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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55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0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卫生计生技术对外合作与交流、促进卫生计生科技进步,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元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州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快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实施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有效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二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三是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62个村卫生室,县中医医院竣工验收。四是全力打好艾滋病防治攻坚战。五是扎实稳妥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六是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8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6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40人。在职实有67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6人。离退休人员255人,其中:退休25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总收入2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万元,占总支出的67.15%;项目支出594万元,占总支出的32.8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卫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项目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本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运行支出147.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11.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

(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2.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对下属单位拨款支出等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9.01万元,用于退休干部工资福利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18万元,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322.05万元。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91.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产生的办公费等经费支出。

(八)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1.2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下级单位开展中医项目经费支出。

(九)计划生育机构161.6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行政(事业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十)计划生育服务118.5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十一)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8.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开展计生相关事务产生的办公费等支出。

(十二)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23万元,用于支付工资福利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49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9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外出学习、开会、下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宣传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53批次,公务接待费开支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部门年中/年终检查各项工作进度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元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