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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10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701000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督促检查和组织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二)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交办,并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四)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八)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做好领导接待群众的事前准备和事后交办、催办、结案工作。向上访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九)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元阳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47件1068人次,同比批次减少6.49%,人次减少6.32%。已办结429件,办结率95.97%。其中,来信19件,同比减少34.48%,已办结19件,办结率100%;网上信访38件,同比增加52%,已办结38件,办结率100%;来访390批次1011人,同比批次减少8.45%,人次减少7.08%,已办结372件,办结率95.38%。来访中,个体访357批次815人次,同比批次减少10.53%,人次增加28.35%;集体访33批196人次,同比批次增加22.22%,人次减少58.65%。

全县共发生到州上访事项34件91人次,进京上访3件17人次,到省上访3批35人次(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

深入基层走访16次;到各乡镇巡视7批次;指导、督办部门和乡镇解决矛盾纠纷问题51件。县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18批96人次(其中视频接访4批4人次),参与接待的县级和部门领导共计60余人次,现已解决12件;县级领导带案下访10批次,解决信访事项6件,涉及1450余人。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召开排查研究会22次,受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8件,化解17件,化解成功率94.4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49,31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9,314.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8484.44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基本工资、艰边津贴上调以及正常晋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95,641.44元。其中:基本支出1,395,641.4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2163.94,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增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5,641.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163.94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增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5,641.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163.94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正常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6,39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1%。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16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7703元;个人家庭补助7034.04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2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000元,支出决算为78,820.12元,完成预算的5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79元,完成预算的4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841.12元,完成预算的69.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工作经费迟到账,大部分维护费用从前期遗留经费中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345.81元,增长4.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511.69元,增长6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65.88元,下降-14.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进京赴省劝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增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用增加,油价上涨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79元,占38.03%;公务接待费支出48,841.12元,占61.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841.1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841.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7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41.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京赴省劝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增多,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及举办信访业务培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927,564.73元,其中,流动资产310,787.84元,固定资产616,776.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403.9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减少72,238.91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5,635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7.56 

31.1 

61.68 

 

29.32 

 

32.36 

 

 

1.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7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