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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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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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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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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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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501000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把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网格化管理,完善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强化源头防控、属地防控、联防联控,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深摸彻查,加强疾病预防和疫情管控,抓实社会治安治理与规范交通运输,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和社会宣传力度,积极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学校管控与复学,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加强排查和观察省外及湖北、瑞丽、青岛等高风险地区入乡人员,累计入村1114次,入户8123次, 排查出外省返乡人员1460人。
2.攻坚克难补短板强弱项,脱贫攻坚战全面收官。一是持续发力,确保剩余贫困对象全部脱贫出列。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逐户分析,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施策,给予组织化劳动力转移就业、产业帮扶、公益岗位安置、土地流转、实施兜底保障等帮扶,安置乡村公益岗位38人,生态护林员10人,劳动力转移23户52人,纳入低保116户330人,全乡剩余贫困人口129户452人已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二是狠抓重点,全面提高脱贫退出质量。为进一步提高脱贫退出质量,持续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进一步压实乡机关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的责任,认真总结并运用脱贫攻坚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巩固扶贫成果。持续落实产业、就业、住房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兜底保障等各项扶贫政策,实现2020年人均纯收入达9780元,比去年提高30%,全乡已脱贫的2449户11377人脱贫质量得到提升。三是细化举措,提升数据质量和巩固脱贫成效。强化挂牌作战,抓实“百日总攻”,强化政策保障,对全乡10各村全部挂牌作战,重点关注贫困发生率在1.5%以上的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组建10个挂牌作战小分队,全面压实攻坚责任,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抓实动态管理,及时修改系统数据,强化脱贫成效巩固,于4月23日、24日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四是找准短板,全面抓好各类问题整改。紧盯问题整改不放,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认领的16个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和27条成效考核发现问题、省州督战和县级作战发现马街个性问题4个(州级2个、县级2个)、省纪委监委蹲点村委会(麒麟台、木梳贾、红土寨)反馈的4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对其他各级反馈的问题,马街乡主动认领,制定整改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督查落实,确保各类问题完成整改清零。
3.项目推进扎实有力,基础设施更趋完善。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提质改造。全乡已于2020年前完成所有农村危房1139户改造工程,为进一步提高住房质量,2020年启动补短板项目,针对因灾房屋受损、主体工程完工但附属工程不齐、入住质量不高、感官危房等情况进行提质改造,累计投入2088.20万元,受益农户2353户,住房保障得到全面提升。完善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编制,实现项目、措施精准实施。全力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全力推进即老茶场和罗昂伙天2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入住质量。已搬迁217户108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08户1021人,随迁户9户59人,入住率100%。集中提质改造补短板。累计投入3589.6673万元完成各自然村入户道路、住房提质改造、功能室改造等项目建设;发动帮扶责任人、社会帮扶等力量,为特殊人群“补短板”床、吃饭桌椅等基本生活用具,全面提升贫困户生活质量。
4.优化产业结构,产业带动增收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打造“一村一品”的目标要求,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取得新突破,助力脱贫攻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采取“龙头企业+贫困户”“党总支+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种养大户+贫困户”的模式,实施好产业化扶贫项目,鼓励支持贫困户利用产业发展资金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使贫困人口入企、入社务工挣薪金、合作发展。截至目前,全乡引进元丰公司、元甲公司、五行水果公司、弘冈公司等5家农业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11个,全乡2578户建立档立卡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实现100%利益联结,其中加入1个新型经营主体2130户、2个新型经营主体428户、3个新型经营主体21户;有1项产业625户,有2项产业1012户,有3项产业589户。传统产业带动。全乡水稻种植面积1.61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2156户;推广稻鱼鸭综合种养0.73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655户;甘蔗种植1.05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421户;香蕉种植1.3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1152户;柑橘种植4000亩,覆盖建档立卡户112户;芒果种植0.09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100户;蔬菜种植0.16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265户;茶叶种植0.02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97户;板蓝根种植0.1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174户;砂仁种植0.01万亩,覆盖建档立卡户80户;生猪养殖存栏4.08万头,覆盖建档立卡户1885户;肉牛养殖1.83万头,覆盖建档立卡户533户;肉羊养殖0.986万头,覆盖建档立卡户76户;家禽养殖11.85万只,覆盖建档立卡户1756户。劳务输出带动。全面梳理摸清贫困人口劳动力情况及外出务工意愿,形成清单,建立台账,通过组织外出务工、深挖乡内公司企业、在建项目就业潜力等扩大转移就业。全乡有劳动力17788人,克服疫情影响推动转移就业5043户14154人(含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转移率为68.64%,其中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1980户5817人,转移率为82.87%。县内就业3809人,县外省内就业7386人,省外就业2959人。有劳动力但未外出务工的建档户、边缘户有167户347人,已动员外出务工45户78人,安排公益岗位8人,其余的根据情况介绍到各村项目建设、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等周边务工;去年收入靠外出务工的,今年受疫情影响返乡的有5人,已全部安排就业,其中乌湾村3人,安排本地务工2人,组织到外省1人;红土寨村2人,安排在本地务工。公益性岗位带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好重点生态公益林。针对现有“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就业愿望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的特殊贫困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529个(其中生态护林员139名,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帮护员23名,就业扶贫工作信息员53名,农村保洁员164人,乡村道路维护员68名,乡村河道(湖泊)维护员6名、乡村社会综治协管员47名)。金融扶持带动。2020年放贷109户541万元,所有建档户“应贷尽贷”。政府兜底保障。做好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保、孤儿、救灾救济、优抚救济、临时救助资金保障政策,应救尽救。
5.严格依法依规,精准开展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马街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动员暨业务培训会,按照县政府“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目前,已完成摸底和登记录入户数、人数100%。
6.全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建设生态文明新家园。聚焦“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制定包保方案,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大扫除,积极推进“厕所革命”,组建10个施工队加快推进公厕、户厕改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6.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8.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9.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1.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办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
12.应急服务中心。承办组织编制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建立乡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乡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有关工作。组织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方面的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阳县马街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9,913,925.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13,925.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2,934,853.59元,原因是由于本年涉农项目全部授权支付,导致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7,726,90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3,610,025.79元,占总支出的20.10%;项目支出54,116,876.86元,占总支出的79.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4,945,679.96元,原因是由于本年涉农项目全部授权支付,导致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多,相应的支出也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10,025.79元。比上年增加1,406,083.10元,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工资增资幅度较去年增加,故支出相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36,235.95元,占基本支出的8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73,789.84元,占基本支出的1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116,876.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539,596.8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涉农项目资金从授权支付系统收付,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多。元阳县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马街乡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付3972201.56元,涉农项目支出397788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7092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99403.30元,阿批多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949403.30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07,649.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上年对比增加54945679.9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涉农项目资金从授权支付系统收付,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35,99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安乡镇津贴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9,9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3,3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9,93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乡镇津贴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2,193,22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3,3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2,8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96,8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427,19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0,000元,支出决算为81,160.42元,完成预算的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160.42元,完成预算的1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465.58元,下降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1,160.42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度使用费财政拨款的工作经费充值公务用车专用油卡,2020年使用了财政拨款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8,626.00元,下降77.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19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60.42元,占75.36%;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0元,占24.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60.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160.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镇开展日常下乡入村、到县级开会培训等工作产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项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1,934.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7,652.25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进入收官阶段,相关各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刊费、会议费、接待费、电费、车辆燃油费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资产总额2634230.92元,其中,流动资产21020136.92元,固定资产49823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398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60699.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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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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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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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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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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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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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634230.92 |
21020136.92 |
4982367 |
3512045 |
764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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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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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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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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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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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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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5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