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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64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起草涉及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族、宗教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4、了解和掌握县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指导全县十四个乡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2、承办元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根据《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规划(2016—2020)》、《元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16—2020年)》,巩固2016、2017年、2018年实施的18个民族团结示范项目成果,并认真计划实施好2018—2020年民族团结示范建设项目。

2、根据《元阳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宗教法规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3、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力度,开展多样化、多形式宣传活动,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4、深入基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保持与各民族群众的密切联系,当好“五种人”,随时掌握各族群众的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5、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拓展思路,结合挂钩帮扶点的实际,认真研究致贫原因、脱贫思路的基础上,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精准扶贫新路径,建立健全精准长效帮扶机制,积极为元阳县脱贫工作建言献策。

6、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了解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动态,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和意见。

7、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民族宗教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8、挖掘整理和抢救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认真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民族文化传承人培训和培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56,77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6,775.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37.17万元,减少53.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742,694.3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694.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16.73万减少55.6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未纳入年初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2,694.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5.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65%。与上年对比减少216.73万减少55.6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未纳入年初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69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6.73万减少55.6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2018年新增的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由财政局预算科代编,而2019未纳入年初预算;三是人员增减情况,导致工资数据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7,2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民族工作专项等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4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村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5,000元,支出决算为67,357元,完成预算的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357元,完成预算的3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管理,厉行节约,降低公务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7,833.26元,增长3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833.26元,增长36.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稳定和宗教和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人员、批次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7,357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35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35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稳定和宗教和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4,64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6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比上一年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855,828.55元,其中,流动资产1,330,926.39元,固定资产524,902.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7,582.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6,261.42元,固定资产减少641,320.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增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5.59

133.09

116.62

72.2

 

 

454.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因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附表9、附表1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30801111

 


附件【元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