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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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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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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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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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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阳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阳县统计局概况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元阳县委、元阳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乡镇管理统计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元阳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率先、五个定位”的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改革创新、示范引领”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着力提升统计能力,大力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县统计工作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县统计局在工作中始终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上级统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统计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对统计改革发展的认识,明确统计改革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元阳县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始终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根据全国、全省、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县统计工作的各项职能工作任务,确保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年初及时召开了全县统计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19年的统计工作,明确了统计工作任务,强化了统计工作职责;年中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及时研究统计工作,及时调整统计思路,及时提供真实统计数据。
认真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统计监测预警工作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运行形势,全县统计系统充分发挥统计职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认真研究并做好GDP核算、工业、能源、投资、贸易、农村统计等重点专业工作,深入各行业和生产经营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走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预计201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569686万元,同比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899万元,同比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199282万元,同比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219505万元,同比增长4.1%。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增长8.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8962万元,同比增长5.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12902万元,同比增长15%;消费品零售总额133954万元,同比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72万元,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85万元,同比增长12%。
继续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普查业务培训、入户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上报等工作。通过对普查数据初步汇总测算,经普GDP总量接近常规年报数据。
切实提升建设服务型统计水平
(1)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开发应用。立足统计信息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着力抓好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按月编印《元阳县国民经济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编撰《元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提要》和《元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咨询建议。
(2)精心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在县召开的“两会”期间,县统计局积极为“两会”提供服务,编撰提供了《2018年元阳县统计公报》和《元阳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同时,在“两会”期间积极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及列席“两会”的同志提供热情周到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进一步扩大了统计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努力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县统计局始终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深入企业等基层统计对象开展调研,加强统计分析,建立信息目标任务分解机制,年初对全年各类信息、分析的撰写及上报任务提出要求,并进行量化分解到个人。不断规范统计数据及资料的管理、使用和发布,及时向社会各界提供全县经济运行主要指标数据,以满足社会各方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
5.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全力推进企业基础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各乡镇和企业,按照《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规模以上企业认真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企业业务人员素质,并在投资、贸易、房地产、工业等专业中同时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做好对拟新增企业和拟退出企业的审核、认定和申报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
(2)进一步推进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红河州统计局农村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实施办法》、《红河州乡镇(办事处)统计工作评定标准》,全面开展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县农村统计工作呈现出基础不断优化、管理日趋完善、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网络运行安全畅通、统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3)坚持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不断加强县与乡镇间、专业间的互动与协作,对主要统计数据实行重点监控、定期检查、综合审核、科学评估,确保数据质量。
6.不断强化统计法制建设
(1)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2)认真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自查工作;(3)开展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
7.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3)深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4)积极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5)不断加大统计队伍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打造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6)大力弘扬统计文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阳县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统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19,47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9,470.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27230.69元,减少原因:一是年初各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确定;二是减少元阳县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城乡住户调查补助经费,其他扶贫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032,870.72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870.7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7969.31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收元阳县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城乡住户调查补助经费,其他扶贫支出,2019年才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2,870.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7969.31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收元阳县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城乡住户调查补助经费,其他扶贫支出,2019年才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2,87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7969.31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收元阳县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城乡住户调查补助经费,其他扶贫支出,2019年才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35,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机构运行所产生的办公费、电费、电话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01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支付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1000元,支出决算为41,912元,完成预算的1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912元,完成预算的19.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三公”经费加强控制,遵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各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3,084元,下降3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84元,下降35.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三公”经费加强控制,遵照“厉行节约”的原则,降低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1,91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91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9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4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4432.3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元阳县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城乡住户调查补助经费,其他扶贫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阳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422,080.54元,其中,流动资产231,855.45元,固定资产190,225.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8,072.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9,041.49元,固定资产减少119,030.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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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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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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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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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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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22080.54 |
23185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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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2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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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141001111
一、主要职能附件【元阳县统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