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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57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负责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师生整体素质提升,确保师生在校园内不出安全问题,教育教学稳步推进,教学成绩有所提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1,344,686.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44,686.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793993.67元,主要原因分析:寄宿制学生人数减少,寄宿制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731,038.38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1,849.87元,占总支出的73.82%;项目支出8,569,188.51元,占总支出的26.1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23790.74元,主要原因分析:学生营养餐经费、办公用品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61,849.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0166.16元,主要原因分析:教职工人数增加、学生总人数增加、各种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7%。人均支出12852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69,188.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375.42元,主要原因分析学生营养餐经费支出缓慢。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2120805.5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50088.7元,资本性支出1398394.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66,78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上年对比增加795668.9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30,112,94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1,3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部门资产总额15,539,997.16元,其中,流动资产3,643,383.46元,固定资产11,766,61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7,540.3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85,059.41元,固定资产增加1,852,59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3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53.999716 

364.338346 

1176.661370 

1176.661370 

0 

0

0 

0 

0 

130000 

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0213.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584.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5,62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8,475,798.5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20,805.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50,088.70元,资本性支出1,398,294.30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的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社会满意度好。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严格遵守红河州财政局《规章制度汇编》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因项目零碎,单位未制定与项目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单位按通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每项支出均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预算超标准的事项,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32,533,770.55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2,533,770.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4,955.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82,011.70元,资本性支出2,473,477.30元,本年加快了资金支出进度,有效保障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学校的办公设备得到了更新,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认真履行职责,稳步推进统一监管,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狠抓责任落实,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按时到位,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公正透明,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项目资金支付形式,由财政所年初拟定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元阳县胜村中心小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