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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62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三农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和谐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运行态势平稳。2019年全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24891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收入12254万元,同比增长5%;第二产业收入6978万元,同比增长16%;第三产业收入5659万元,同比增长15%。全乡完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9835.51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9.17万元,同比增长79.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9.66万元,同比增长21.86%。实现粮食总产量9487吨,同比下降0.4%;农业总产值11670万元,同比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7899元,同比增长11%

2.脱贫摘帽奋力攻坚。始终坚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95.47元,全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2019年脱贫出列6个贫困村、12645744人,综合贫困发生率从年初的24.4%下降至1.54%27861310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年实现1999户农村危房改造清零。福龙山、福照山、福源山三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面完工,5142204人得到妥善安置,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完成农村土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245.62亩,拆除旧房514间。63自然村住房、出行、饮水、用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全面达标完善投入户均产业扶贫资金981助力脱贫。全面落实“1+5+10”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179参与政企农产业合作一金三保模式,实现每户贫困户有13项扶贫产业。全力控辍保学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全覆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省、州评估全力抓实健康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10120参保率100%加大生态扶贫力度,选聘生态护林员180、乡村公益性岗位351名,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帮扶作用有效发挥。把扶志和扶智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贫困户内生动力全面激发。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全面补齐居家短板,村庄人居环境和居家卫生得到进一步提升

3.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按照巩固发展传统产业,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发展思路,及时调整优化上、中、下三大产业示范区,在上半山探索发展古树茶2900亩、板蓝根9500余亩、草果5000余亩等林下经济产业,抓好商品林管护建设,快速发展新植杉木500余亩,巩固商品林经济。中半山深入推广综合种养模式发展稻鱼鸭2000余亩。在做好防控非洲猪瘟的同时,抓好传统生猪养殖恢复发展,做到传统养殖大村不受影响。下半山大力发展优质芒果、香蕉、火龙果等热区水果种植产业,种植面积达1亩,年内,优质芒果已挂果且收益可观,收入最高户一年可达2.2万元,产业促增收成效显著。坚决遏制甘蔗面积下滑趋势,通过合理调整规划区,抓好明白人、带头人培养,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力度,全面推进甘蔗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做到全乡甜蜜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已完成标准化种植甘蔗1000余亩。扩大冬早蔬菜种植面积,在大麻迷河谷片区带动下,河谷区域全部完成冬早蔬菜种植,共计484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领证工作圆满完成,完成10个行政村63个村民小组的农户土地信息采集、权属调查和外业地块调绘工作,开展新证颁发,土地权属更加清晰,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三资清查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快速推进。

4.生态文明持续进步。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生态环境切实改善,城乡建管更加精细。一是环境整治卓有成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围绕河畅、水清、岸绿、目标,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为抓手,抓好红河流域(上新城乡段)、蛮堤河、杨姓河等重点区域的河沟渠监管。全面拆除马堵山电站库区上新城乡段养鱼网箱1402口。全年共计投入150人次对乡内河流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安装太阳能路灯630余盏,新建公厕53座,10个行政村均建立了生活垃圾保洁机制,实现了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聘请乡村公益性岗位351人,全面负责乡内环境卫生的督查清理,全乡人居环境和生态保护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提升城乡文明化程度。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与脱贫攻坚、革除陋习、文明乡村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切实改善城乡人居软环境。实施元阳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为我乡配备了10个终端设备,其中乡级一个,村级9发放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9套,包含:音响二胡竹笛烟盒。三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大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完成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4900余亩的丈量,全乡森林覆盖率达53%落实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35566亩;完成商品林火灾保险面积47317.53亩。集中式饮用水源及河流断面水质达标100%。乡镇集镇所在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面完成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节能减排任务。

5.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全面完成农危改收尾工作,共计消除农危房存量1999户,其中政府统建房16户,加固改造651户,拆除重建1332户。2019年新增易地搬迁福源山项目113户全部搬迁入住,周边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完成新城、复兴、兴隆街、风口山等村委会的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共计11个,道路硬化5万多平方米,危险地段挡墙近7000立方米。并新建小土龙、同春山、兴隆街村委会办公楼三座,预计2020年上半年投入使用。省食药监局协调上海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80万元,昆药集团昆明市中药厂捐赠款30万元,修建了板蓝根粗加工厂,目前按订单式收购协议向昆药集团昆明市中药厂输送板蓝根初制品50余吨。全乡投入资金378.12万元完成了涉及新城、瓦灰城、风口山、兴隆街、采山坪、复兴、同春山、风口8个村委会的安全饮水提升巩固工程

6.人民福祉持续增进。全面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惠民政策,补助中小学营养餐223.36万元、学生生活补助149.56万元。严格执行贫困学生救助制度,依法推进控辍保学,确保无一人因贫辍学。全力实施阳光计划、捐资助学活动,挂联单位省食药监局协调助学金20万元,已发放10.1万元。大力实施村卫生室改扩建设,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工作,全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963人。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全年全乡新增外出务工人员1142人;发放务工补贴378.86万元全乡1341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发放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等救助资金211.6万元,保障救助0.79万人。推进双拥优抚工作,悬挂光荣牌110块,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动员鑫联环保、云南天邦建设、华兴建设及乡内施工的4家爱心企业通过万企帮万村等形式捐助资金279.4万元,省药监局协调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捐赠建设爱心超市款115.89万元,合力攻坚,攻上新城乡贫困堡垒

7.社会稳定团结和谐。全面打响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全力推进扫黑除恶缉枪治爆、反恐防暴、反邪防邪工作,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综合整治、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建设平安上新城向纵深发展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全年接矛盾纠纷85件,成功调解81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5.2%,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100%。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工作,全乡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合顺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

8.自身建设得到提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乡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件,办结率、协商率、满意率均达100%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转变作风,全年政府精减文件、会议次数分别减少30%50%。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全面清除和建、浦少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以案说法、以案肃纪,突出关键少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审计监督和法纪约束,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打造高效法治廉洁的人民满意政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11.应急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951,774.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1,774.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9,425,925.6元增加7525848.84元,增幅为79.8%,是因为本年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企业爱心捐款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96,581.44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6,581.44元,占总支出的74.85%;项目支出3,470,000元,占总支出的25.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11,321,959.47元增加2,474,621.97元,增幅为21.86%,是因为本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量大,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且本年新进职工10人,工资及补贴支出增加,总支出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6,581.44元。比上8,191,836.47元增加2,134,744.97元,增幅为26.06%,是因为本年新进人员10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爱心企业捐款经费大量支出,脱贫攻坚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70,000元。比上年3,130,123元增加339,877元,增幅为10.8%,是因为本年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表:

支出功能分类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资金

2010399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款

450000.00元

2130504

风口山福源山村基础设施建设

2000000.00元

2130599

新城村委会村民文化活动室配套设施资金

20000.00元

2296003

上新城乡新城村委会新城文化活动室建设

250000.00元

2296099

兴隆街、复兴村民活动场所建设

7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6,581.4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5%。与上年11,121,959.47对比增加1674621.97元,,增幅15.06%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有爱心企业捐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40,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6%。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派出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补贴支出

5.教育(类)支出111,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党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5,93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4%。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遗属补助支出、二五干部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及卫生院乡镇补贴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118,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主要用于农服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村官生活补助支出、扶贫工作经费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9,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站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务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424元,完成预算的1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424元,完成预算的1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21.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执行上级厉行节约政策,严控接待费等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2,159.8元,下降65.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892.8元,下降52.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多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报销材料不齐,未报帐,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形成支出费用,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267元,下降74.39%,下降的原因是部分接待费从政府往来款工作经费列支,未反映在三公经费相关科目及分类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部分接待费从政府往来款工作经费列支,未反映在三公经费相关科目及分类;2.因为多笔接待费尚未结算故还未反映在三公经费;3.2019年多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报销材料不齐,未报帐。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424元,占54.72%;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占45.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4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42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受各级单位工作检查,脱贫攻坚迎检工作、县乡村各级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435元,与上年662,100.87元对比,增加307334.13元,增幅46.42%,主要原因是上年办公用品,接待费等费用支出在本年结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部门资产总额64,138,513.82元,其中,流动资产61,042,764.7元,固定资产2,891,64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4,1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658,037.0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857,701.96元,固定资产减少1,403,764.8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204,1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277825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95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13.85

6104.28

289.16

239.38

7.94

 

41.84

 

20.4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338,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338;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7,33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5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上新城乡202009020420371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