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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05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5701000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活动。

2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承担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文化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4推进文化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动漫市场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8指导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活动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出版发行业和印刷复制业;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0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元阳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2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省、州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4组织推进全县广播影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播出机构、星级宾馆饭店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和净化音视屏工作。

15负责审核设立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对从事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准入和退出,监管和审查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16负责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组织实施广播影视重大工程,扶助全县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和发展。

17研究拟定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州申报办起草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18按照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的发展规划,审核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内新建的建筑设施以及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的开发利用项目。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与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核心区内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等行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辖区内的资源,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论证、资源影响评估及前置审批。研究制订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保护与市场开发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的公众形象并对外宣传;开展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文化的对外交流业务。

19依法对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元阳县哈尼梯田景区保护管理办法》的行为;保证红河哈尼梯田(元阳核心区)申报地核心区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开展日常巡逻和监测管护工作,对核心区内乱搭乱建、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对保护区界标实施保护和管理。按照申遗的要求,采取恢复性改造或拆除等方式,对与哈尼梯田文化景观不相协调的各类建筑物提出整改方案,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整治。

20负责规划哈尼梯田核心区内村落民居建设用地,规范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行为,落实挖沙、采石、取土、采(选)矿等区域或补偿措施及政策。

21负责组织核心区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的调查和研究,对弃耕、抛荒梯田、毁林开荒、猎捕野生动物、侵占、损毁水利(文)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2组织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资源的普查;负责核心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和保护。做好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做好濒临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及精耕细作的传统农耕技术的延续。

23协调促进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内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内的旅游安全和红河哈尼梯田申报地核心区的工作秩序。

24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后,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促进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我单位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县党委、人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部门收入15,541,054.03元元,比上年同期25538169.11元对比,减少9997115.08元;部门支出17,337,258.92元,比上年同期25538169.11元对比,减少9997115.08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5440.7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00,050.78元,固定资产增加75,390.00元。

2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结合开展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千名干部进百村”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村(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入户摸底排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开展识别工作,着力解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目标不准、措施不对路等问题。

3)执行“挂包帮”“转走访”“四个一”工作法,扶贫工作有成效。2018年,局领导多次率干部职工到联系挂钩点(逢春岭乡凹腰山村委会)上门走访帮扶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541,054.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41,054.0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5538169.11对比,减少9997115.08,主要原因分析:2018财政收入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37,258.92元。其中:基本支出17,337,258.9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386555.24对比,减少3049296.3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工资、商品和服务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37,258.92元。与上年20386555.24对比,减少3049296.3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工资、商品和服务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6,504.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1%。与上年19676609.24对比,减少2650104.32,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9000.00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154200.00元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361,70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5%。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日常公用经费6893466.28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员经费7468239.24元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1,59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费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179元,完成预算的1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179元,完成预算的15.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35555.00增加10624.00元,增长2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24.00元,增长29.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博物馆建设,公务接待专家、领导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6,17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17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1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博物馆建设,公务接待专家、领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7,666.28元,与上年9820870.13对比,减少1773203.85,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缩减日常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日常办公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部门资产总额31,205,015.11元,其中,流动资产25,905,449.72元,固定资产5,299,56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5440.7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00,050.78元,固定资产增加75,3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205015.11 

25905449.72 

5299565.39 

700809.03 

 

 

4598756.3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886.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886.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835701111



附件【元阳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