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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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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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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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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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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元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大力开展林业工程建设。全年争取到位资金7578.23万元,完成投资12095.98万元,完成营造林7.5万亩,完成通道绿化3000亩,面山绿化2000亩,村庄绿化338个,选聘生态护林员1906人,实现林业总产值179200万元,全县森林面积增至158.8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9.49%。森林资源得到较好保护,生态植被得到快速修复,林业产业得到蓬勃发展,生态环境得到不断优化。
1.种苗准备情况。准备杉木种子400公斤(其中:杉木良种50公斤,普通种子350公斤);共有苗圃282亩(其中:杉木苗圃245亩,其他苗圃37亩);预计可产苗木1519.1万株(其中:可产杉木苗木1107万株,古茶树苗木260万株,小白芨苗木20万株,核桃苗木25万株,芒果苗木100万株,攀枝花苗木6万株,树菠萝苗木1.1万株)。
2.营造林完成情况。2019年计划完成营造林任务75000亩,目前,已完成营造林75000亩(其中:南沙镇31000亩,黄茅岭乡9200亩,牛角寨镇1300亩,新街镇4805亩,嘎娘乡710亩,上新城乡4900亩,小新街乡510亩,沙拉托乡895亩,攀枝花乡740亩,马街乡3800亩,黄草岭乡10050亩,逢春岭乡5415亩,俄扎乡495亩,大坪乡1180亩),完成率100%。主要发展有利于生态建设和群众脱贫致富的芒果,柑桔,柠檬,枇杷等林果产业。
3.通道面山及村庄绿化情况。根据《元阳县通道面山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州级下达元阳县2019年通道绿化任务5000亩(其中:通道绿化3000亩,面山绿化为2000亩)。全年完成爱五公路通道绿化3000亩,完成率100%,主要种植树种为攀枝花,芒果。完成县城南面山绿化2000亩,主要种植树种为芒果,完成率100%;改造提升森林公园森林景观400亩,主要对绿化树种攀枝花进行整形、扩塘抚育。编制完成《元阳县哈尼梯田核心区哈尼小镇后山绿化美化实施方案》。完成村庄绿化338个,绿化面积1630亩,栽种林木46000株,绿化树种主要有芒果、枇杷、攀枝花、柚子、重阳木等。
4.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工作情况。2019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任务2.1万亩(其中:人工种草1.3万亩,改良草地0.8万亩)。目前完成编制实施方案待州级审批后实施。
5.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截止防火期结束,共接收到通报核查的卫星热点3个(其中:荒火1个、农事用火1个、其它1个);共发生火情火灾19起,过火总面积208.64公顷,受害总面积12.56公顷。县森林公安局及时抽取精干力量45人次,出动警车18辆次,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了最严厉的打击。共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0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人,行政处罚6人。保持了连续二十五年来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6.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一年来,一是开展了“森林督查”、“毁林种植三七”、“违建别墅”、“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行动,排查梳理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年共排查疑似图斑1911个,面积755.7598公顷,其中无违法违规图斑492个,面积214.9406公顷,违法违规图斑1419个,面积527.2734公顷。二是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全年开展林业法律法规解答、野生动物保护、“世界湿地日”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活动5次,发放《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宣传单8000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5000份、宣传画1000份,湿地保护宣传单900份,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全年共依法审批办理占用林地建设项目35件,涉及面积681.0611公顷。四是全年共采伐林木591.98公顷,蓄积:116765.2立方米,出材88778.80立方米,办证份数707份。五是强化重点林区监管。对保护区内现存的草果种植进行摸底排查,共排查保护区内种植草果面积5438.5亩,其中:持有国有荒山承包合同面积4806.5亩,涉及33户;金平县营盘乡在大坪乡境内种植180亩、红河县阿扎河乡在沙拉托境内种植420亩、保护区综合整治后部分群众不听劝阻擅自进入保护区管理草果面积32亩。六是全年查处案件总数111起,刑事采取强制措施18人,行政处罚102人,收缴活立木7株,收缴木材22.74立方米,没收财物木材变价款0.28万元,行政罚款14.89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15.17万元。
7.森林病虫害防治情况。全县林地面积195.06万亩,应监测森林面积38.55万亩,实际监测38.55万亩,监测率100%。预测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3.12万亩,实际发生病虫害面积3.05万亩,发生率2%,测报准确率98%,实际成灾1.004万亩,成灾率3.3‰。对森林病虫害面积进行了全面及时的防治,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85%。商品木材调运检疫62512立方米,种子调运检疫0.2吨,活立木产地检疫56万株,苗木产地检疫0.04万亩,检疫率100%。
8.定点帮扶情况。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挂包联系上新城乡同春山、小土龙、风口三个村委会,共1446户657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08户3579人,2018年末未脱贫310户贫困户1261人。全年共派出驻村工作队员10名,划拨驻村队员工作经费每人0.5万元,并安排驻村队员进行体检。认真落实领导调研联系村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开展挂包村调查研究工作,摸清定点扶贫村需要帮助解决的重点事项,并全力解决。在挂包联系村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77人,安排退耕还林3455.1亩,发展红桃和芒果产业,共投入项目补助资金532.765万元(2019年可获项目补助210.704万元)。单位投入和职工筹资定点扶贫村资金共30.4035万元(单位筹集投入20.2075万元,干部职工筹资10.196万元),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9.生态产业扶贫情况。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7.5万亩,兑现资金6750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444户,贫困人口10914人,建档立卡户涉及面积22928.1亩。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906名人,兑现资金1524.8万元,带动贫困户1906户9725人,户均年稳定增收8000元。完成70.73万亩436.6万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4139户63723人。
10.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全年共排查25家砂石场,下发停工通知书、及时整改,违规的移交自然资源局林森林公安局处理。目前已处理10家,合法办理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5件。共排查涉林矛盾纠纷14件,其中属于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有6件,属于群体性的矛盾问题有2件,尚未化解但已落实稳控措施的矛盾问题有8件。排查毁林开垦及非法占用林地,共排查1911个,面积755.7598公顷,其中无违法违规情况图斑492个,面积214.9406公顷;涉及违法违规图斑1419个,面积527.2734公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股所级)。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草原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退耕还林科)。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元阳县林业站、元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元阳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元阳县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元阳县林木种苗站、元阳县草果技术实验指导站、元阳县木材检查站、元阳县护林办、元阳县新街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森林消防车5辆,执勤执法车1辆。)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局2019年度车辆情况表
单位:辆
实有车辆 |
小计 |
消防车 |
执勤执法车 |
备注 |
车辆编制 |
1 |
|
1 |
|
在编实有车辆 |
5 |
5 |
|
|
合计 |
6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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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7,364,83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64,836.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754038.48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554,825.3元。其中:基本支出13,639,542.44元,占总支出的10.21%;项目支出119,915,282.86元,占总支出的89.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6351456.8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31764.2元;项目支出增加64119692.62元,主要是今年支付2018年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资金量大;二是人员工资调增。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39,542.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1764.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915,282.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119692.62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2018年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资金量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76311.1元
2110501-森林管护842692.63元
2110507-停伐补助1936158.12元
2110602-退耕现金54041838元
2110605-退耕还林工程建设30000000元
2130205-森林培育301230元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500000元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304220.1元
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165250.6元
2130227-贷款贴息97800元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164682.31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000000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8885100元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54,82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6351456.8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31764.2元;项目支出增加64119692.62元,主要是今年支付2018年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资金量大;二是人员工资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6,3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生活补助120000元;差旅费1814元;会议费20126元;公务接待费26363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300元;基础设施建设608203.1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7,23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4170.72元;职业年金缴费43808.96元;抚恤金24206元;生活补助9474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87,055,99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8%。办公费200000元;邮电费20314.78元;差旅费23270.89元;培训费9800元;公务接待费7367.08元;维修(护)费5295元;劳务费1500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80.8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381.12元;生活补助35265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86240元;办公设备购置41460元;基础设施建设50815420元。
4.农林水(类)支出44,445,2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8%。基本工资3350518元;津贴补贴2678445元;奖金670315元;绩效工资1833437元;住房公积金817668元;办公费270245.1元;手续费154元;水费33090.2元;电费46634.76元;邮电费160750.34元;差旅费329369.35元;维修(护)费6585元;租赁费1530元;会议费57973元;培训费61237元;公务接待费82166.92元;劳务费4531142.31元;工会经费5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846.88元;其他交通费用102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6744.94元;生活补助8902500元;奖励金625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7800元;办公设备购置135640元;基础设施建设1888156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7000元,支出决算为576,629.73元,完成预算的7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0,732.73元,完成预算的8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897元,完成预算的5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林业和草原局自办食堂以后,接待、会议、培训等都在食堂就餐,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数比预算数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89,508.57元,增长4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7,081.57元,增长4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427元,增长57.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物价上涨、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2019年灾情频繁、出车量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0,732.73元,占79.9%;公务接待费支出115,897元,占2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0,732.7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0,732.7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89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8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工作的指导、督查、检查、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3,902.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1278.16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2019年灾情频繁、出车量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2732.5元;手续费154元;水费33090.2元;电费46634.76元;邮电费124915.51元;差旅费301524.97元;维修(护)费1370元;租赁费1530元;会议费42067元;培训费41999元;公务接待费55471元;劳务费723305元;工会经费5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16.88元;其他交通费用102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3791.9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51,043,769.79元,其中,流动资产47,540,970.69元,固定资产3,263,252.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9,546.9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97,556.3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0,521,913.99元,固定资产减少1,868,85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06,786.07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197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104.38 |
4754.1 |
326.33 |
171.81 |
13.62 |
|
140.9 |
|
|
23.9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7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7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800332701111
附件【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