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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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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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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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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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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医疗保障局的正确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升群众获得感,抓实各项工作,元阳县医疗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1、基本医疗保障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9年全县应参保人数为409903人,已参保367430人(其中建档立卡175431人,参保率100%),参保率达到89.64%。减免补偿903329人次,参保居民受益率246.06%,同比增长69.66%,基金总支出25006.47万元, 同比增长54.64%。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3105人(在职9558人、退休3547人),基金收入7409.45万元,支出为7507.60万元,当期结余-88.28万元,银行存款4754.85万元。
(3)生育保险。生育保险6月交由我局办理。2019年企业职工参保149户3031人,事业单位参保71户4515人,机关单位参保76户2795人。享受待遇544人次,基金支出378.12万元。
2、大病保险。购买大病保险待遇支出2877.95万元,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赔付4517人1372.57万元。
3、医疗救助。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76316人3173.688万元。2019年医疗救助划转总收入7228.80万元,实施医疗救助共33654人次,救助金额1642.21万元。
4、兜底保障。实施兜底保障33654人次,兜底金额219.9万元。
5、精神和谐家园。共实施救治1202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088.4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减免支付669.89万元,医疗救助减免418.59万元,共补助伙食费42.70万元。
6、基金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健康扶贫领域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核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等,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确保医保基金安全。2019年共扣减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减免补偿款884.91万元。
7、健康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落实了参加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和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实施门诊、住院待遇倾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开通“一站式”即时结报,截止2019年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5人次。
8、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加大社会保障卡制卡工作,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提高群众满意度,共提交制卡214872张,已发卡204712张,制卡中4063张,制卡失败1880 张。
9、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县医疗保障局26名领导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138户635人,分布于3乡6村21组(3乡即沙拉托、马街、大坪;6村即草果洞、小窝中、木梳贾、十八塘、大坪、马店),帮扶物资折合人民6.12万元,定点扶贫单位挂包行政村为南沙镇桃园村委会。
10、问题整改闭合清零。根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元阳开展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和元阳县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主动认领医疗保障行业部门问题,一是及时调整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新调整的云南省健康扶贫政策,精准对标中央要求抓落实;二是精准数据比对,健全完善大数据专班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专班数据比对,做好信息监测、比对、清洗常态化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数据闭合清零。三是建立工作报备。实行行业扶贫情况报告制,重要数据对外发布、向上级报送报备审核制,实现数据准确无误、互联共享。
11、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涉企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围绕医疗保障领域,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和业务查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口径月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人均由3711元降低至2949元,2019年共降低涉保企业医疗保险费用1030人43.1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22编制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事业工勤1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226,60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6,604.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154,101.46元。其中:基本支出2,111,501.46元,占总支出的98.02%;项目支出42,600.00元,占总支出的1.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1,501.46元。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00.00元。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4,10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 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的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34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2,00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9%。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082.70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数据可做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781,235.08元,其中,流动资产739,529.50元,固定资产41,705.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1,235.0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39,529.50元,固定资产增加41,705.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6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76401111
一、主要职能附件【元阳县医疗保障局表202009020842412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