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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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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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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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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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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坪乡是县级直属乡镇,乡政府认真做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履行好基层行政职能,使本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单位基本性质是其他单位,内设有12个独立机构编制数和2个独立核算机构,执行其他会计制度,报表类型为乡镇汇总录入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大坪乡脱贫攻坚收尾年,乡村振兴攻坚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总原则,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奋力推进大坪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早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美丽新大坪而努力奋斗。
2019年大坪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实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1%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全乡脱贫。
实现上述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1.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塑造城镇繁荣新形象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意义,切实把农业农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全力以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抓好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文明乡风建设,加强“三农”队伍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要求,研究、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督查考核,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大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2.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
大坪乡按照“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产业培植思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实施示范引领、大户带动发展战略,通过培育种养殖大户示范带动贫困户发展脱贫增收产业,在养殖、中草药等方面实现突破。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发展生态产业,加大野生茶、板蓝根、砂仁等优势产业开发,累计覆盖建档立卡户2505户11421人。引进和培育中药材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以板蓝根、砂仁为主的中药材产业,2019至2020年计划累计发展中药材种植1万余亩,其中建档立卡户0.4万余亩。以开展“党建引领+劳务输出”工作为契机,依托尼农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举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暨就业创业培训会,加大组织化劳务输出力度,确保年内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至少有1人外出务工。
3.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围绕到2019年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目标,以“12366”扶贫开发思路为路径,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强化“乡负总责、村抓落实,工作到组、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扎实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在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抓好脱贫户的后续帮扶跟踪工作,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做到工作力度不减、干劲不松,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工程。一是积极探索产业脱贫新思路,鼓励各村创新产业帮扶机制,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项以上扶贫产业项目,保证贫困户稳定收入。二是坚持扶志扶智并举,通过开展产业发展培训、介绍就业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自身摆脱贫根的内生动力,确保脱贫不返贫。三是加大低保兜底等保障力度,为因无劳力、残疾等原因无法发展生产、就业的贫困户提供兜底保障,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脱贫任务。
4.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民生事业,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和社会救济制度,严格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审批程序,加大对孤寡残障特殊群体、五保供养对象、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继续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进一步加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农民活动,着力培育文明乡风,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三是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深入持久开展“平安大坪”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患排查、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稳定;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加大信访维稳和人民调解工作,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违法信访的人和事依法严厉处置。广泛开展法制教育,严格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抓好各种信访积案的化解;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犯罪活动。加强安全监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5.勇担时代新使命,自我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新时代孕育新机遇,新思想催发新优势,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大坪乡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效率、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发展、服务人民。一是树牢四个意识,建设对党绝对忠诚的政府。牢记为人民谋福祉的初心和使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到为民服务、干事创业上。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行为规范的法治政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政府依法决策程序。自觉接受乡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政务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建设思想解放的有为政府。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以“钉钉子”精神将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克服僵化保守思想,打破条条框框约束,把创新贯穿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勇于推陈出新,探索新路子、形成新观念、提出新方案,全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四是提升工作效率,建设勤政为民的高效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决披荆斩棘向前推进。把求实、务实、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永恒要求,完善绩效管理、干部考核制度,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做到工作方案化、方案任务化、任务责任化、责任具体化,不断夯实机关效能建设,做到高效率,快节奏,求实效,呈现政府工作良好形象。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洁政府。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村务公开,突出抓好“三公”经费管理、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372,468.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2,468.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9,855,223.5元增多3517244.66元,增多35.69%,主要原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增加,导致本年收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56,331.48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6,331.48元,占总支出的95.31%;项目支出580,000元,占总支出的4.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部门支出12,356,331.48元,比上年同期10,425,969.52元增加1,930,361.96元,增加18.51%;基本支出11,776,331.48元,比上年同期9,225,969.52元增加2,550,361.96元,增加27.64%;项目支出580,000元,比上年1,200,000元减少620,000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我们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2019年项目实施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76,331.48元。比上年同期9,225,969.52元增加2,550,361.96元,增加27.6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我们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000元。比上年1,200,000元减少620,000元,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2019年项目实施减少。2019年大坪乡共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2个,分别是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小平子活动场所建设项目400000元;大坪乡芦山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儿童之家)建设项目180000元。2个项目已竣工完成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实地验收,质量达标,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6,331.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1%。比上年同期9,225,969.52元增加2,550,361.96元,增加27.6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我们乡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83,03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2%。主要用于乡人大、乡人民政府、乡财政和乡党委人员工资和开展日常办公所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大坪乡派出所和司法所人员乡镇补贴发放;
5.教育(类)支出236,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党校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我乡用于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和技术推广所需要的培训;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3,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乡文化站人员工资支出和日常办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3,62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3%。主要用于社保站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该款项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工资等补贴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743,17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9%。主要用于我乡行业部门包含农科站、兽医站、水管站、林业站和村委会5个部门及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和补助发放,还有村委会党组织工作经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经费的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5,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乡国土所人员工资发放。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1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0元,完成预算的5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预算的4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预算的64.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实施厉行节约成本控制。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581.43元,增长2.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09.76元,增长7.16%,增长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下乡次数多,公车使用频繁,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28.33元,下降1.56%,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次数。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下乡次数多,公车使用频繁,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增加;2.严格执行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次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0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5,437.32元,与上年对比581,833.63增多803603.69元,主要原因分析大坪乡机关部门日常办公开支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部门资产总额23,479,362.97元,其中,流动资产21,650,718.05元,固定资产1,828,644.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8,306.2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544,293.19元,固定资产减少2,075,986.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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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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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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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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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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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347.94 |
2165.07 |
182.86 |
161.02 |
19.35 |
|
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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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9,0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0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05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8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大坪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