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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61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疾病控制计划;

2)、负责疾病、媒介生物的调研、监测、预测预报;组织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调查,制订控制的对策和措施;

3)、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疫情报告;

4)、实施计划免疫接种计划;开展疾病防治工作;开展相关技术的科研、咨询和公众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指导;

5)、负责卫生工程设计监测及卫生工程、相关产品的卫生学评价,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专项抽检、产品检验、卫生学评价;

6)、负责中小学校卫生监测,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并制定防治计划;

7)、负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8)、负责突发事件、违法案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

9)、承担有关单位委托的检验任务。

10)、承担元阳县人民政府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中心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传染病防控工作

1-12月份传染病、疫村疫点调查处置:疟疾1次、狂犬病1次、流脑1次、伤寒1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2次。

慢性病管理工作

1)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 2018年全县应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任务数24681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累计建档32904人,死亡迁移1134人,完成体检、评估及健康管理15561人。

2)高血压患者管理:1-12月为辖区内18岁以上首诊人群测血压49768人次。2018年应完成高血压患者12728例,对已确诊的10094例(累计)高血压患者进行建档管理(完成任务数的79.31%),体检8403例,规范管理8995例,规范管理率89.11%,随访36810人次。

3)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1-12月,监测血糖人数21114人,2018年应完成任务数4703例,对辖区内确诊的2426例(累计)Ⅱ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完成任务数得51.58%),体检2271例,规范管理2112例,规范管理率87.06%,随访8439人次。

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2018年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指标1854例。1-12月,我县累计筛查建档管理确诊及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例1894例,录入“云南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在册)1800例,检出率4.34‰(人口数413900),参加网络管理率97.08%,体检1189例,规范管理人数1465例,规范管理率81.38%,随访7867人次。截止12月,救治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693例,其中稳定期门诊救治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342例,急性期住院治疗(已出院)累计351例。3月,特邀州二院专家组到元阳县开展2018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复核及疗效评估工作,并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免费发放价值五万余元的抗精神病药物。

5)肿瘤患者监测:全县累计管理肿瘤患者660例,其中,2018年发病登记报告45例;2018年死亡合计89例。
    6)死因监测:2019年1月24日登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按照生前住址及死亡时间统计,我县合计死亡个案信息2622例,,粗死亡率达6.29‰。

7)心脑血管监测:2019年1月24日登录重点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2018年全县登记报告心脑血管疾病(手工录入)211例,死亡未补发病333例。

3、结核病防治工作

项目病人发现进度完成情况:1—12月可疑肺结核就诊1030人,胸透和(或)摄片1030人,诊断肺结核241例,初诊应查痰1030人,实际查痰1030人,共3090份,初诊查痰率100%,发现初治涂阳病人113例,复治涂阳病人3例,初治重症涂阴病人45例,初治非重症涂阴病人80例,共241例;实际管理初治涂阳病人113例,复治涂阳病人3例,阳性病原学诊断率为46.89%,初治重症涂阴病人45例,初治非重症涂阴病人80例,共241例,管理率100%。

4、免疫规划工作

20181—12月全县常规免疫接种完成情况

1)、乙肝疫苗应种第1剂4800人,实种4792人,接种率99.83%;乙肝疫苗应种第2剂6312人,实种6276人,接种率99.43%;乙肝疫苗应种第3剂6840人,实种6796人,接种率99.36%;乙肝疫苗及时接种4800人,实种3990,接种率83.12%。

2)、卡介苗应种3515人,实种3461人,接种率98.46%。

3)、脊灰疫苗应种第1剂6450人,实种6363人,接种率98.65%;脊灰疫苗应种第2剂6724人,实种6691人,接种率99.51%;脊灰疫苗应种第3剂7117人,实种9064人,接种率99.26%;脊灰疫苗应种第4剂7295人,实种7248人,接种率99.36%。

4)、百白破疫苗应种第1剂4531人,实种4373人,接种率96.51%;百白破疫苗应种第2剂4454人,实种4307人,接种率96.7%;百白破疫苗应种第3剂4134人,实种3978人,接种率96.23%;百白破疫苗应种第4剂3996人,实种3870人,接种率96.85%。

5)、白破疫苗应5614人,实种5480人,接种率97.61%。

6)、麻风疫苗应种8064人,实种8028人,接种率99.55%;麻腮风应种8878人,实种8823人,,接种率99.30%。

7)、A群流脑疫苗应种第1剂8618人,实种8574人,接种率99.49%;     第2剂7368人,实种7307人,接种率99.17%。

8)、A+C流脑疫苗应种第1剂8514人,实种8465人,接种率99.42%;     第2剂5488人,实种5432人,接种率98.95%。

9)、乙脑疫苗应种第1剂8508人,实种8475人,接种率99.61%;     第2剂6918人,实种6867人,接种率99.26%。

10)、甲肝疫苗应种8616人,实种8571人,接种率99.48%

5、麻疹抗体及乙肝抗体监测

20185月,对新街、黄茅岭、上新城3个乡镇进行了麻疹抗体及乙肝抗体监测。麻疹抗体抽调8个年龄段:(8-17月龄)、(18-23月龄)、(2-3岁)、(4-5岁)、(6-9岁)、(10-13岁)、(14-17岁)(≥18岁)共319人,抗体阳性312人,可疑7人。乙肝抗体监测319人,HBs-Ab(+)184人;HBs-Ag(+)4人,HBc(+)57人。

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

2018年9月我县开展全县新生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工作。全县查验小学156所,7835新生;查验幼儿园54所,2722个新生。全县共查验10557人,系统录入10557人、持证人数9783人、补证人数774人、全程接种数2275人、补种6990人。

防治艾滋病工作

2018年1—12月,全县共检测各类人群158359人,检出HIV初筛阳性1065例。其中PITC检测158359人,完成任务指标的35.38%(任务指标30%)。确证阳性374例,所检出病例均按要求进行了网络直报。

2018年1—12月全县共有4678名结婚登记人员接受HIV抗体免费检测,完成指标任务数的155.93%(任务指标3000人),检出HIV抗体阳性70人,检出率1.5%。全县共有7381例孕产妇接受HIV抗体免费检测,检出HIV抗体阳性60例,检出率0.81%,完成指标任务数的103.96%(任务指标7100人)。以上检测任务已按要求进行了网络直报。

8、检验科工作情况

1)、常规检测

常规检测水样53件,其中抽检水样20件,20件合格,送检33件,0件合格,33件不合格,均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因其未使用消毒剂消毒所以不合格),编辑打印报告53份。

2)、农村饮水全安监测

2018年农村饮用水完成监测任务126份,覆盖15个乡镇,覆盖率100%,监测学校3所。其中枯水期完成监测任务63份,丰水期完成监测任务63份。

3)、2018年监测出厂水60件,合格40件,合格率66.6%;监测末梢水66件,合格44件,合格率66.6%。

4)、经仅消毒处理的工程水样88件,合格88件,合格率100%,仅沉淀过滤或未处理的工程水样38件,合格0件,合格率0%。

5)、为了有效的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的传播,我科日常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210人;甲肝抗体IgM检测1210人份,均为阴性;戊肝抗体IgM检测1210人份,阳性患者0人,阳性率为0%;肠道致病菌分离1210人份,均为阴性。为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我科对全县的38家酒店的床单、被套、枕套茶杯等样品共93件进行检验,4家酒店不合格,合格率89.5%. 并对2家餐具消毒中心的餐具进行抽检,共抽检16件,均合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1个,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工人岗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281,343.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1,343.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2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及人员工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281,343.81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583.81元,占总支出的83.32%;项目支出880,760元,占总支出的16.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2.21%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及人员工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00,583.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0,7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46%,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拨入减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的材料购买、人员培训及开展公共卫生工作需要支付的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1,34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2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南部六县工作服务年限满补助要求的员工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1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4%。单位员工遗属补助15768元,麻风病人补助5760元,养老保险59860.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32,96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商品和服务支,住房公积金支出、养老保险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845,348.41元,其中,流动资产4,300,552.13元,固定资产3,544,796.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7,262.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86,962.64元,固定资产增加80,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4.53 

430.06 

354.48 

190.67 

57.16 

 

106.6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3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件【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