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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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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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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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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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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元阳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阳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向中共元阳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元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3.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4.按照规定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8.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县统筹力度,强化与上级审计机关、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完成审计项目33项,出具审计报告33篇。其中,预算执行审计5项、行政事业审计13项、专项资金审计3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2项,完成9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派出2名审计干部驻村,加强对帮扶群众的走访、回访,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各类信息并加大资金投入对各自然村公共设施配置、基层设施建设、产业培植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所需的物资及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6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62万元,占总收入的96.29%;其他收入17.15万元,占总收入的3.71%。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38.1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两名公务员、绩效工资增资、人员经费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6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84万元,占总支出的73.01%;项目支出124.87万元,占总支出的26.99%。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53.0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两名公务员、绩效工资增资、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对挂钩单位的扶持力度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84万元。比上年增加27.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两名公务员,所以相应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并增加对挂钩单位的扶持力度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33万元,主要原因为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和本单位审计项目的增加、对挂钩单位的扶持力度的加大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审计事务124.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1%。与上年对比增加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两名公务员、绩效工资增资、人员经费增加,增加对挂钩单位的扶持力度和审计项目的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7%。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的292.3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的292.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审计部门组织审计项目增加;年初预算公务费未合理预算;脱贫攻坚工作接待人次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93万元,增长208.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3万元,增长208.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审计部门组织审计项目增加;年初预算公务费未合理预算;脱贫攻坚工作接待人次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8.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支出8.7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保障机构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审计局资产总额40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1万元,固定资产366.84万元,无形资产3.0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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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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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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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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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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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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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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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04.7 |
34.81 |
366.84 |
273.45 |
0 |
0 |
93.39 |
0 |
0 |
3.0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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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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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元阳审计局下属元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中心财务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不单独另设帐套。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决算公开事项中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元阳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