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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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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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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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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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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对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依法开展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现场采样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
3、依法受理和审核公共场所、放射诊疗场所、消毒产品生产单位、供水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4、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不含职业卫生)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卫生审核、审查和验收;
5、依法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6、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州级承担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和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7、对重大饮水污染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性卫生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8、依法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
9、协助县卫生计生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辖区内县市级卫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复议案件,处理行政复议中的具体事宜;
10、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咨询以及全县卫生计生监督员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卫生行政审批实现一站式服务。
2、实施县联合执法,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
3、实施通报和跟踪提醒制度,“双随机”和信息报告率显著提高。
4、认真履行执法与普法并重,促使管理相对人履行责任主体作用。
5、创新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合法性、规范性稽查机制。
6、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实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区域化分级分类分步管理。
7、引入感控专家参与监督评价,提高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质量。
8、有序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9、以学校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计划。
10、以促进餐消行业协会成立为突破点,创新加强餐饮具集中服务工作监管。
11、以开展全县卫生监督技能大练兵活动为着力点,继续做好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实践培训基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8,4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8,40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022.3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48,400.4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872.4元,占总支出的88.14%;项目支出195,528元,占总支出的11.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022.3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87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1750.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5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28元,主要原因是卫生监督协管员增加,劳务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8,4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022.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支付2017年度在职人员的南部边疆六县工作满10年及15年以上的生活补助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1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发放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62,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2%。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用于卫生监督协管员劳务费、培训费、制服费、印刷费、差旅费、燃油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56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公费、水电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下乡燃油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2,649,035.09元,其中,流动资产89,074.09元,固定资产2,559,9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041.8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7,641.86元,固定资产增加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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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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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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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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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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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64.90 |
8.91 |
256 |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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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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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19.55万元,其中:卫生协管员劳务费12万元,2018年度卫生协管培训费1.12万元,卫生协管制服费5.43万元,办公费0.15万元,卫生协管下乡检查工作差旅费0.32万元,公务车燃油费0.2万元,卫生协管资料印刷费0.33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做出评价。对各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做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几年的项目绩效评价,我单位逐步树立了相关理念,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同时,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跟进执行进度,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落实此项工作,保证项目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设立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将进一步健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保证预算项目资金合理合规合法使用,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加强会计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附件【元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