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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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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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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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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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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77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县、乡(镇)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全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科、股、所级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元阳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元阳县政协机关,县级各民主党派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指导、监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中共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中共元阳县委、中共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为实现机构编制由管得住向管得活的转变,我办始终遵循“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只减不增”的原则。一是严控内设机构。对各部门内设机构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云南省各级机关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增减平衡、只减不增。二是严控审批程序。始终坚持机构编制事项“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严格规范程序管理。三是严控编制增量。控制部门编制总量,设置硬标准,因加强重点工作确需增编的,原则上从内部编制内调剂解决,但视工作实际情况可适当调剂增编。四是规范用编进人。按照全省控编减编要求,严格控制全县编制总量,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一律实行编制使用通知单管理,严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五是盘活存量编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因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和闲置多年的编制予以收回。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吃空饷”占用编制问题专项治理,一经发现,核销收回“吃空饷”占用编制。
2、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红编办〔2018〕7号)等要求,2019年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信息进行了全面摸排、核查、整改,对存在不准确、缺失、有误的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完善,对机构改革中转隶人员、日常工作调动人员和死亡人员的信息作及时调整、核销,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信息作及时录入。同时建立了人员变动相关台账资料,为下一步实名制数据的录入奠定基础。
3、严格审核机关事业工资发放人数。始终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人数审核工作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点来抓,并坚持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共同把关的联动机制。同时,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对新录用、调动、退休、死亡等各类流动人员信息,做到及时录入、更新完善、调整核销。
4、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年审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抽查及法人运行情况调查。截止2019年11月共登记事业单位法人208家,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检200家,新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法人6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24家,注销登记3家,所有事业单位年检、新设立登记、变更法人、抽查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5、圆满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党委关于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总原则,把“六个坚持”贯穿机构改革始终,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学习中央、省、州机构改革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出台了“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二是通过注重上下沟通,抓实改革方案制定。出台了《元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元阳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三是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紧扣干部调配、办公用房调配、名牌印章制作、告知各单位调配情况等“四个关键”,真正做到涉改部门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此次机构改革,共调配干部161名。四是把握“十个环节”,切实抓好人员转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此次机构改革,按要求共转隶219名,其中公务员49名,参公人员21名,事业人员131名,机关工勤人员9名,事业工勤人员9名。五是抓实“七步工作法”,做好“三定”规定起草。截止4月30日,9个县委工作机关、25个政府工作部门(县公安局除外)“三定”规定,人大和政协机关、11个社会团体和2个其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8个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4个乡镇、县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均已按要求印发完成。
6、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挂包帮工作。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单位精准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积极宣传引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扶贫政策,并积极做好各项扶贫政策的宣传。三是积极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走访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扶贫挂钩联系点,与困难群众进行思想沟通,宣传和引导脱贫政策和脱贫思路。四是加强互动,认好亲戚。积极协调解决困难群众在脱贫攻坚路上遇到的问题。截止2019年11月,深入挂联村2次4 人次,走访挂包户9次45人次,单位为挂联村帮扶了资金1万元,为挂包点协调解决了30吨水泥,帮扶了村内环卫垃圾桶22个;干部职工个人为挂包户帮扶了棉被、被套、电磁炉、餐桌、食用油、洗洁精、家用垃圾桶、家用垃圾袋、衣架等,共投入物折资2万余元。
7、学习、提升修养、提高服务、完善制度入手,加强自身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集中读书学习2次、交流研讨3次、调查研究3次、撰写调研报告3份、调研成果交流1次、上专题党课2次、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对照党章常规检视问题29个、制定整改措施35条,同时,积极参加支部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面对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思考谋划能力,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新要求,真正与中央、省、州和县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加强联系群众,提高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以精准扶贫“挂包帮、转走访”为契机,积极走村入户,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村情民意,做好贫情分析,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得到加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机关效能明显提高。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依靠制度规范运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符合实际,有效地减少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83,219.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219.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3,219.84元,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83,219.84元。其中:基本支出783,219.8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3,219.84元,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3,219.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3,219.84元,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219.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83,219.84元,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8,1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0%。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02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负担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404.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404.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04.00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0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对接机构编制人员编制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2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325.0元,主要原因分析县委编办属于机构改革新增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4,697.31元,其中,流动资产11,127.55元,固定资产23,569.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697.3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127.55元,固定资产增加23,569.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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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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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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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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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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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4697.31 |
11127.55 |
27155 |
0 |
0 |
0 |
27155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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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5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77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开表202009020551283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