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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73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7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001000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结合元阳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局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承担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设施物业管理中心、接待管理中心、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

4.承担县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元阳会堂、政府食堂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

5.承担元阳会堂的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日常会务接待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配工作。

7.负责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调度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负责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的保险、车检、维护维修等日常工作。

8.搞好全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机关事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共设施物业管理中心、接待管理中心、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政府食堂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努力抓好后勤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会务服务水平。继续完善会场使用、服务管理制度,加大会务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力度,并坚持以会务主办方要求为标准,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实现了“三高”目标,即办理会务高效率,布置会场高档次,提高服务高质量。2020年累计提供各类会议服务400余场次,均做到“零差错”。

二是进一步做好硬件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切实做好行政中心、元阳会堂硬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检查和保养供排水、供电设施,确保用水、用电安全以及音响、灯光、空调的正常使用。全年累计完成水电日常维修100余次,未发生一起水电安全事故,确保了县行政中心、会堂水电等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加强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在确保干部职工吃的安全、吃的卫生、吃的放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用餐质量,改善餐饮质量,在服务上有了较大提升。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2020年10月份我局对机关食堂进行“明厨亮灶”提升改造,同时,洗手设施也按要求完成改造,累计投入资金20余万元。

四是进一步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工作始终以让领导和来宾满意为标准,周到考虑,力求服务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积极参与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公务接待,2020年我局共参与国家、省、州、县领导和宾客公务接待40余次,服务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肯定。

五是进一步做好公务出行保障工作。继续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中心统筹协调管理能力,确保公务出行有序、高效,并实现公务用车全年零交通安全事故,为全县党政机关提供了安全、舒适、贴心的用车体验。全年共派公务用车约8100车次,处置公务用车14辆,并与元阳旅投云桥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租用4辆车用于保障公务出行。

2.认真履行后勤管理职责,不断提升机关后勤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加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对行政中心、元阳会堂用水用电管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认真开展全县能耗统计工作,并积极开展节能示范宣传周和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全员参与的值周制度,确保了行政中心、元阳会堂实现全天候安全监管到位,有安全隐患即时排除整改。对行政中心和元阳会堂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消防灭火器具以及水电等设施实行例行检查制度,实现全年零安全事故。

三是进一步加强绿化、保洁管理力度。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继续做好县行政中心、元阳会堂绿化保洁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年累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40余次,有力提升了办公区域的人居环境。

四是进一步规范采购和财务管理工作。物资采购严格按照《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元政办函〔2020〕7号)相关规定执行,做到所有采购合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全年经费实行预算上报和公开,对需支出的资金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制,各项经费开支做到精简支出、高效利用,财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

3.狠抓自身建设,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

一是进一步抓好班子学习,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采取会议集中统一学和自主学习的方式,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有关决议和文件,并以有关重要讲话和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推动我局的中心工作、日常工作开展。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知识、机关事务工作等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的需要,确保熟悉业务、思路清晰、高效服务。

二是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不准”、“六个严禁”等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三重一大”、“一票否决”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不断强化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警示教育片,对干部职工进行日常廉政教育。

三是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做新时代的好队伍。加强对党员的系统教育,以党章为基本教材,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全局党员不定期排查元阳会堂消防及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是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结对帮扶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沉到基层一线,拿出冲刺、决战的姿态,集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引导贫困户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全面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是进一步扎实有序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政务服务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一把手”带头,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营造氛围、提供条件,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4.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服从县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在会务服务过程中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局做好会议室消毒及参会人员测体温等工作。坚持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要求本单位及到元阳会堂的参会人员认真扫码,本单位干部职工实行外出报备制度并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6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279,000.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79,000.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比上年同期5,182,343.45元增加了3,096,656.86元,增长了59.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薪金的增加;二是安排了县行政中心人居环境提升卫生间改造专项经费70万元(暂未施工);三是因支付往年欠债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和保险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四是2020年修缮了县行政中心、元阳会堂和政府食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258,859.60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859.60元,占总支出的100.00%。比上年同期5,605,669.05元增支65,190.55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薪金的增加;二是因支付往年欠债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和保险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8,859.60元。比上年同期5,605,669.05元增支65,190.55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薪金的增加;二是因支付往年欠债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和保险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7,299.75元,占基本支出的26.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31,559.85元,占基本支出的74.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8,859.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同期5,605,669.05元增支65,190.55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薪金的增加;二是因支付往年欠债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和保险费,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10,05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2,299.75元,占总支出的25%;商品和服务支出4,631,559.85元,占总支出的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000.00元,占总支出的1%。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38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4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68,357.32元,完成预算的166.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62,964.32元,完成预算的18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93.00元,完成预算的3.7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无大型活动或会议接待,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二是因经费不足,从2016年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成立以来欠下大量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及保险费。2020年共支付公务用车保险费631,471.72元(包含2016年至2019年保险费欠款),共支付公务用车维修费1,389,346.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60,624.17元,增长32.9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04,592.17元,增长3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968.00元,下降89.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经费不足,从2016年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成立以来欠下大量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及保险费。2020年共支付公务用车保险费631,471.72元(包含2016年至2019年保险费欠款),共支付公务用车维修费1,389,346.00元。二是大部分车辆服务年限过长,加上加之边疆地区路况较差,车辆耗损严重,维修频繁,维修费不断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2,964.32元,占99.82%;公务接待费支出5,393.00元,占0.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2,964.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62,964.3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3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州级、脱贫攻坚挂钩村委会等工作交流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阳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4,091,676.77元,其中,流动资产2,924,223.31元,固定资产11,167,453.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5,928.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71,678.72元。处置车辆14辆,账面原值2,786,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4,243.50元;划拨1辆车给县公安局,账面价值248,8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因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3001111



附件【元阳县机关事务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