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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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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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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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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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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1000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 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 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8)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少数民族工作;组织指导有关庆典活动。
(9) 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调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 负责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调研分析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拟订全县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全县示范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示范建设各项示范工作任务。
(11) 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2) 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 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 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推进全县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动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制定下发了《元阳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元办发〔2020〕28号)、《元阳县持续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元办发〔2020〕29号)等一系列创建工作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全县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为推动创建工作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全面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媒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宣传,印制并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册1万本、《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条例》1万本、《元阳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知识宣传手册》1万本、民族团结宣传包5000个、带有民族团结标识的围裙5000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文艺汇演、文化三下乡等群众性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2、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2020年共争取民族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积极开展技能培训为助力脱贫攻坚培养人才。6月9日至10日,组织实施了红河州“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培训班、定点帮扶培训班元阳培训会,金平、绿春、河口、元阳4个含“直过民族”聚居区县份的82名村组干部、明白人、带头人参加了脱贫攻坚技能培训。三是抓紧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定点帮扶工作。
3、稳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保持和谐和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一是于5月13日召开元阳县2020年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元阳县四套班子领导、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14个乡(镇)分管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的副乡(镇)长和专(兼)职助理员参加了会议。
4、重视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利用世界遗产日和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在哈尼梯田核心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代表座谈会活动,传承保护文化遗产,关心关爱非遗传承人。依托实施2020年10件惠民实事工程,争取专项资金20万元,组织实施了《彝族志》编撰和《彝族儿女孝敬经》抢救保护文化项目。
5、服务对象满意程度高达95%。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503,747.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3,747.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2,756.775.60元对比减少253,027.63.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内人员减少,上级拨款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42,248.09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324.09元,占总支出的92.67%;项目支出200,924.00元,占总支出的7.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的2,742,694.30元对比减少446.21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内人员减少,上级拨款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1,324.09元。与上年的2,742,694.30元对比减少20,1370.21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内人员减少,上级拨款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7,036.29元,占基本支出的71.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4,287.80元,占基本支出的28.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924.00元。与上年的0元对比增加200,924.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新增民族团结创建经费、大学生救助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24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的2,742,694.30元对比减少446.21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内人员减少,上级拨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7,33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1,57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6%。主要用于人员社保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67.00元,完成预算的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67.00元,完成预算的6.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的67,357元减少54,790元,下降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790.00元,下降8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管理,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56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2,5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287.80元,与上年的1,224,648.70元对比减少490,360.90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厉行节约,降低了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维持机关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707657.87元,其中,流动资产1203783.33元,固定资产1183761.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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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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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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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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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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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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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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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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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07657.87 |
1203783.33 |
1183761.78 |
72211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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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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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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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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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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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1111
附件【2020年度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