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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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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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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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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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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701000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保护,大力开展林业工程建设。全年争取到位资金4529.58万元,完成投资4212.85万元。完成国土绿化4.7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2156人,实现林业总产值20余亿元,全县森林面积增至164.9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3%以上(目标57.24%,具体数字待定)。森林资源得到较好保护,生态植被得到快速修复,林业产业得到蓬勃发展,生态环境得到不断优化。
1.种苗准备情况。以全县工程造林及森林核查林地生态恢复等需求种苗为目标,开展种苗准备工作,共准备种子300公斤,育苗278亩,可产苗780万株,主要造林树种种苗需求可实现自给。开展种苗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共办理经营许可证1份。开展苗木检验工作,共检验苗木合格证2份。
2.国土绿化情况。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依托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等重大林业工程项目,2020年计划实施国土绿化4.7万亩,现已完成国土绿化4.7万亩,完成率100%。其中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万亩,完成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2.1万亩,完成通道绿化0.2万亩,完成面山绿化0.4万亩。通过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森林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草原生态效益不断完善,林草生态产业蓬勃发展,林草生态靓县更加突显。
3.严防森林草原火灾。我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预防上积极主动、宣传上形式多样、管理上责权利结合,采取了层层落实防火责任、狠抓防火宣传攻势、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重点部位靠前驻防、加大防火督察力度等工作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我县收到卫星热点通报6个(查无火1个、林火2个、农事用火3个),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火灾22起,其中形成较大森林火灾3起,过火面积70.7公顷,受害面积29.2公顷。延续了26年来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好成绩。按照省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前期工作,现已完成外业采点,完成编制《元阳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意向书》,为下一步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可视化、可通话、可调度、可协同、可指挥”的综合一体化平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始终贯彻“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元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和《元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评分标准》,切实抓实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严格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切实推动林地规范化管理,全年共审批25件,审批面积399.3875公顷;建立健全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件4起,其它涉林问题线索3起,已全部调查答复,排查各种林权林地纠纷2起。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全年共审批林木蓄积量65738.8立方米,办理采伐证921份,涉及采伐面积502.24公顷。二是2020年度上级下发元阳县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026个、面积808.9646公顷,现地核实划分细斑1657个、面积808.9646公顷。核实违法图斑数97个,涉及案件数81起、面积111.7749公顷、蓄积347立方米,案件线索全部移交。三是本年度林地一张图林地面积135926.6073公顷,上年度136054.46公顷,两年度面积之差127.8257公顷,年增率-0.09%;本年度非林地转成林地面积911.5028公顷,林地转成非林地面积954.1238公顷。四是下发国家级公益林图班1928个、面积37953.2722公顷,公益林调出图班328个、面积220.7502公顷。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中,国家级公益林保留图班2688个,保留面积37733.003公顷。五是省下达元阳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疑似图斑214个、156.6007公顷。经现地核查,涉嫌违法图斑53个、面积45.923公顷,涉及违法案件总数44起,已全部移交。六是林业法治建设有序开展,全年发放宣传手提袋800个,发放宣传单2000份、张贴宣传标语500条,建立和修缮宣传碑13块。开展“法律进乡村、进林区”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各类培训4次,参训人员达85人次。
5.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24.54万亩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70.73万亩生态公益林,47.27万亩天然商品林作为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切实抓好保护工作。以宣传为抓手,全力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压实管护责任,签订管护合同;加强巡山管护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检查指导;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秩序;狠抓森林病虫害防治,保障森林资源安全。通过多形式宣传,多措施强化管护,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了生态红线不动摇,森林生态效益日趋好转。
6.林草行业扶贫情况。一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万亩,在安排项目时,尽力向贫困户倾斜,带动贫困户发展林业产业,确保收入稳定,不反弹;二是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906人,新增250人,达2156人,户均年稳定增收8000元,带动贫困户2156户10780人。三是开展70.73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4139户63723人。由于扶贫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被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评为“扶贫先进集体”,被评为“扶贫先进工作者”1人。
7.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总支部委员会下设局机关党支部、新街国有林场党支部。共有党员67名,其中局机关党支部42名、新街国有林场党支部25名。一年来,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林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做到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2020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年初根据责任书要求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按时上报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分析研判工作报告。四是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层层夯实责任。坚持把党支部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党员管理等党建制度,有力促进了各项党建任务落实。严格执行党费交纳标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截止2020年10月,召开支部委员会10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支部主题党日10次。并按时完成上传云岭先锋手机APP工作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元阳县林业站、元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元阳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元阳县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元阳县林木种苗站、元阳县草果技术实验指导站、元阳县木材检查站、元阳县护林办、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森林消防车5辆,执勤执法车1辆。)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车辆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0,720,29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20,290.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644,545.8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1,761,672.07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2,157.24元,占总支出的27.59%;项目支出44,719,514.83元,占总支出的72.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1,793,153.23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02,614.80元;项目支出减少75,195,768.03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再者上年支付退耕还林资金量大,共支付84,041,800.00元;今年结转退耕还林资金量大,共49,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42,157.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2,614.8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184,588.81元,占基本支出的65.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57,568.43元,占基本支出的34.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719,514.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195,768.03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退耕还林资金量大,今年结转退耕还林资金量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778058.32元
2110501-森林管护663927.37元
2110507-停伐补助5069313元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00000元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858054.74元
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71549.40元
2130211-动植物保护50000元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4515802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00000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661281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61,67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与上年对比减少72,693,153.23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支付退耕还林资金量大,今年结转退耕还林资金量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3,77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334.5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12,60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1,468.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0,008.0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63.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6,019,63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2%。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963,417.31元,森林管护663,927.37元,停伐补助5,362,293.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3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2.农林水(类)支出42,175,14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497,272.00元,事业机构7,511,902.99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587,910.89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71,549.40元,动植物保护50,00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12,740.38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305,963.92元,农村基础设施1,000,0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6,837,81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6,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96,57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6,5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86,531.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7,756.99元,完成预算的7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3,797.99元,完成预算的7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959.00元,完成预算的7.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局自办食堂以后,接待、会议、培训等都在食堂就餐,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127.26元,增长1.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3,065.26元,增长15.86%;增加的原因:物价上涨、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2020年灾情频繁、出车量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938.00元,下降53.44%。减少的原因:林业和草原局自办食堂以后,接待、会议、培训等都在食堂就餐,其次加强了制度建设,从制度上约束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797.99元,占90.82%;公务接待费支出53,959.00元,占9.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797.9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3,797.9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3,9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9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工作的指导、督查、检查、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7,568.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63,665.67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2020年灾情频繁、出车量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65,047.30元;印刷费4,133.00元;咨询费13,000.00元;手续费100.00元;水费32,427.70元;电费41,962.51元;邮电费147,674.00元;差旅费243,369.60元;维修(护)费8,326.00元;租赁费20,000.00元;会议费43,618.00元;培训费19,761.00元;公务接待费45,003.00元;劳务费2,803,381.80元;委托业务费770,155.31元;工会经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1,131.21元;其他交通费用117,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1,47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78,290,796.89元,其中,流动资产65,613,493.77元,固定资产12,330,970.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6,33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70,366.7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072,523.08元;固定资产增加7,097,843.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57,7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79,34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57,72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701111
附件【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