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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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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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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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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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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501000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三农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实力快速提升。2018年全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22628万元,同比增长12.83%。其中:实现第一产业11670万元,同比减少28.18%;第二产业6015万元,同比增长308.35%;第三产业4943万元,同比增长111.96%。全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909万元,完成招商引资8500万元。
(2)脱贫攻坚纵深推进。一是全力做好问题整改,推进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上新城乡紧紧围绕《元阳县关于整改推进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压实攻坚责任。成立我乡整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责”“四包”工作制度,明确四个责任主体。二是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逐级审定六步工作法进行。通过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及动态管理工作,使得全乡的脱贫攻坚工作精准又更上了一个台阶,确保信息数据录入的清洗质量。三是全力做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按照省、州、县文件要求,成立上新城乡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上新城乡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库建设既是实现精准施策的基础,更是实现贫困退出提质增效的关键所在。上新城乡2018-2020年共需投入脱贫攻坚项目资金15506.27万元,其中2018年需投入7890.41万元,2019年需投入7423.92万元,2020年需投入191.94万元,使得今后两年的脱贫工作更加精准和具体。四是严肃纪律,用好用活驻村工作队员。我乡共有驻村扶贫工作队10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员39人,驻村扶贫工作总队长1人。严格按照《上新城乡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规定,充分利用好元阳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系统,认真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考勤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驻村工作纪律。每月按时报送驻村工作日记和脱贫攻坚动态消息,加大我乡脱贫攻坚宣传力度。
(3)生态文明不断进步。我乡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生态环境切实改善,城乡建管更加精细。一是压实责任、层层负责。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根据实际制定《上新城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设立专项整治组。二是广泛宣传,全民动员。我乡利用村委会固定宣传栏、标语、村民代表会、党员会和村民小组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4)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围绕生态本底,打好“三张牌”,产业强乡的基础支撑作用不断发挥,全力打造特色产业促农增效增收。甘蔗产业:全乡甘蔗种植面积稳定,甘蔗产业质量持续提高,上新城乡2018甘蔗面积已达3906亩。种蔗区域覆盖6个村委会24个自然村。
(5)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各项目推进情况: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完工入住。沪滇帮扶项目已完成投资78万元,发放猪仔1200头。农村安全饮水方面:全乡各项水利建设投入劳动积累工日0.03万个工日;完成各类水利投入资金0.8万元累计完成土石方量500立方;修复水毁工程20处,清淤渠道30公里。道路交通建设方面:按照打造“三横三纵”交通路网的规划,近几年来,我乡通过大力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积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全乡现有公路45条,里程209.765公里。
(6)社会民生稳步改善。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抓好计划生育、民政救济、民主法制、教育卫生等工作,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1.应急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425,92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5,92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15,142,047.61元减少5716122.01元,降幅为37.75%,是因为上年有400万项目,本年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21,959.47元。其中:基本支出8,191,836.47元,占总支出的72.35%;项目支出3,130,123元,占总支出的27.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10,719,857.74元增加602,101.73元,增幅为5.62%,是因为本年脱贫攻坚工作较多,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1,836.47元。比上年9,149,857.74元减少958,021.27元,降幅为10.47%,是因为因为首先日常公用经费年末政府支出尚未结账,其次人员经费今年补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0,123元。比上年1,570,000.00元增加1,560,123.00元,增幅为99.37%,是因为上年400万项目在今年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支出功能分类 | 项目名称 | 支出资金 |
2010399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款 | 2930123.00元 |
2296099 | 风口山村委会丰收村老年活动室建设 | 200000.00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1,959.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上年9,149,857.74元对比增加1972101.73元,,增幅21.55%,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年400万项目在今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98,64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人大、政府及党委口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派出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补贴支出;
5.教育(类)支出119,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党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8,8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3%。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遗属补助支出、二五干部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7,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及卫生院乡镇补贴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6,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4%。主要用于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扶贫工作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65,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国土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000元,支出决算为322,583.8元,完成预算的5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316.8元,完成预算的3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267元,完成预算的83.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劣行节约政策,严控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3,888.87元,增长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378.13元,下降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267元,增长22.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检查多,且乡镇有高速公路修建等,接待费用较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16.8元,占39.47%;公务接待费支出195,267元,占60.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1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31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5,26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5,2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检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2,100.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0772.26元,减幅25.01%,主要原因是年末办公用品支出尚未结算,未形成支出,故支出较去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资产总额20,480,476.74元,其中,流动资产16,185,062.74元,固定资产4,295,4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93,790.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587,740.18元,固定资产增加193,9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270533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65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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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048.05 | 1618.51 | 142.23 | 270.53 | 26.58 |
| 13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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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上新城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到项目款4670100元(含上年结转3580100元),支出款3,130,123.00元,余额为1,539,977.00元。主要为各村委会活动室建设、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目前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紧抓宣传培训工作不放松,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特别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对预算分配产生了重大影响,有利于全面提高资金使用的效果。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措施,迎难而上,财政工作事业成效主要表现在:1、聚财力促发展,财源效果逐步显现。认真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着力夯实财源基础。2、引增量调存量,财政收支矛盾有效缓解。面对财政收支缺口大,可用财力匮乏的严峻形势,一方面通过大力争资,扩大增量,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另一方面积极置换和化解存量债务,调节存量,努力防范债务风险,减轻财政负荷。3、促规范提绩效,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进一步强化了“节约就是增收”、“提效就是增收”的理念,以“绩效观念”取代“要钱观念”,加大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通过深入开展“财政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建立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管理不断规范,效率不断提高,资金更加安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5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2019081909242149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