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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67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元阳县历史》等党史基本著作和其他专门著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元阳县志》和其他重要专业志;指导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编纂,审定乡镇志和部门志、专业志。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元阳县委执政纪要》《元阳年鉴》。负责全县历代旧志和古籍的整理、研究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收集上报红河州党政数据库相关资料。负责资政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县革命遗址的研究、保护、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齐心合力,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全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2019年2月,将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整合,组建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作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制定了《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完成党支部、工会改选及财务合并、固定资产划转、人员转秉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内部各项制度建设,实现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现了干部职工齐心合力,圆满完成县史志办机构改革工作。

2、精心组织,认真编纂史书志书工作。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编纂原则,以编纂精品史书志书为目标,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抓好史书志书编纂工作。《元阳年鉴(2018)》《元阳年鉴(2019)》《中共元阳县委执政纪要(2017)》《中共元阳县委执政纪要(2018)》已按照省地方志办和州史志办要求完成出版印刷;认真完成《云南年鉴》《红河州年鉴》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严督实导,着力指导乡镇和部门做好史书志书编纂工作;着力做好地情书籍的征集工作。

3、加强宣传,发挥史志资治作用。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联合下发文件通知,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认真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观看红河州红色短片电影《杜涛》,并列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党史党性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激励广大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周活动,以宣传栏、QQ群等阵地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着力营造依法修志、翔实编史氛围。向云南民族大学、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党史、县志及年鉴查阅43人次,发挥史志资治作用。

4、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大会战。一是认真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及时成立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定点扶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多次与挂联村组干部、驻村队员座谈,同心协力做好“爱心超市”建设等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切实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员。选派了一名党员副主任担任新街镇水卜龙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全面参与完成到新街镇水卜龙村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入户走访,入户走访前召开会议安排入户走访工作任务,确保入户走访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入户走访深入贫困户家里与贫困户亲切交谈,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帮扶需求,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撰写完善贫困户贫情分析报告,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收家治家和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2019年,开展入户走访活动12次,走访困难群众2740人次。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2019年,投入资金共计2.4万元,为所挂联的胜村村委会添置了一台打印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68,171.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171.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1,156.32元,增长76.87%,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县党史室、县志办两家单位合并,上年度收入未含县志办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15,192.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192.1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8,199.32元,增长53.52%,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县党史室、县志办两家单位合并,上年度支出未含县志办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5,192.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8,199.32元,增长53.52%,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县党史室、县志办两家单位合并,上年度支出未含县志办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5,192.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8,199.32元,增长53.52%,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县党史室、县志办两家单位合并,上年度支出未含县志办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4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53,339.00元,津贴补贴528,329.00元,奖金27,986.00元,绩效工资40,170.00元,住房公积金94,094.00元,生活补助13,500.00元,奖励金29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201.00元,资本性支出20,58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70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403.1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67.00元,完成预算的13.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67.00元,完成预算的13.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241.00元,增长1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2018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2018年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241.00元,增长12.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县党史室、县志办两家单位合并,上年度支出决算数未含县志办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6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史志部门的调研、各县市史志部门的交流学习、与相关往来单位对接工作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78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6.00元,增长3.01%;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县党史室、县志办两家单位合并,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未含县志办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41,825.96元,其中,流动资产177,695.67元,固定资产164,13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825.9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7,695.67元,固定资产增加164,13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在建工程无增减,无形资产无增减,其他资产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30,66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1825.96

177695.67

164130.29

0

0

0

164130.2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因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附表9、附表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9301111

 

 



附件【元阳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00904111926285.xls