费和培训费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63.52元,占54.13%;公务接待费支出191,330.00元,占45.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763.5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763.5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新街镇业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91,3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1,3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街镇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1,973.35元,与上年8946588.28元对比减少70924614.93元,减少率78.52%,减少原因:加强制度管理,简政放权,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相关业务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资产总额74252467.36元,其中,流动资产67203658.94元,固定资产7048808.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4710198.4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457731.0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457731.07元,固定资产增加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