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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72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7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000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有保障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全县应参保人数为407200人,截止1231日,已参保378677人(其中建档立卡176004人,参保率100%),参保率达到93.00%。减免补偿896518人次,参保居民受益率213.13%,基金总支出58014.42万元。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13262人(在职9597人、退休3665人),基金收入6553.13万元,支出为7826.17万元,生育津补贴213.42万元。

2.大病保险。截止202012月底,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大病保险待遇,支出2461.40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6170人次,赔付金额1226.0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3696人次,赔付金额675.57万元)。

3.医疗救助。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截止20201231日,实施医疗救助共34683人次,救助金额1771.63万元。

4.兜底保障。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实现,截止20201231日,实施兜底保障34683人次,兜底金额312.73万元。

5.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基本医保倾斜政策。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基本医保倾斜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7.98%;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截止202012月底,元阳县本年度贫困人口累计享受门诊待遇464131人次(含慢特病门诊),住院待遇34683人次;发生门诊范围内费用1849.40万元,门诊统筹报销1044.59万元;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16408.78 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16050.86万元),报销14891.99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报销11977.55、大病报销830.08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771.63万元,县级政府兜底保障312.73万元,报销比例90.76%。全面落实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6.精神和谐家园。20201-12月共实施救治精神病人612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1381.5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减免支付993.49万元,医疗救助减免4.99万元,兜底保障减免1.25万元,和谐家园救助50.22万元。

7.严监管,保安全,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4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元阳县医保局采用智能审核系统全覆盖,查阅病历等、检查了定点医疗机构162家、定点零售药店23家,对统筹区域内的18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实时监管和稽查,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套项目收费、超医保支付限制范围用药、无指针住院等费用进行违规扣款242.4万元,另外还暂停一家民营医院医保结算系统3个月。有效营造了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社会氛围,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8.提升便民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卡制卡工作,认真核实参保对象个人基本信息,提高制卡、发卡效率,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提高群众满意度,截止202012月底共提交制卡228844,制卡成功225414,制卡中1365,制卡失败1595人。共办理特慢病门诊卡16161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10102张),系统内医院确诊的特慢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办理了特慢病门诊卡。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异地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截止202012月底,元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异地就医结算390人次,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338人次,有52人次通过手工报销,贫困人口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率达到97.53%。三是围绕医疗保障领域,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业务查询。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疾病住院条件的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9.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县医疗保障局22名领导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19548人,分布于3621组(3乡即沙拉托、马街、大坪;6村即草果洞、小窝中、木梳贾、十八塘、大坪、马店),定点扶贫单位挂包行政村为南沙镇桃园村委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帮扶工作。

10.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减征及缓缴医疗保险费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医疗保障局提出的两个确保做实做细保障工作。积极与疫情救治医院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将相关文件转发至医疗机构,先行预拨100万元用于集中收治医院疫情救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元阳县医疗保障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征及缓缴。26月共减征64家企业医疗保险费210万元。

11.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涉企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围绕医疗保障领域,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业务查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从20195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口径月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人均由3711元降低至2949元,截止202012月共降低涉保企业医疗保险费用1076180.39万元。

1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一是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以公开、便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基本要求,以严格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为目标,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业务流程、便民电话等内容,放在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树立医保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质内函、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基层调研,开展交流研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干都职工思想政治防线。三是抓好业务能力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经办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真正做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对外服务高效便捷,树立医保部门的新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0,336,940.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36,940.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8,110,335.76元,增长1711.59%,主要原因分析第一是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财政补助收入23,117,400.00元,上年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财政补助收入拨入医疗救助专户;第二是202010月因税务局归集户撤消,全县预算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由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代缴,共收医疗保险费13,554,499.5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2,851,198.74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9,580.89元,占总支出的52.33%;项目支出15,661,617.85元,占总支出的47.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697,097.28元,增长1425.05%,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5,078,079.4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全县预算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由我局支付,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5,619,017.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纳入项目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89,580.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78,079.4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全县预算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由我局支付,故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医疗保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16,728,619.52元,占基本支出的97.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0,961.37元,占基本支出的2.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61,617.8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5,619,017.8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纳入项目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51,198.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697,097.28元,增长1425.0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全县预算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由我局支付;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纳入项目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7,527.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992,84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9%。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4,9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8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038.00元,完成预算的7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038.00元,完成预算的71.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3,038.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038.00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上下级之间业务往来相对频繁,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3,03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43,0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0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医保局来我局考察、指导工作;其他县市医保局来我局交叉调研、考察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961.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878.67元,增长280.70%,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是2019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机构成立初期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待2020年医保工作逐步开展之后,工作人员逐步到位,所以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元阳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674,396.59元,其中,流动资产7,614,279.59元,固定资产60,11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92,267.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51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6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111

 



附件【元阳县医疗保障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