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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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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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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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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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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属于一般公共服务及事业行业服务。报表类型为单户录入表。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的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元阳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元阳县民政局在省、州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平稳较快推进。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精准施保工作,制定印发《元阳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元阳县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农村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面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范围,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作出的新部署,严格落实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农村敬老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的建设重点是消防设施改造及提升改造,全年完成消防安全改造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
三是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稳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逐步规范丧葬行为。五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村(居)委会干部、“二五”干部和农村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政策;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是有序推进地名区划、社会组织管理、老龄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区划改革;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帮助基层老年协会改善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持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州委“十不准”规定,厉行节俭,构建节约型机关。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案、提议,力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元阳县民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2,669,20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69,20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199,676,847.33元相比减少137,007,643.93元,减少率68.61%,减少原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1,851,566.8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18,278.8元,占总支出的91.39%;项目支出9,633,288元,占总支出的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158,511,405.44元相比减少46,659,838.64元,减少率29.44%,减少原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18,278.8元。与上年154,581,588.44元相比减少52,363,309.64元,减少率33.87%,主要减少原因: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33,288元。与上年3,929,817元对比增加5,703,471元,增加率145.13%,主要增加原因:2080299款殡仪馆、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儿童福利院等项目建设投入增加;2081002款福利中心附属设施提升改造支出增加,乡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投入增加;2296002款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45,66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6%。与上年156,445,364.44对比减少48,999,699.64元,减少率31.32%。主要减少原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1-9月县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费46,500元;支付脱贫攻坚部门挂联沙拉托乡阿嘎村委会“补短板”物资(床、被子、凳子)款210,2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90,8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2%。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社会福利支出等。
如图所示:
类 |
款 |
项 |
科目名称 |
金额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4,890,844.80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1,931,927.00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2,235,690.00 |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0,000.00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4,000.00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9,492,237.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955,029.4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92,279.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41,188.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21,562.40 |
||
20808 |
抚恤 |
1,316,011.0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590,640.00 |
||
2080802 |
伤残抚恤 |
|
||
2080803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209,500.00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515,871.00 |
||
20809 |
退役安置 |
55,224.40 |
||
2080901 |
退役士兵安置 |
|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31,122.40 |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24,102.00 |
||
20810 |
社会福利 |
8,733,924.00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3,715,129.00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2,955,586.00 |
||
2081004 |
殡葬 |
500,000.00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1,172,823.00 |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390,386.00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2,412,224.00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2,412,224.00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55,437,520.00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2,428,048.00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33,009,472.00 |
||
20820 |
临时救助 |
18,425,412.00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8,418,232.00 |
||
2082002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7,180.00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5,615,573.00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5,615,573.00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8,000.00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8,000.00 |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54,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灾民生活困难救助和生产生活恢复重建支出,其中:衣被救济支出433,026元,口粮救济支出697,800元,过渡性生活临时救济支出521,388元,民房修缮、恢复重建支出601,830元。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000元,支出决算为99,948.83元,完成预算的20.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443.83元,支出预算为278,000元,完成预算的1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505元,支出预算数为217,000元,完成预算的22.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制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标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5,381.17元,减少5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263.17元,减少6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118元,减少46.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制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43.83元,占51.47%;公务接待费支出48,505元,占48.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443.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1,443.8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公务活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5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5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民政局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4,132元,与上年2,977,417元相比增加606,705元,增长率20.38%,增加原因:主要是脱贫攻坚部门挂联村委会“补短板”投入增加,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和协理人员劳务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7,449,866.69元,其中,流动资产6,961,472.01元,固定资产30,488,394.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105,244.5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2,487,652.04元,固定资产减少2,617,592.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30平方米,账面原值435,8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2,6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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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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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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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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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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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744.99 |
696.15 |
3,048.84 |
2,999.10 |
30.64 |
0.00 |
19.10 |
0.00 |
0.00 |
0.00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2,3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7,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64,39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2,3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231401111
附件【元阳县民政局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