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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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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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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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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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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501000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2、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乡村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3、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2018年全乡粮食总产量完成1.46万吨,人均有粮424公斤,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3.80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总收入完成3.46亿元,同比增长8.1%;第二产业总收入完成0.10亿元,同比增长11.1%;第三产业总收入完成0.22亿元,同比增长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811元,同比增长10.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63亿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
2.脱贫攻坚再创新成效。始终坚持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一是动态管理更加精准。按照省、州、县要求,扎实开展2018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贫困退出工作。全乡现有建档立卡户2594户11767人,其中:2014年—2017年共脱贫814户4079人,2018年新识别52户221人,剔除21户94人,脱贫519户2341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6.83%。二是资金管理不断规范。严格项目管理,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资金安全使用做到“三严格 ”“两保证”。2018年,上级下达乡财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累计2808.889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35.8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73.059万元),共支付2717.179万元,结余91.71万元,支出率达96.73%。三是农危房改造加快推进。马街乡共有农村危房1230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1115户(C级危房100户、D级危房986户、无房户29户),非4类危房115户。已启动改造884户,改造完成率达71.87%,其中,拆除重建697户,加固改造187户。四是驻村工作不断加强。全乡共有10支驻村扶贫工作队、4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其中:州级派出17人、县级派出25人。积极开展“三讲三评”和“五小保障”建设,严格执行《元阳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按照《元阳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服务系统》操作流程,严格队员网络化管理和考勤,强化考勤信息公示,确保每日请假队员人数控制在10%以内。五是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模式,采用“一金三保”模式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通过发展“股份合作”经济,彻底解决村集体经济“薄弱”和“休眠”问题。全乡10个行政村中,已有村集体经济6个,其中,马街村集体经济50万元,乌湾、登云、鸠妈、木梳贾、丫多每个村集体经济30万元,采取以入股的方式,入股元阳县元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元阳县元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元阳县五行水果种植有限公司,企业按照每年不低于7%的保底收益返给村集体进行分红。六是新型经营主体完成全覆盖。全乡共有32个新型经营主体,其中,龙头企业5个(英茂、元丰、元甲、五行、泓冈),合作社20个(种养合作社11个,劳务输出合作社9个),种养殖大户7个。全乡25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加入1个新型经营主体2145户,加入2个新型经营主体428户,加入3个新型经营主体21户,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七是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紧盯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审计发现问题,主动认领7大类20项75条问题,组建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六个明确”。同时认真核实上报省州审计反馈的问题,安排专班专人负责各村国办系统存疑数据清洗,确保国办系统、明白卡、项目库三者数据一致,与县级行业部门数据完整闭合,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3.产业发展再迈新步伐。紧紧围绕“区域布局特色化、优势产业规模化、规划建设基地化”的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累计发放惠农资金274.8万元,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46万亩。全乡水稻种植面积1.96万亩、香蕉种植1.35万亩、甘蔗种植0.91万亩、柑橘种植4000亩、板蓝根种植1740亩、蔬菜种植1600亩、芒果种植900亩、茶叶种植350亩、砂仁种植100亩,软籽石榴102亩;生猪养殖存栏1.49万头、肉牛养殖1.23万头、肉羊养殖0.66万头、家禽养殖11.85万只,发展稻田养鱼7000余亩和稻田养鸭3000余亩。以甘蔗、香蕉等为主的传统产业稳步发展,以果蔬为主的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沃柑、砂糖桔、软籽石榴等新兴产业有序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4.基础设施再焕新面貌。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大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投资2544.75万元建设孟弄新寨公路、火烧寨公路、观音山公路等14条入村公路路面硬化;投资29.9万元用于清除乡村公路塌方、挡墙建设、路面修复、清理排水沟等公路维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6.71万元和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51万元,完成马街、鸠妈、丫多、麒麟台、瑶寨、木梳贾村内道路硬化、活动室建设、活动场地硬化、垃圾池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设施建设。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60万元,完成鸠妈村委会沙倮村批尼倮干沟、鸠妈大沟、登云村委会中胡倮干沟、中夺倮干沟等共13.48公里,完成增益寨水库至烂衙门引水工程征地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实施丫多、木梳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9个共153.98万元;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全面管护好红河马街段流域、丫多河、乌湾河流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6年实施的老茶场、罗昂伙天2个易地扶贫搬迁建房162户788人,2017年度实施罗昂伙天涉项目及建档立卡55户268人,目前,两个易地搬迁点217户已实现全部入住,易地搬迁点基础设施正在进一步完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1.应急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317,27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7,27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减少84.73万元,主要是本年人员工资增资幅度较去年减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939,026.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0,766.82元,占总支出的92.34%;项目支出838,260元,占总支出的7.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减少6.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增资幅度较去年减小,故支出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00,766.82元。比上年减少33.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人员工资增资幅度较去年减小,故支出相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8,2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6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支出中,送妹易地搬迁项目较去年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2,36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6%。与上年对比减少92.1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工资增资幅度较去年减小,故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7,2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公安乡镇津贴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242,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1,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8,2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3,7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乡镇津贴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1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卫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346,11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4,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和公务费支出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343元,完成预算的2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293元,完成预算的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050元,完成预算的30.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2,322元,增长11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146元,下降4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4,468元,增长916.4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造成公务用车费用增加,且本年从财政拨款处列支的费用较去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93元,占19.9%;公务接待费支出138,050元,占8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2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0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0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检查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9,553.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导致各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马街乡部门资产总额25,711,999.92元,其中,流动资产20,823,782.92元,固定资产4,888,2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41,409.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693,931.84元,固定资产增加252,5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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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71.19 | 2082.37 | 488.82 | 351.2 | 76.42 |
| 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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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8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马街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到项目款1,440,000.00元,支出款838,260.00元,余额为601,740.00元。主要为各村委会文化活动室建设、文化场地建设款、老年人活动室建设、修缮村委会、彩钢瓦加固等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目前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紧抓宣传培训工作不放松,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预算分配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利于全面提高资金使用的效果。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措施,迎难而上,财政工作事业成效主要表现在:1、聚财力促发展,财源效果逐步显现。认真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着力夯实财源基础。2、引增量调存量,财政收支矛盾有效缓解。面对财政收支缺口大,可用财力匮乏的严峻形势,一方面通过大力争资,扩大增量,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另一方面积极置换和化解存量债务,调节存量,努力防范债务风险,减轻财政负荷。3、促规范提绩效,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进一步强化了“节约就是增收”、“提效就是增收”的理念,以“绩效观念”取代“要钱观念”,加大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通过深入开展“财政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建立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管理不断规范,效率不断提高,资金更加安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6501111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