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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57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县教育体育局的规章制度。

2、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324,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24,6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0,3961.08元,同比减少3.33%,主要原因是取消了自治州补贴、年终奖励性绩效。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417,080.66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1,432.02元,占总支出的83.96%;项目支出3,755,648.64元,占总支出的16.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69,736.97元,同比减少4.37%,主要原因是取消了自治州补贴、年终奖励性绩效。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61,432.02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00,632.74,同比减少3.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5,648.64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69,104.29元,同比减少6.69%,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项目经费结转到2018年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893.04

办公费               419,944.37

印刷费                51,137.74

手续费                   483.00

水费                  16,277.60

电费                 160,644.17

邮电费                28,455.00

物业管理费            16,020.00

差旅费                13,818.00

维修(护)费          25,160.00

会议费                 8,754.00

培训费                49,402.00

—专用材料费            21,617.00

劳务费               159,925.00

—其他交通费用           7,48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9,775.16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7,787.70  

助学金             2,181,697.70

奖励金                 6,090.00

3.资本性支出:438,967.90

办公设备购置         279,067.90

—大型修缮             137,600.00

—信息网络及

软件购置更新          22,3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7,080.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69,736.97元,同比减少4.3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补发16年南部六县生活补助未发部分。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0,583,58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6%。主要用于普通教育20,406,309.50元;特殊教育45,665.16元;其他教育支出131,608.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2,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1,62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5,89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1,910,503.72元,其中,流动资产2,400,454.39元,固定资产9,500,875.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173.9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0,376.9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27,809.57元,固定资产增加962,567.4元,在建工程减少9,173.92元,无形资产增加9,173.9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191.050372

240.045439

950.087541

 

0

0

 

0

0

0.91739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7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7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为完成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5,648.64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893.04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7,787.70元;3、资本性支出438,967.9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项目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a、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障重点,略有节余。首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开支,比如:水电费、网络费、培训费、差旅费、食堂人员和保安人员的工资;其次,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 b、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按照《元阳县教育局公务接待和会议费管理办法》、《元阳县教育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c、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

2、项目规范的内控机制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开展财务活动,在每项经济事务中,能依照财经纪律、法规制度办理。一、建立了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二、建立了财务管理人员控制责任机制。在每一项财务制度中,都规定了相关人员的职责。三、是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四、强调财务过程管理,做好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

3、项目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组织机构健全,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执行力度、加强对绩效工作考核力度、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和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质量符合设定标准。

4、完成的及时性

零星修缮,大部分能够有效及时完成任务,按期支付费用,少部分有拖延现象发生,完成率≥90。

5、验收的有效性

物品采购和零星修缮,任务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有效。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绩效管理需分类推进;对支出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有利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有效。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在县教育局指导下,我校根据部门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执行力度、加强对绩效工作考核力度、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和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质量符合设定标准。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建设,加快了项目推进进度,推动了教育教学发展,使我校办学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元阳县南沙镇中心小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