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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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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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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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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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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县委“一核、两城、四区”的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聚焦脱贫攻坚,强力推进四季攻势;突出经济建设,大力推动产业兴镇;注重城乡统筹,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文旅融合,乡村旅游业态不断丰富;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深入社会创新管理;围绕群众关切,着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维护政府形象。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全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新街镇人大、2.新街镇政府办公室、3.新街镇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4.新街镇扶贫开发办公室、5.新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6.新街镇党建办公室、7.新街镇财政所、8.新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9.新街镇农业服务中心、10.新街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11.新街镇应急服务中心、12.新街镇信息服务中心、13.新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8,630,49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30,49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415,700元,主要原因是: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及职工工资福利增加;2.本年度新增加了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功能分类下150元扶贫支出及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功能科目下16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8,172,415.28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2,415.28元,占总支出的96.98%;项目支出850,000元,占总支出的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264,9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2120501功能科目下环卫经费、2010302功能科目下政府办公经费、22960科目下彩票公益金建设项目在2018年底才通过授权额度下达,转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在本年度支出,造成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22,415.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14,9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职工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彩票公益金类开工建设项目比2018年度增加。3个项目分别为:哈尼小镇健康养老养生建设项目、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新街镇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哈尼小镇健康养老养生建设项目投资600,000元,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投资200,000元,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新街镇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投资50,000元,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60,775.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9%。与上年对比增加8,933,2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18年多项功能科目下资金在2018年底通过授权额度下达,转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在本年度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及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14,15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6%。主要用于镇人大、政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政所的工资福利支出、镇本级办公经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派出所民警乡镇补贴发放。
5.教育(类)支出369,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11月机构改革前镇党校下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3,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下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1,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乡镇补贴支出及各村计生宣传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21,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11月机构改革前镇环卫站职工工资福利之前。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6%。主要用于支付镇环卫公司当年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9,518,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7%。主要用于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村三委人员生活补助及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镇国土资源所职工乡镇补贴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3,479元,完成预算的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4,471元,完成预算的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9,008元,完成预算的1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是脱贫攻坚战役关键年度,开展各类脱贫攻坚活动的接待支出计入三公经费统计,二是上年度机关公用经费下达时间接近年末,造成2018年度经费支出捉襟见肘,变相减少了2018年度三公经费开支,造成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上升。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53,716元,增长6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4,471元,增长89.65%,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务用车车辆使用频繁,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较去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19,245元,增长63.88%,增长原因是脱贫攻坚决战年度镇本级各项工作开展产生的公务接待费金额较大,各村级党组织经费中用于自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接待费较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脱贫攻坚决战年度镇本级各项工作开展产生的公务接待费金额较大;2.各村级党组织经费中用于自行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产生的接待费较大;3.本年度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务用车车辆使用频繁,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较去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471元,占25.78%;公务接待费支出819,008元,占74.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4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4,47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履行公共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9,00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9,00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本级基本职能履行、脱贫攻坚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46,588.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30900元,主要原因分析:1.脱贫攻坚任务量大,产生大量相关工作经费。2.公用经费标准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培训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部门资产总额127,214,674.41元,其中,流动资产119,250,068.88元,固定资产7,964,605.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80,952.4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3,805,354.53元,固定资产减少1,324,402.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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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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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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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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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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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2721.5 |
11925 |
796.5 |
553.7 |
90.5 |
0 |
152.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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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4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555201111
附件【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