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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14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0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10101000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县各级干部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元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1.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民生问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监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3.搭建平台,保障履职,支持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4.与时俱进,健全制度,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注明:有5辆公务用车划到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单位只保留一辆应急用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482,595.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2,595.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54,108.98,减少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经费紧张,职工绩效奖没有发放,还有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划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795,6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795,634.0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50,729.40,减少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奖没有发放及人员的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5,6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0,729.40,减少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奖没有发放及人员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95,634.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50,729.40,减少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奖没有发放及人员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85,60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8%。其中:基本工资2,007,9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3%;津贴补贴3,308,17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1%;奖金158,7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4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住房公积金537,586.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办公费173,90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差旅费83,53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会议费327,811.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公务接待费240,79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福利费13,797.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8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其他交通费用615,87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生活补助58,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办公设备购置3,9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0,0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13,652.6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9%;抚恤费144,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生活补助48,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医疗费补助3,208.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074.48元,完成预算的31.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80.48元,完成预算的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794.00元,完成预算的48.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有5辆划拨到平台,公务接待无公函一律不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0,404.52元,下降3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385.52元,下降6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019.00元,下降33.8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有5辆划拨到平台,公务接待无公函一律不接待,外来公务活动相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0.48元,占4.48%;公务接待费支出240,794.00元,占95.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80.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80.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7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7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有公函或有文件的全国人大、外省市人大、省人大、州人大及相关部门公务工作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1,555.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591.22,主要原因201811月至12月公务用车租贷平台未来收及办公费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议、公务用车、办公、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037,335.21元,其中,流动资产1,861,743.61元,固定资产1,175,59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2,354.7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7,378.75元,固定资产减少834,976.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减少5,520.00元,无形资产减少5,52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3.7 

  186.2 

  117.6    

  18.2 

   

   

  99.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0.00,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3,99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10101111



附件【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