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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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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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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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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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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434201000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元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承担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级委托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报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元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6.承担元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和“三必须”要求,强化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两办制定下发《元阳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职责》(元办发2016〔17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
2.狠抓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缩小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实施精准监管,加大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深挖事故隐患,查准薄弱环节,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当前存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3.常抓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对大检查机制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结果的应用和跟踪,不断提高企业网上申报隐患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自觉形成按月上报隐患。健全交通、旅游、住建等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联合监管和执法,建立完善全县各行业领域监管对象目录清单,细化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自检自查不规范、信息不完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约谈,以严格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4.着重抓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抓好当前岁末年初及各类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申请报备,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人、到事、到敏感区域、敏感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5.突出抓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全民安全法治意识;切实抓好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的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和实践技能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做好防护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6.超常规抓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管理。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目标和任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改造升级、整合重组、淘汰关闭等工作;加大对非法矿山的打击力度,对矿山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加强非煤矿山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严格执行新建非煤矿山准入标准,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妥善做好政策形式的宣传引导及维稳信访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231,55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1,55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2336522.8元减少104968.2元,主要是有财政拨款资金上年结余,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62,971.6元。其中:基本支出2,362,971.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2523836.09元减少160864.49元,主要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办公费等均减少,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2,971.6元。比上年2523836.09元减少160864.49元。本年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2354.6元,占基本支出的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20617元,占基本支出的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2,97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3836.09元,占该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是本部门未涉及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津补贴)1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955元:其中,电费支出515元,邮电费支出479元,差旅费支出21974元,会议费支出2958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300元,劳务费支出16500元,工会费支出12037.4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70.5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9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3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全部用于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共计250317.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973,6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76697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511098元;津贴补贴支出821799元;奖金支出40550元;绩效工资支出15780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454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662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9087;手续费57元;电费支出3745元,邮电费支出1518元,差旅费支出63324元,租赁费支出13728元;会议费支出1653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368元,劳务费支出6300元,工会费支出311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60元,其他交通费用19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51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支出134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8600元,支出决算为123,998.57元,完成预算的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330.57元,完成预算的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68元,完成预算的5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671.57元,增长1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193.57元,增长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522元,下降28.8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加大,下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频次增加,导致差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公务出行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压缩“三公”经费,实现“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用只减不增的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30.57元,占59.14%;公务接待费支出50,668元,占40.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30.5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330.5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外出参加培训等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66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66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检查及乡镇安监站到县局参加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617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113.29元下降35496.85元,下降7.78%,主要由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转账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258,456.22元,其中,流动资产691,407.22元,固定资产567,0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9,248.6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59,248.69元,无形资产减少20,93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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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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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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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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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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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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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5.85 |
69.14 |
5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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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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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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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434201111
附件【元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