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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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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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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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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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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49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州颁布的法规、规章。维护全县森林资源、生态建设,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直接受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立案、调查、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同时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为全县脱贫摘帽的目标,始终围绕着“两个确保”和“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好精准扶贫工作。全局民警筹资4.29万元,其中1.7万元为“爱心超市”启动基金,1.14万元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为贫困户购买棉被6件套,其余资金用于解决贫困户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协调解决驻村工作队员经费1.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扶贫挂钩、入户走访慰问、收家治家等活动,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的开展创造坚实的群众基础。
2.积极预防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元阳绿水青山。全年共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198起,对4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51人依法进行林政处罚。收缴活立木7株,收缴木材54.297立方米,救助野生动物330只,共挽回各项经济损失52.6190万元。
3.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的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了《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等,明确我局扫黑除恶工作思路和职责。多次组织干部民警深入林区摸排线索,并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报、组织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会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相关政策、知识,并广大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林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相关线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558,011.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8,011.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4,382.88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人均工资福利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365,004.27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004.27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26,651.54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减少日常公用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5,004.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6,651.54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我局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5,00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6,651.54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减少日常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及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79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及个人和家庭生活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3,075,70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工资福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139元,完成预算的4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275元,完成预算的2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64元,完成预算的15.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履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6,836.63元,增长8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614.63元,增长12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222元,增长44.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增加维修费及上级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75元,占62.7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64元,占3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27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下乡办理案件工作中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6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86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周边县市业务联系及办理专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无此项开支情况。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192.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业务量增大,所需费要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3,141,739.31元,其中,流动资产931,104.49元,固定资产2,210,63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076,397.8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76,718.68元,固定资产减少1,299,679.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14.17 | 93.11 | 2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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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