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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10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21301000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组织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2、负责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现实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4、负责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负责台胞和台属的有关工作。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6、受县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意见;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8、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9、负责指导全县乡镇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保持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工商联、侨联、宗教等有关团体的工作。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1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统一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把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会议精神与各项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切实转化为推进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2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在统一战线人士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国家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认同”,自觉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践行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新理念,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3深入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工作方针及系列意见主张,进一步增强涉台工作的自觉性,坚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信心。发挥统一战线与港澳台及海内外联系广泛的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等各界人士的联谊沟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活动。4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确保《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切实抓好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典型,推动落实民族发展政策措施,重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使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5深入落实《元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宗教法规政策,依法处置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强化宗教事务管理监督机制落实,切实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6深入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支持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非公经济人士牢固树立守法诚信意识,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活动,引导非公企业参与帮扶贫困村的脱贫工作中,以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技术帮村、资金扶村等形式开展帮扶活动。7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4〕4号)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实施意见,注重引导参政议政,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和培养,做好党外干部推荐安排工作,加大党外人士选拔任用力度。8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拓展思路,结合挂钩帮扶点的实际,认真研究致贫原因、脱贫思路的基础上,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径,建立健全精准长效帮扶机制,积极为元阳县脱贫工作建言献策。9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努力打造理想信念坚定、热心为民服务、善于团结引领的统战干部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元阳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中共元阳县委统战部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27,33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7,338.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9794.06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本年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0,824.14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824.1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1521.31元。主要原因认真遵循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90,824.14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1521.31元。主要原因认真遵循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824.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1521.31元。主要原因认真遵循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恪守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1,33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2%。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750元;2013401行政运行1368502.74;2013450事业运行184525.00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22558.0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人员经费支出,2018年党报党刊征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4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8%。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304.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82,419元,完成预算的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419元,完成预算的36.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和管理规定单位公务用车已上交大平台统一管理;二是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9,301元,增长9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301元,增长91.1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来访人员较多,且接待规格较高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2,41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41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4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5月农工党中央、农工党上海市委调研组,11月民进中央调研组,11月致公党中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侨商代表团(34人)赴元阳县参访均安排我部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168.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7322.49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1,536,075.72元,其中,流动资产836,875.72元,固定资产699,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0,564.1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4,471.87元,固定资产增加505,0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6.80

92.13

44.67

 

 

 

44.6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21301111



附件【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