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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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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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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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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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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5101000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于元阳县公安局主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公安机关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业务警种,主要职责有九项:(1)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2)安排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乡镇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3)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县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4)实施全县公安道路交通的指挥、管制、堵截任务。(5)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复核认定。(6)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的查缉工作。(7)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8)直接实施元阳县辖区内道路的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机动车违章、车辆管制等项工作。(9)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对驾驶员进行考试发证,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末人员编制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非财政供养0人。
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以上9个表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724,203.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4,203.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收入同期数6,469,936.24元,增加1,254,267.30元,增加19.39%。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分析:治理大气污染,淘汰报废黄标车补助,省级财政拨款收入630,800.00元,州级财政拨款收入拨款280,000.00元,淘汰黄标车收入合计910,800.00元,2017年无此项收入。2018年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750,000.00元,2017年收入465,000.00元, 2018年比2017年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增加285,000.00元。剩余58,467.30元为其他款项增加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00,201.21元。其中:基本支出7,300,201.2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7,300,201.21元,比2017年支出同期数7,126,945.63元增加173,255.58元,增加2.43%。
与2017年对比,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 治理大气污染,淘汰报废黄标车共补助96辆车主,共支出763,360.00元,此项支出2017年为0,比2017年支出增加763,3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00,201.21元。与上年2017年对比支出同期数7,126,945.63元增加173,255.58元,增加2.43%。,主要原因分析:治理大气污染,淘汰报废黄标车共补助96辆车主,共支出763,360.00元,此项支出2017年为0,比2017年支出增加763,36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2017年支出0元。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分析: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0,201.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7年支出同期数7,126,945.63元增加173,255.58元,增加2.43%。,主要原因分析是:治理大气污染,淘汰报废黄标车共补助96辆车主,共支出763,360.00元,此项支出2017年为0,比2017年支出增加763,3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2013299款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发放2016年南部边疆生活补助,发放金额为标准的四分之一。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6,261,25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7%。主要用于2040201款项支出4,758,893.01元,其中:民警工资福利支出2,565,725.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8,845.01元(包括协管员工资和临时劳务支出1,659,210.34元,民警公务交通补贴支出198,000.00元), 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244,323.00元。2040202款项支出62,000.00元,用于通讯费支出62,000.00元;2040212款项支出730,16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8,596.19元,黄标车车主补助支出132,5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44,506.81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64,500.00元。2040299款项支出710,2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06.81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8,713.19元, 专用设备购置支出77,280.00元,购买三辆警用小轿车车公务用车购置385,2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39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2080505款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民警养老保险金财政拨款部分支出403,395.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3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2110301款项支出630,800.00元,治理大气污染,报废黄标车车主个人补助支出630,8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4,055.81元,完成预算的9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2,997.81元,完成预算的10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058元,完成预算的76.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5,944.19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实行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04,055.81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86,711.36元增加217,344.45元,增长4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2,997.81元,比2017年增加233,917.45,增长7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058元,比2017年减少16,573.00元,下降9.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警车使用频率高,部分警车车况老化严重,大队领导班子决定报废3辆警车,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2018年8月购买3辆新车,车牌号分别是云V4420警入账价值194,200.00元,云V4331警入账价值96,400.00元,云V4334警入账价值96,400.00元,合计金额385,200.00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7年增加385,200.00,使“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2,997.81元,占77.12%;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58元,占22.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展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2,997.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85,200元,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警车使用频率高,部分警车车况老化严重,大队领导班子决定报废3辆警车。经红河州财政局批准,2018年8月购买3辆新车,车牌号分别是云V4420警入账价值194,200.00元,云V4331警入账价值96,400.00元,云V4334警入账价值96,400.00元,合计金额385,2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797.8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交警大队公路巡逻,完成各项安保、执勤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99,144.00元、维修费33,580.00元、过路过桥费3,671.00元、保险费20,622.81元,其他交通费78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5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0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类执勤执法办案接待工作人员支出138,933.00元,来访接待费支出22,125.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8,648.01元,与2017年3,880,986.13元对比减少562,338.1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已取消各乡镇“两员”工资319,200.00元经费发放,另民警2018年考核绩效奖发放金额为0,比2017年减少210,834.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951,051.96元,其中,流动资产1,767,837.94元,固定资产3,183,214.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017年资产总额4,128,383.7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2,668.2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1,172.23元,固定资产增加554,6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42,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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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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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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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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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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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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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95.10 |
176.78 |
318.32 |
41.47 |
97.99 |
0 |
178.8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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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基金。
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5101111
附件【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